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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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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6-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6年11月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管理费率自2016年11月7日起由0.7%/年下调至0.5%/年。现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如下:

一、《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根据上述变更,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010-66555662

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0日

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入、转换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1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定两类开放期,分别为半年度开放期和年度开放期。本次为年度开放期,具体期间为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16日。其中,2016年11月14日开放瑞利A和瑞利B的申购和赎回,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16日仅开放瑞利A的申购,不接受瑞利A的赎回和瑞利B的申购、赎回,且在任一开放日末瑞利A份额等于或超过瑞利B份额的7/3倍,则该年度开放期结束。投资者可根据上述规定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瑞利A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瑞利B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瑞利A最低金额为1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瑞利B最低金额为1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和本公司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瑞利A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瑞利B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泰达宏利网上交易相关费率》关于网上交易各银行卡交易限额的说明。

3.2 申购费率

关于日常申购的金额限制、费率等事项,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其它相关公告。

3.2.1 前端收费

注:(1)上表为本基金B类份额适用申购费率;

(2)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本基金B类份额(前端收费模式)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申购金额〈50万,特定申购费率为0.15%;申购金额50 万≤M〈100 万,特定申购费率为0.125%;申购金额100 万≤M〈300 万,特定申购费率为0.1%;申购金额300 万≤M〈500万,特定申购费率为0.05%;M≥500 万,特定申购费率为每笔1000 元;A类份额(销售服务费模式)维持原有费率;

(4)本基金A类份额申购费率为0%,本基金A类份额销售服务费为0.35%/年。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在2016年11月14日提出的对于瑞利A和瑞利B的申购申请,如果对瑞利A和瑞利B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瑞利A的份额余额等于或小于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瑞利A和瑞利B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瑞利A和瑞利B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瑞利A的份额余额大于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瑞利B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并对瑞利A分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处理: 1)在对瑞利B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瑞利A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瑞利A的份额余额等于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瑞利A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 2)在对瑞利B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瑞利A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瑞利A的份额余额仍大于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对瑞利A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不予确认,并按照瑞利A的份额余额等于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瑞利A的份额余额进行按比例自动赎回; 3)在对瑞利B的有效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后,如果仅对瑞利A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此时瑞利A的份额余额小于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按照瑞利A的份额余额等于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原则,对瑞利A的有效申购申请进行按当日申请比例进行成交确认,而不会对瑞利A既有的份额余额进行自动赎回。

在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16日提出的对于瑞利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瑞利A的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瑞利A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经确认有效的瑞利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瑞利A的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瑞利A的份额余额大于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则在经确认后的瑞利A的份额余额不超过瑞利B份额余额的三分之七倍的范围内,对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份额在赎回时不收取基金赎回费用。

本基金B类份额赎回费率:

1、持有1个运作周年,赎回费率为0.1%;

2、持有2个运作周年,赎回费率为0.05%;

3、持有3个运作周年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注:1、因本基金B类份额每年仅开放一次,因此以运作周年为持有期限计算单位来计提相应的B类份额赎回费。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转换入本基金的转换费用具体查看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本基金转换入本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的费用,与客户的持有期相关。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基金转换费用中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比例同普通赎回费。

如客户持有本基金不满一个运作周年的,由本基金转换入本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的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和转出基金赎回费率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基金转换费用中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的比例与基金赎回业务一致。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 =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 =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如客户持有本基金已经满一个运作周年或以上的,由本基金转换入本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的费用为本基金的赎回费。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转换费用 =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0,000 份B类基金份额,1个运作周年后(不满2个运作周年)决定转换为本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138 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48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1%,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138=11,380元

转换费用=10,000×1.138×0.1%=11.38元

转入金额=11,380-11.38=11,368.62元

转入份额=11,368.62/1.048=10,847.92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持有10,000 份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1个运作周年后(不满2个运作周年),决定转换为本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138 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48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847.92份。

本公司网上直销对基金转换实行优惠费率,除招行卡外,其他支付渠道客户办理本基金与其他基金转换业务的,转入基金或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则按申购费率优惠至0.6%后计算补差费用;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计算补差费用。详情请查阅公司网站《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网上直销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开通转换入、转换出业务的时间

自公告开放日起,本公司直销机构和部分代销机构将同时开通本基金与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多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最低转换份额1000份。本基金A类份额与B类份额之间不开通相互转换业务。

2)开通转换入、转换出业务的具体代销机构

具体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柜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电话:010-66577619、010-66577617

传真:010--66577760

联系人:于贺

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或微信搜索“泰达宏利基金”进行账户绑定、交易、查询功能。

客服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客服信箱:irm@mfcteda.com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入、转换出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