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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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政府签订《智慧城市停车系统及绿色建筑制造基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6-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6-082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政府签订《智慧城市停车系统及绿色建筑制造基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订对本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无影响。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乙方”)与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政府(或“甲方”)签订了《智慧城市停车系统及绿色建筑制造基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金寨县人民政府为了响应中央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和钢结构绿色装配式建筑号召,科学发展,特色发展,促进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和加快移民安置工程完成,在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内规划智能制造和绿色节能装配式住宅产业化集聚区,致力于把金寨打造成智能制造和绿色生态示范城市,积极向上申报成为国家、省智能制造、住宅产业化基地。

安徽鸿路钢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路集团”)是国内最大的钢结构企业集团之一。拥有安徽合肥、湖北武汉两大生产基地,生产线160余条、年产能上百万吨,主要业务有钢结构产品加工制造、新型建材产品生产销售、钢结构工程承包、智能立体车库生产销售、钢结构绿色建筑的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服务等。具备钢结构制作特级资质、钢结构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2011年以来致力于绿色装配式建筑研发,2014年获安徽省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2016年被授予“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及“安徽省装配式住宅和智能车库行业技术中心”。

双方本着“发挥各自优势、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模式的合作。具体如下:

1、双方同意乙方在金寨现代产业园区设立全国智慧城市智能停车和绿色建筑制造基地,计划总建设用地500亩,总建设资金7.5亿,总体规划,分期实施。

2、双方同意在城区较好地段配套60亩的商住用地以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

3、双方同意用钢结构建造方式建设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地块约14.5万平米标准化厂房和约4.3万平米两栋综合大楼。

4、甲方以优惠价格供应200亩商住用地,用于乙方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住宅示范小区的建设。

5、乙方投资和投产享有甲方所有相关招商引资和精准扶贫项目税收补贴等奖补政策。

6、乙方智能制造科研经费奖励,参照县财政具体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7、乙方战略投资,建设园中园(智慧城市运营系统、智能制造产业园),实行一事一议,给予具体优惠和奖励政策。

8、甲方对乙方开发建设的绿色装配式钢结构住宅示范工程和住宅小区,比照浙江、深圳等国内省份或城市现行优惠奖补政策标准进行奖补。

9、甲方移民安置和政府保障性住房、园区规划建设的学校、医院、法院、园区厂房等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优先钢结构设计,同等条件下由乙方优先承建。

10、甲方支持乙方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实现预定规划目标,积极支持乙方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政策支持,享受国家、省、市相关招商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是公司智能车库及绿色建筑业务全国多点布局的一部分,也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公司高端智能立体车库及绿建低碳技术的肯定,将有力地促进公司钢结构装配式业务及智能立体停车业务的推广和发展,对未来业绩产生比较积极的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的实施进度还不确定,对2016年度的经营业绩无影响。

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的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