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6-088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于2016年10月28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0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不超过25,000万元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方式具体由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及以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向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贷款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草还丹药业与其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0)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6-089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并再次质押和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10月27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通知,康平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解除并再次质押;同日,康平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6年10月26日,康平公司将其在2016年9月26日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8%)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注:2016年9月26日,康平公司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其持有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5,000,000股,该笔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因公司实施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上述质押的5,000,000股对应的资本公积转增股份5,000,000股,按照质押合同约定,一并质押给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2、股东部分股份再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6年10月26日,康平公司将上述股份再次质押给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6年10月26日起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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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将所持有部分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6年10月27日,康平公司将所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67%)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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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康平公司共持有公司472,950,032股股份(另 30,000,000 股股份进行了约定购回式交易)。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康平公司共质押本公司469,000,000股股份(占康平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9.16%),占公司总股本36.62%。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6-090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10月28日,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还丹药业”)向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化农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贷款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草还丹药业与敦化农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项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02月08日
住所:敦化市经济开发区宏大路999号
法定代表人:方勇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材、化学药品制剂加工销售、食品加工销售、酒精、白酒及饮料酒制造、针织品加工、广告业、种养殖业、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26,743,735.63元,负债总额180,582,039.33元,净资产总额为646,161,696.30元。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590,559.78元,净利润2,170,445.33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敦化农商行拟签订的保证合同,公司为草还丹药业向敦化农商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草还丹药业与敦化农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草还丹药业申请贷款主要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草还丹药业财务状况稳定,经营前景良好,公司持有草还丹药业100%的股权,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72,740 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2015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41.85%,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