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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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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7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互动邮箱:deli@deliglass.com

互动电话:0550-6678809

3、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4、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5、“公司”或“本公司”均指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0月13日、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0月27日—2016年10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15:00至2016年10月2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研发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参加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8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99,030,5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7795%。

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共计21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1,659,7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74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2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1,859,7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25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99,007,815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86%;反对22,70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14%;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1,837,015股同意,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086%,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9473%;22,700股反对,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14%,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14%;0股弃权,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家军先生、王润之先生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8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

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购买资产事宜,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德力股份,股票代码:002571)于2016年8月2日开市起停牌并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号),2016年8月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56号)。2016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57号)。2016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1号)。2016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2号)。2016年 9月6日、9月13日 、9月20日、9月27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号,2016-064号,2016-065号,2016-066号)。2016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7号)。2016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停牌的相关事项。于2016年10月20日、10月27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73号)。

公司原计划不晚于2016年10月31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由于本次重组涉及事项较多,工作量较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亦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复牌。为继续推动本次重组工作,公司分别于2016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继续停牌相关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31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 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 个月,即预计最晚将于2017年1月2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停复牌要求以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进展情况,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初步确定交易对方为北京趣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趣酷科技”或“目标公司”或“标的公司”), 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趣酷科技100%股权,其所属行业为互联网行业。趣酷科技主营业务为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趣酷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威先生。根据交易对方提供的初步资料及交易方式分析,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9月9日发布的经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2、截至目前,公司已与潜在交易对方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但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本次重组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相关各方就交易方案具体内容持续进行沟通和磋商。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的最终实施方案尚未确定。具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

二、停牌期间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自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之日起,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组的相关事宜,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2、公司与本次资产重组交易各方就交易方案、具体操作细则等进行多轮论证及协商,已与拟交易对方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意向协议,具体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3、公司于2016 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年10月28日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编制信息披露文件,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三、继续停牌的必要性说明

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及相关各方就重组方案、交易条件等各个方面的关键问题进行了多次深入的沟通和讨论。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事项较多,具体交易方案细节尚未最终确定,公司与有关交易各方尚需进一步沟通、协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法律、审计及评估等尽职调查工作程序复杂,工作量大。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无法在2016年10月31日前披露重组预案,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申请继续停牌。

四、预计复牌时间、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承诺事项

经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31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 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 个月,即预计最晚将于2017年1月2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在股票复牌前,公司将继续协调各方共同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若公司未能在2017年1月26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全力以赴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拟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六、备查文件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份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