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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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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2016-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11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名称为“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拟以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及其孳息(包括送股、转股和现金红利)为标的,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具体详见2016年9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接到彩虹集团通知,彩虹集团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719号),深交所对彩虹集团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本次可交换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