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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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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玉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红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科目变动情况

(1)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180.7%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公司所属子公司新地工程预付工程分包款、新能(张家港)等公司甲醇贸易款以及农兽药公司淡储采购款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减少56.1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定期存款到期,计提的应收未收利息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85.9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投标保证金及押金较期初增加,以及支付迁安市财政局集中支付中心土地款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期初增加1056.5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公司所属子公司新能(香港)收购United Faith股权时,确认对Santos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149.06%,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20万吨/年稳定轻烃项目以及1000吨草胺膦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46.7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公司所属子公司新地工程应收账款账龄增加,正常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9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20万吨/年稳定轻烃项目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8)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242.77%,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所属子公司新能(香港)新增并购贷款所致。

(9)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75.08%,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缴纳上年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金所致。

(10)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253.37%,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新增公司债和并购贷款计提的应付未付利息所致。

(11)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06.43%,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所属子公司新能(香港)新增并购贷款所致。

(12)应付债券期末较期初增加142.06%,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发行公司债所致。

(13)长期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38.45%,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以融资租赁方式增加借款所致。

(14)其他综合收益期末较期初增加4101.1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公司所属子公司新能(香港)及United Faith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汇率折算所致。

3.1.2 利润表科目变动情况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5.64%,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新增并购贷款、公司债及2015年中期票据利息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49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所属子公司新地工程应收账款账龄增加,正常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80164.17万元,主要原因是依据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联信创投所持有的对Santos公司2016年4月30日与6月30日之间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变化,所确认的投资损益-119,972,065.27美元,按照报告期美元对人民币的平均汇率6.5978折算人民币金额-791,551,692.26元调整所致。

(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78826.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所属子公司联信创投对Santos长期股权投资初始入账价值与支付的交易对价差额118,430,440.27美元,按照报告期的美元对人民币的平均汇率6.5978折算人民币金额为781,380,358.83元调整所致。

(5)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4.82%,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利润下降导致计提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6)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59.69%,主要原因:①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为收购联信创投以及所持有的Santos股份新增并购贷款利息支出;②公司所属子公司新地工程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一定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投资低迷影响,设计业务和施工业务业务量较上年有所下降;③公司所属子公司新能能源三季度由于受煤价上涨以及装置检修因素影响,净利润亦有所下降影响所致。

3.1.3 现金流量表科目变动情况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10.44%,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投标保证金增加,以及收到政府补贴和保险理赔款所致。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2.65%,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新地工程支付工程分包款、采购贸易甲醇及支付冬季储煤款所致。

(3)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7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所属子公司新地工程被收购前处置子公司所致。

(4)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709.08%,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增加以及定期存款到期收回所致。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26.85%,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20万吨/年稳定轻烃及1000吨草胺膦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6)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6.35%,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所属子公司新能矿业收购新地工程支付现金所致。

(7)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96.21%,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子公司新能(香港)收购United Faith股权支付现金所致。

(8)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75.22%,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返还的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9)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2350万,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上年收到投资款所致

(1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36.54%,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所属子公司新能(香港)收购United Faith股权新增并购贷款所致。

(11)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12.71%,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发行公司债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12)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9.87%,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所属子公司新地工程被收购前收回关联方往来款所致。

(1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5.82%,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所属子公司新地工程被收购前归还关联方往来款所致。

3.1.4其他经营情况

2016年1-3季度累计生产煤炭452.69万吨,累计销售煤炭454.49万吨;2016年1-3季度煤炭业务营业收入51,762.68万元,营业成本24,055.80万元,实现毛利27,706.88万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6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89,473,684 股(含 289,473,68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30,000.00 万元。

2016年6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276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6年7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276 号)。

2016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在内的一系列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218,584,070股(含218,584,070股),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247,000.00万元。

2016年9月30日,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资料,目前正在审核过程中。

二、关于对Santos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以及2016年5-6月投资收益调整情况的说明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股份”或“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香港”)以现金方式收购Robust Nation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懋邦投资”)持有的United Faith Ventures Limited(以下简称“联信创投”)100%股权,实际支付股权购买价款754,809,895.00美元。从而间接持有的澳大利亚上市公司Santos Limited(以下或简称“Santos”)11.82%的股权,持股数209,734,518股,2016年4月29日完成股权交割,确定合并日为2016年4月30日。

新奥股份于2016年中期财务报告以Santos股价为基础确定了对其股权投资成本,并以Santos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的亏损按月均摊估计了5-6月的投资收益。期后,公司对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对Santos股权的初始入账价值和后续计量的账务处理重新进行了审慎梳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原2016年中期财务报告对Santos股权投资成本以及2016年5-6月投资收益的确定

截至2016年4月30日联信创投的核心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澳大利亚上市公司Santos 11.82%的股权。由于未能取得Santos 2016年4月30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考虑到其有活跃市场的市场报价,公司在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暂以联信创投持有的Santos股份数额209,734,518乘以2016年4月30日的每股股价4.785澳元(澳元与美元的汇率1.31460,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为6.6312,折合人民币为5,062,328,841.54元)确定了对Santos11.8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联信创投自2016年5月1日起对Santos采用权益法核算。

Santos 8月19日半年报披露, 上半年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1.04亿美元,其中Santos依据储备情况、未来生产情况、能源价格、成本及汇率等因素,评估了石油及天然气资产的可收回价值,计提税后减值损失10.61亿美元。因Santos未公开披露2016年5-6月的财务数据,公司在2016半年度财务报告中计算对Santos投资收益时,暂将其上半年的亏损按月均摊,预估5-6月应计投资收益-2.84亿。合并上述投资收益后公司2016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43亿。

截至2016年6月30日,联信创投持有的Santos 11.82%投资明细如下:

2、调整后2016年中期财务报告对Santos股权投资成本以及2016年5-6月投资收益的确定

(1)合并日2016年4月30日Santos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第九条规定:投资方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第十条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四条规定: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是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及或有负债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合并发生当期的期末,因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或企业合并成本只能暂时确定的,购买方应当以所确定的暂时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确认和计量。购买日后12个月内对确认的暂时价值进行调整的,视为在购买日确认和计量。

在IFRS体系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2009版)》45-49款规定:如果企业合并后在首个资产负债表日未能完成初始合并成本的确认,购买方应在其财务报告中对这些未能完成初始确认的项目以暂定金额披露。在计量期间,购买方应当根据新获得的有关购买日已存在的且影响购买日初始成本计量的相关事实和情况的信息,追溯调整前期暂定金额。在计量期间,购买方如果新获得关于购买日的额外资产或负债的事实和情况的信息,购买方还应当确认这些额外的资产或负债。允许自购买日起有最长为12个月的“计量期”以便给予购买方足够的时间以收集关于购买日存在状态的信息,追溯调整确定被购买方的各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根据前述规定,联信创投在并购日2016年4月30日对Santos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应当以持有的Santos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相应份额确定。而以201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 “中联评报字【2016】第308号”《资产评估报告》中采用收益法非现场评估确认的整体评估值作为股权交易定价的基础,不能提供并购日单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同时,受澳大利亚证券交易市场信息披露规则的限制,公司亦无法取得2016年4月30日Santos的财务报表。

根据Santos披露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公司油气资产170.52亿澳元,与之相关的勘探及评估资产7.15亿澳元,两项合计占资产总额的81.03%,而且公司在每个报告期(每半年)检查资产账面价值,根据油价下跌的大环境进行了减值审查,对减值损失已经减记相关资产。公司基于重要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以Santos 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考虑至合并日持续经营期间正常经营损益、已公开披露的实际发生的各项重大资产交易、资本支出、估算1—4月折旧、可能带来未来收益的资产、承诺及可能的预计负债等因素,暂估2016年4月30日Santos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得出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按持股比例计算出联信创投持有的Santos 11.82%股份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72,787,865.27美元,加上联信创投账面货币资金452,470美元,计算出合并日2016年4月30日被购买方联信创投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73,240,335.27美元。新能香港支付的合并成本754,809,895.00美元小于合并日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联信创投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873,240,335.27美元的差额为118,430,440.27美元,折合人民币781,380,358.83元计入合并报表的营业外收入。据此,公司对原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已确认投资成本进行追溯调整。

(2)对Santos2016年5-6月投资收益的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版)》第十一条规定: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受澳大利亚证券交易市场信息披露规则的限制,公司无法取得2016年4月30日Santos的财务报表以及2016年5-6月单独的财务资料,无法以Santos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2016年5-6月的净利润调整从而确定5-6月对Santos应计的投资损益。

根据Santos披露的2016年度半年报(经审核),该公司油气资产109.89亿美元,与之相关的勘探及评估资产5.51亿美元,两项合计占资产总额的76.81%,该公司依据石油、天然气储备情况、未来生产情况、能源价格、成本及汇率等因素,评估了石油及天然气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对可能发生的减值损失减记了油气资产及相关勘探及评估资产。公司基于重要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以Santos 2016年6月30日经审核的净资产为基础,考虑可能带来未来收益的资产、承诺及可能的预计负债等因素,得出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按持股比例计算出联信创投持有的Santos 11.82%股份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752,815,800.00美元。

据此,计算出联信创投持有的Santos 11.82%股份2016年5-6月应计投资损益-119,972,065.27美元,折合人民币791,551,692.26元。公司对2016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已确认的Santos 11.82%股份投资损益进行了追溯调整。

3、对Santos 2016年7-9月投资收益的确定

依照《澳大利亚公司法》、《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Santos2016《第三季度经营活动报告》未披露详细财务数据和财务报告。公司依据2016年8月21日Santos披露的第三季度经营活动报告中的产量、销量、销售收入、资本支出等信息,结合上半年财务报告相关数据,公司估算了Santos三季度的净利润9,413,080.69美元,按照公司持股比例11.81%确认联信创投投资收益1,111,684.83美元, 按照报告期美元对人民币的平均汇率6.5978折算人民币金额为7,334,674.16元。

经上述调整后,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香港合并联信创投因支付的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合并日联信创投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产生营业外收入118,430,440.27美元,折合人民币781,380,358.83元。联信创投持有的Santos 11.82%股份成本为872,787,865.27美元,持有期间产生损益调整-118,860,380.44美元,折合人民币-784,217,018.09元,期末账面价值753,927,484.83美元,折合人民币5,034,576,958.19元。

长期股权投资-Santos账面价值变化情况表

注:表中所用汇率为2016年9月30日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及2016年4-9月美元对人民币的平均汇率。

公司根据截至目前能取得的信息为基础,对合并联信创投进而对Santos进行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成本和期间损益所做的暂时性的会计处理。公司可能在合并日起12个月内根据能够获取的关于合并日存续状态的进一步信息,对投资成本及期间损益的确定做出更为审慎的调整。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说明:

1、经新奥集团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多次协商,平安信托有限公司未同意新奥集团提前偿还相关贷款,亦未同意更换相关担保人,受此影响新奥集团未能按期履行解除担保的承诺,但已于2016年3月按期归还上述贷款,相关担保责任已解除。

2、2016年5月10日至6月21日期间新奥控股通过中信建投基金-盛景权益类6号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19,658,7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9%。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玉锁

日期 2016-10-28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92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2016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16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上述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董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93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16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6年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4796.66万元。

根据最新业务进展,需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加以补充调整,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8251.65万元,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后,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93048.31万元,其中:支出项合计15159.65万元,收入项合计277888.66万元。。

二、关联方概况

上述关联企业均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及子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预计2016年度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最新业务进展,预计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48251.65万元(详见下表),主要原因是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增加了与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廊坊市新智污泥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新奥泛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部分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4796.66万元,其中:支出项合计10768.00万元,收入项合计234028.66万元。

增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后,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93048.31万元,其中:支出项合计15159.65万元,收入项合计277888.66万元。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新增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继续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其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工程施工销售金额占本次关联交易总额比重较大,交易定价参照当地与行业的现行概预算定额及计价标准、政府造价信息文件等公开标准确定。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

本次关联交易均参照交易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结算采取银行转帐方式,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亦不会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重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杨宇先生、马元彤先生、李遵生先生、刘永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全体同意通过本议案,三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无异议。。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根据调查、沟通结果,本人认为上述议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03 股票简称:新奥股份 编号:临2016-094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

第一期中期票据201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4威远化工MTN001,债券代码:101453016)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4威远化工MTN001

4.债券代码:101453016

5.发行总额:4亿元

6.发行期限:3年

7.本计息期债券利率:6.00%

8.本息兑付日:2016年11月6日

二、付息/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红军

联系方式:0316-2597589

2.主承销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露

联系方式:010-66595034

3. 联席主承销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海东

联系方式:010-68306953

4.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方式:021-23197888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03 公司简称:新奥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