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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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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晓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治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娟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持股情况说明:

1、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黄晓佳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5,154,773股系通过沪股通方式持有,已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中减少该部分股份,并将其归在黄晓佳先生名下。

2、2016年9月2日,公司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恒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恒兴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公司4,240万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股份出售给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晓鹏先生。

黄晓鹏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前,黄晓鹏先生本人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东恒兴业系黄晓鹏先生的配偶许一涵女士100%持股的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前东恒兴业持有公司4,240万股股份。

本次交易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将其持有的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本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不构成增持或减持股份行为。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报告期内新设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情况说明:

1、汕头东风柏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情况:

2016年9月5日,经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与自然人曹丽娟共同投资设立汕头东风柏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柏客”)。东风柏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510万元,持有东风柏客51%股权;曹丽娟出资人民币490万元,持有东风柏客49%股权。本次共同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东风柏客已于2016年9月14日取得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环保无机、有机和生物膜开发;塑胶软包装新技术、新产品(高阻隔、多功能膜及原料)开发;包装新材料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汕头鑫瑞雅斯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情况:

2016年8月31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科技”)与自然人万鹏、李少辉共同投资设立汕头鑫瑞雅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瑞雅斯”)。鑫瑞雅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其中鑫瑞科技出资人民币92万元,持有鑫瑞雅斯46%股权;万鹏出资人民币98万元,持有鑫瑞雅斯49%股权;李少辉出资人民币10万元,持有鑫瑞雅斯5%股权。本次共同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鑫瑞雅斯已于2016年9月7日取得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销售:汽车零配件、汽车用品、建筑材料;汽车美容;建筑装饰工程;建筑窗膜、建筑节能材料的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子公司情况说明:

1、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文印刷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佳鹏霁宇设计(深圳)有限公司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6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文印刷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佳鹏霁宇设计(深圳)有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优化公司产品设计、打样的开发能力,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文印刷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佳鹏霁宇设计(深圳)有限公司实施整体吸收合并。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吸收合并已在当地媒体刊登吸收合并公告,尚处于公告期,须待公告期满后再行办理吸收合并登记事宜。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峰忆云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凯文印务有限公司注销登记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会议,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决定按法定程序注销全资子公司广东东峰忆云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沙凯文印务有限公司。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广东东峰忆云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及长沙凯文印务有限公司均已完成清算组备案登记手续,并在当地媒体刊登注销公告,须待公告期满后再行办理注销登记事宜。

3、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16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福瑞”)参与并成功中标入围原主要客户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卷烟用盒条包装纸采购及服务项目供应商招标(2016),预计采购周期为2016年8月至2018年12月31日。具体供货规格及数量按招标人物资管理系统每期每批下达的采购订单确定的规格、数量执行,招标人保留调整采购周期和采购规格、数量的权利。本次中标预计将使得湖南福瑞的生产经营全面恢复正常运行,并预计将为公司后续经营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湖南福瑞尚未与上述客户签署正式合同。

4、公司参股公司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参股公司广西真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82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福瑞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其股东同比例增加投资1068.20万元,所持股权比例仍为49%。

三、关于报告期内公司消费品产业进展情况:

1、消费品并购基金进展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天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调整单一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份额的基金为两只独立的基金。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拟在深圳设立的基金已完成名称预核准申请,经核准基金名称为“深圳福田天图东峰消费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拟在成都设立的基金尚处于名称预核准申请阶段。由于两只基金均有政府及国有性质基金作为其潜在合伙人,故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两只基金尚处于国有资产出资备案程序之中。

2、公司快消品业务情况说明:

2016年10月,公司通过加强建设控股子公司澳洲尼平河乳业公司液态奶加工生产线,并与国内销售运营公司合作,已正式将公司液态奶产品引入国内进行初期销售,开始探索发展国内乳业市场。

四、关于报告期内公司委托贷款相关进展情况的说明:

1、关于报告期内公司按期收回对汕头市创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9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向汕头市创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发放贷款的议案》。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向汕头市创业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两笔、每笔最高额度为3,000万元的委托贷款。

2015年9月,公司同意对提供给汕头市创业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中一笔3,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展期12个月。

2016年9月14日,公司已如期收回向汕头市创业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的该笔3,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相应利息已结清。上述两笔委托贷款均已收回。

2、关于公司向南京百德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嘉定骋望置地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向南京百德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嘉定骋望置地有限公司分别提供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因房地产市场回暖、借款方项目资金情况改善等因素,公司与借款方南京百德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嘉定骋望置地有限公司尚未正式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委托贷款尚未发放。2016年10月28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撤销并终止上述两笔委托贷款。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股东及相关方关于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和自愿锁定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黄晓佳、黄炳泉(已辞任)、王培玉、李治军、陆维强、廖志敏、李建新、苏跃进、周兴、龚立朋、黄江伟、谢名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正在履行。

二、关于上市后股利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的承诺

《公司章程》原约定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5%。

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条款作如下修订:“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且当公司该年度未出现大额投资计划、大额资本性支出及并购等相关大额业务时(指单笔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年度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公司该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公司自上市以来,历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均严格按照承诺实施。

三、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东风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香港东风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黄晓佳先生、公司全体董事(除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2015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承诺人自愿以单个、部分或联合主体的形式,通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以不低于22,000万元人民币的合计金额,增持本公司股份;

2、承诺人增持的股份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3、承诺人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承诺履行情况:2015年8月24日,公司接到董事长黄晓佳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截止2015年8月24日黄晓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沪股通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金额已达22,092.65万元,黄晓佳先生及相关方已完成其增持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晓佳

日期 2016-10-28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3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0月23日以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7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晓佳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具备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产品的业务资格。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并及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中期票据。

一、发行方案(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通知书为准):

1、发行主体: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每期发行规模视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3、发行期限:超短期融资券的融资期限不超过270天,中期票据的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债券利率:根据公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6、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及审批事宜

为保障公司上述债务融资产品的顺利发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监管政策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具体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事宜。

2、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

3、聘请本次发行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办理公司发行上述债务融资产品的注册登记、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一切相关事宜和手续。

5、根据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的变化情况,决定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上述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项目。

6、办理与实施上述债务融资产品项目相关的其他事项。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上述债务融资产品的注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福瑞”)日常生产经营全面恢复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并授权湖南福瑞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各项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保函等,授权期限自收购完成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并授权湖南福瑞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陆良福牌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福牌”)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并授权陆良福牌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包括各项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授权期限自本授权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并授权陆良福牌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限额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消费品并购基金相关额度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6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天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调整单一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份额的基金为两只独立的基金,其中在深圳市设立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的基金,在成都市设立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的基金。

鉴于目前两只基金在审批设立登记过程的具体进度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与合作方拟对上述两只基金额度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在人民币8亿元的总额度内,与基金其他投资方协商、调整两只基金的具体额度并签署相关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行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6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出。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4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具备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产品的业务资格。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并及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一、发行方案(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通知书为准):

1、发行主体: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每期发行规模视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3、发行期限:超短期融资券的融资期限不超过270天,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债券利率:根据公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6、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及审批事宜

为保障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顺利发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监管政策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具体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事宜。

2、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

3、聘请本次发行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办理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登记、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一切相关事宜和手续。

5、根据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的变化情况,决定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项目。

6、办理与实施超短期融资券项目相关的其他事项。

三、发行相关的审批流程及准备工作

《关于公司拟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5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1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E区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1月14日

至2016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

2016年1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2、会议登记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3、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11月8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人:刘飞、黄隆宇

4、联系电话:(0754)-88118555 传真:(0754)-88118494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6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消费品并购基金相关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消费品并购基金相关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已于2016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天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调整单一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份额的基金为两只独立的基金,其中在深圳市设立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的基金,在成都市设立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的基金。

鉴于目前两只基金在审批设立登记过程的具体进度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与合作方拟对上述两只基金额度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在人民币8亿元的总额度内,与基金其他投资方协商、调整两只基金的具体额度并签署相关文件。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拟在深圳设立的基金已完成名称预核准申请,经核准基金名称为“深圳福田天图东峰消费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拟在成都设立的基金尚处于名称预核准申请阶段。由于两只基金均有政府及国有性质基金作为其潜在合伙人,故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两只基金尚处于国有资产出资备案程序之中。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7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向南京百德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嘉定骋望置地有限公司分别提供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上述两笔委托贷款金额合计为3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均为24个月,年利率为1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因房地产市场回暖、借款方项目资金情况改善等因素,公司与借款方南京百德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嘉定骋望置地有限公司尚未正式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委托贷款尚未发放。近日,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撤销并终止上述两笔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8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具备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产品的业务资格。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并及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中期票据。

一、发行方案(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通知书为准):

1、发行主体: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每期发行规模视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3、发行期限:中期票据的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债券利率:根据公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6、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7、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及审批事宜

为保障公司中期票据的顺利发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监管政策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具体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事宜。

2、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

3、聘请本次发行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办理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登记、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一切相关事宜和手续。

5、根据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的变化情况,决定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中期票据的发行项目。

6、办理与实施中期票据项目相关的其他事项。

三、发行相关的审批流程及准备工作

《关于公司拟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期票据的发行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中期票据的注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1515 公司简称:东风股份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