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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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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期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至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评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的净资产为139.26亿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净利润为3.65亿元(2013年、2014年、201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合并口径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05亿元、10.76亿元、15.57亿元和-17.9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65亿元、3.16亿元、4.14亿元和2.51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7.20%、55.26%、57.42%和57.30%。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毛利率分别为18.66%、11.78%、12.05%和11.49%,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所处的港口综合物流行业竞争日益激烈,贸易行业大宗商品价格下降,毛利率的下滑影响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未来存在一定的盈利风险。

四、公司的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58.87%、69.45%、68.21%和35.82 %,流动负债比例相对较高,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如果公司因债务管理不当,引发信用或债务危机,将对资产状况、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担保总额分别为17.64亿元、19.78亿元、26.45亿元和20.30亿元。占发行人净资产比例分别为15.49%、15.66%、19.56%和14.57%。如果发行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出现相关债务履约风险,公司将面临履行担保责任的风险。

六、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财政、货币政策和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其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将随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变动,从而将给债券投资者的债券投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七、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上市流通事宜,但本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八、本期债券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虽然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出现任何影响公司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都将会对债券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九、遵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兴业证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方式合法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十一、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新世纪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新世纪网站(http://www.shxsj.com/)予以公告,并由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十二、因本次债券申报、审核和发行阶段涉及财务数据有效期届满事项,原封卷稿募集说明书及其他公告文件所涉及的报告期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1-9月。本期债券发行财务数据已进行更新,本募集说明书所涉及的报告期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6月。本次更新后,发行人仍符合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条件。

十三、《募集说明书》(封卷稿)中本次债券名称为“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次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中明确债券名称为“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次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本期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与兴业证券签订的《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十四、发行人已于2016年9月23日完成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港务01)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为15亿元,债券期限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3.18%。

十五、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将“16港务01”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本金和利息,以及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5年至2016年度的利息。

十六、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金额共计34.33亿元,占2015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25.39%,超过了20%。上述借款增加主要系发行公司债券、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新增银行借款所致,均属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上述事项将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鼎瑜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壹亿元整

住 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5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5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3542XA

互联网网址:http://www.xpgco.com.cn

电子信箱:yangwx@xpgco.com.cn

经营范围:一、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二、对涉及港口、码头、物流、信息、房地产、酒店、物业、旅游、贸易、水产品加工等产业或行业的企业进行投资;三、依法为投资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利用各种渠道筹措资金自主进行投资;四、对银行、信托、担保、保险等金融业务及证券类企业进行投资;五、港口工程开发、建设及咨询;六、海上油污、水回收处理,环境监测及油类分析、咨询业务;七、信息产品开发及销售、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信息工程的开发建设及相关业务;八、其他与港口建设经营有关的业务。

(二)核准情况和核准规模

2015年10月12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2015〕22号),上述议案于2015年11月17日经公司唯一股东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并出具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的批复》(厦国资产〔2015〕406号),基于跨年度原因,本期债券名称已变更为“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影响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2015〕406号文之效力。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4月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698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前5年内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5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6、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上交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5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6年、第7年存续。

7、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时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上交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10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起息日:2016年11月18日。

12、利息登记日:按照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付息日:2017年至2023年每年的11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4、兑付登记日:按照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5、本金兑付日:2023年1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1年1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1年1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6、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专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1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9、牵头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发行方式: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24、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25、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2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27、承销方式:本期发行由牵头主承销商兴业证券和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平安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8、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拟用于偿还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29、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证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0、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年11月15日。

发行首日:2016年11月17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18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就本期债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5楼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5楼

法定代表人:陈鼎瑜

联系人:杨文娴

联系电话:0592-5829052

传真:0592-6010034

邮编:361013

(二)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2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项目负责人:王静静、刘俊岑

项目组成员:何焱、郝华杰、张光晶

联系电话:021-38565879、38565568、38565893

传真:021-38565905

邮编:200135

(三)联席主承销商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项目负责人:寇达奇

联系电话:010-88005011、88005068

传真:010-88005099

邮编:100033

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5B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项目负责人:王安平、常明哲

联系电话:010-66299511

传真:010-85127792

邮编:100005

(四)律师事务所: 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

住所: 厦门市湖滨北路振兴大厦9楼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振兴大厦9楼

负责人:邱志平

经办律师:林丽琴、邹宏

联系电话: 0592-5393111

传真:0592-5034767

邮编:361012

(五)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联系地址:厦门市珍珠湾软件园创新大厦A区12-15楼

负责人:徐华

经办人员:谢培仁、黄宝燕

联系电话:0592-2528286

传真:0592-2217555

邮编:361008

(六)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F

联系地址: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F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经办人员:林贇婧、沈其恺

电话:021-63501349

传真:021-63500872

邮编:200001

(七)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营业场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98号建设银行大厦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98号建设银行大厦

负责人:生柳荣

经办人员:肖春辉

电话:0592-2158098

传真:0592-2158099

邮编:361012

(八)本期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聂燕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四、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购买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证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情况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新世纪出具了《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该评级报告在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hxsj.com)予以公布。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新世纪评定“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信用级别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新世纪授予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优势

外部环境良好。国务院及福建省积极推进福建自贸区和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此外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海西经济区、厦漳泉同城化等均在推进中,为厦门港务集团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区位优势显著,港口配套设施良好。厦门港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居全国第八。厦门港务集团拥有较多的码头、仓储和货运资源,同时装卸作业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腹地战略取得一定成效。厦门港整合漳州港进一步优化了厦门港口功能布局,同时厦门港务集团积极推进腹地战略,新建陆地港、腹地港和支线,经济腹地范围逐步扩大,发展空间得到扩展。

厦门港已完成集装箱港口资源整合,由厦门港务集团控股经营,集装箱装卸收费标准长期处于较低水平的现象已得到初步改善。

财务结构较为稳健。厦门港务集团负债经营程度相对稳定,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财务结构较为稳健。

2、关注

行业经营压力较大。我国经济增速放缓,航运业和贸易行业景气度仍较为低迷,港口物流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较大。

与周边港口形成一定竞争。厦门港与深圳港和宁波港的部分经济腹地重叠,同时还面临福建省内港口业务分流风险,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压力。

贸易业务风险。近年来,厦门港务集团的贸易业务扩张快速,对资金需求量大,且以钢材、铁矿石等大宗商品的供应链贸易为主,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新世纪评级制度相关规定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新世纪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新世纪将持续关注厦门港务集团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厦门港务集团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厦门港务集团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厦门港务集团的信用状况。

1、跟踪评级的时间和内容

新世纪对厦门港务集团的跟踪评级期限为本评级报告出具日至失效日。

定期跟踪评级将在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每年厦门港务集团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日起两个月内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出现差异的,新世纪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

不定期跟踪评级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在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厦门港务集团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新世纪相应事项。新世纪及评级人员将密切关注与厦门港务集团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安排不定期跟踪评级并调整或维持原有信用级别。

2、跟踪评级程序

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厦门港务集团发送“常规跟踪评级告知书”,不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厦门港务集团发送“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调研、评级分析、评级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新世纪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债务人、债务人所发行金融产品的投资人、债权代理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5个工作日内,新世纪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四)其他重要事项

2014年6月11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发布了跟踪评级报告,将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升至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将发行人发行的“09厦港务MTN2”、“11厦港务MTN1”、“12厦港务MTN1”的债项等级由AA+调整至AAA。

2014年6月16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15年度第一期12亿元中期票据的信用状况进行了分析,将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评定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发行人主体级别调整主要基于厦门港区已基本完成外贸集装箱码头整合工作,公司相应业务份额将迅速增加,集装箱业务无序竞争局面将得到很大程上的缓解,公司相对垄断的市场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等因素。未来,随港口设施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外贸集装箱业务整合效益的显现以及东南航运中心逐步建成,公司业务运营及竞争实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公司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16年6月末,发行人共获得各银行及其他机构授信额度共计3,419,157.98万元,已使用额度为494,945.90万元,其中尚未使用2,924,212.08万元,发行人与国内多家银行合作关系稳固,间接融资渠道畅通,以下是主要银行授信以及使用情况。

发行人主要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银行授信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业务往来违约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严格执行相关的业务约定,无严重违约事项发生。

(三)发行人债务违约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各项贷款均按时还本付息,未出现逾期未偿还银行贷款及延迟付息的情况。通过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查询,发行人无未结清不良信贷信息,无欠息信息。

(四)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于2007年10月10日发行了2007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0亿元,期限365天,已于2008年10月9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于2008年3月24日发行200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6亿元,期限365天,已于2009年3月23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于2009年6月30日发行200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2亿元,期限3年,已于2012年6月29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于2009年6月30日发行200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11亿元,期限5年,已于2014年6月29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于2010年5月18日发行了2010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6亿元,期限365天,已于2011年5月20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于2011年12月20日发行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6亿元,期限366天,已于2012年12月21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于2011年12月28日发行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4亿元,期限3年,已于2014年12月29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于2012年8月21日发行了2012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15亿元,期限3年,已于2015年8月22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于2012年10月16日发行了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3亿元,期限3年,已于2015年10月17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于2014年4月15日发行了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0亿元,期限1年,已于2015年4月16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于2014年8月21日发行了201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期限60天,该债券已于2014年11月20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子公司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1日发行了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3亿元,期限1年,已于2015年9月12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于2014年10月21日发行了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5亿元,期限3年,该债券尚在存续期,并于2015年10月23日按时兑付当期利息。

发行人于2015年3月6日发行了2015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期限180天,已于2015年9月6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于2015年5月13日发行了2015年第一期中期票据12亿元,期限3年,该债券尚在存续期。

发行人于2015年5月19日发行了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0亿元,期限1年,已于2016年5月21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子公司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发行了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0.5亿元,期限1年,已于2016年5月26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子公司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发行了2015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0.5亿元,期限1年,已于2016年5月26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于2015年7月28日发行了2015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13亿元,期限180天,已于2016年1月25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于2015年8月19日发行了2015年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期限270天,已于2016年5月16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于2015年9月11日发行了2015年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期限240天,已于2016年5月11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子公司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发行了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5亿元,期限1年,该已于2016年9月14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于2015年10月22日发行了2015年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8亿元,期限180天,该债券尚在存续期,已于2016年4月20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于2016年1月14日发行了2016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14亿元,期限270天,已于2016年10月11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于2016年3月25日发行了2016年第一期中期票据10亿元,期限3年,该债券尚在存续期。

发行人于2016年4月26日发行了2016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期限210天,该债券尚在存续期。

发行人于2016年4月27日发行了2016年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期限210天,该债券尚在存续期。

发行人于2016年5月4日发行了2016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3亿元,期限365天,该债券尚在存续期。

发行人子公司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发行了2016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4.5亿元,期限270天,该债券尚在存续期。

发行人子公司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发行了2016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3亿元,期限365天,该债券尚在存续期。

发行人子公司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发行了2016年第一期公司债券6亿元,期限5年,该债券尚在存续期。

发行人子公司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7日发行了2016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1亿元,期限90天,已于2016年10月6日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发行人于2016年7月12日发行了2016年第二期中期票据13亿元,期限3年,该债券尚在存续期。

发行人于2016年8月16日发行了2016年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期限210天,该债券尚在存续期。

发行人子公司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7日发行了2016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7.3亿元,期限270天,该债券尚在存续期。

发行人于2016年9月20日发行了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15亿元,债券期限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该债券尚在存续期。

发行人子公司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发行了2016年第二期公司债券5亿元,期限5年,该债券尚在存续期。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发生公司债券及其他债务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事项,发行人资信情况保持良好。

(五)本期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36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6.62%,占公司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5.85%,未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40%。

(六)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鼎瑜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0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壹亿元整

实缴资本:人民币叁拾壹亿元整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5楼

邮编: 361012

联系人:杨文娴

联系方式:0592-5829052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之水上运输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之G55)

经营范围:一、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二、对涉及港口、码头、物流、信息、房地产、酒店、物业、旅游、贸易、水产品加工等产业或行业的企业进行投资;三、依法为投资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利用各种渠道筹措资金自主进行投资;四、对银行、信托、担保、保险等金融业务及证券类企业进行投资;五、港口工程开发、建设及咨询;六、海上油污、水回收处理,环境监测及油类分析、咨询业务;七、信息产品开发及销售、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信息工程的开发建设及相关业务;八、其他与港口建设经营有关的业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3542XA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

二、发行人设立及变更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厦门市交通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系依据 1997年7月25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厦府〔1997〕综092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厦门市交通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4日,原注册资本为10,971万元。本次出资经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厦大所验(97)NZ第字4081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04年9月,发行人接受厦门市财政局对原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的无偿划转,同时发行人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交通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更名等事项的批复》(厦府[2004]241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交通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更名等事项的批复》(厦财[2004]9号)更名为“厦门港务控股有限公司”。

2005年2月,发行人依据厦门市财政局“厦财企[2005]12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港务控股有限公司调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31亿元,业经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天健华天所验(2005)NZ字第0007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6年4月,发行人更名为“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沿用至今。

2014年7月,发行人补办出资人变更手续,出资人由厦门市财政局变更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市国资委),出资比例为100%,是发行人唯一股东。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发行人系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企业,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其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出资比例为100%,是发行人的唯一股东。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和重要的权益投资情况

(一)组织结构图

公司目前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和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3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子公司为截至2016年6月末纳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除港务发展、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和集装箱码头集团外,均为一级子公司,“持股比例”包括直接及间接持股。

(三)重要子公司情况

1、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港务”)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25日,注册资本金272,620.00万元人民币,2005年12月19日在香港上市,股票代码3378.HK。国际港务的业务主要包括从事国际及国内集装箱装卸及储存、散货/件杂货装卸、储存及港口配套增值服务,包括港口物流、拖轮服务、航运代理及理货,是厦门最大的港口码头运营商,亦是厦门唯一能够提供全面港口配套增值服务的企业。国际港务目前共拥有泊位29个(东渡码头4个泊位、海天集装箱码头7个泊位、象屿码头5个泊位、国贸码头2个泊位、嵩屿码头3个泊位、厦门国际货柜码头3个泊位及海润码头3个泊位、新海达码头2个泊位),可供吨位最大的集装箱货轮航行进出港口。国际港务是厦门经营大型粮食及化肥装卸泊位的唯一企业,同时也是我国处理进口石材的一个主要分拨中心。

2015年12月末,国际港务总资产为142.44亿元,总负债为46.7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95.74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6.29亿元,净利润5.83亿元。

2016年6月末,国际港务总资产为152.12亿元,总负债为56.1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96.00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201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5.44亿元,净利润2.66亿元。

2、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发展”)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21日,为国际港务子公司,国际港务对其持股比例55.13%。港务发展注册资本为53,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以港口为依托的综合物流业务以及散杂货、内贸集装箱的装卸、堆存、仓储和轮船靠离泊等,是厦门港区唯一从事内贸集装箱业务的港口企业。港务发展原名为“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原系由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将其拥有的厦门大桥管理分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和在建的海沧大桥工程的相关资产、负债,经评估后折股投入,并于1999年2月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后于1999年4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0905。经国际港务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4】25号”《关于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批准,港务发展与国际港务于2004年7月31日进行了重大资产置换,即国际港务以其拥有的在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厦门分公司(现名“厦门外理理货有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国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厦门港务鹭榕水铁联运有限公司和厦门港船务公司(现名“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的权益性资产,以及原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东渡港务分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和部分土地使用权,与港务发展拥有的两座大桥(厦门大桥和海沧大桥)为主的资产和相对应的负债进行置换。资产置换后,港务发展变更名为现名。

2015年12月末,港务发展总资产为51.69亿元,总负债为21.1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0.55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2.61亿元,净利润2.88亿元。

2016年6月末,港务发展总资产为58.41亿元,总负债为27.0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1.34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201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8.11亿元,净利润0.97亿元。

3、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湖山码头”)

石湖山码头于2002年1月14日成立,前身为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分公司。石湖山码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港口货物装卸搬运、仓储、国内货物的运输代理和中转。为理顺发行人内部港口管理,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本部与石湖山码头双方签署协议,发行人本部将所持有的厦门港务海宇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石湖山码头。截至2012年9月末,该转让已完成。

2015年12月末,石湖山码头总资产为9.38亿元,总负债为7.78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60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32亿元,净利润1.05亿元。

2016年6月末,石湖山码头总资产为15.26亿元,总负债为6.7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8.53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201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01亿元,净利润0.61亿元。

4、厦门国际邮轮母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邮轮母港”)

厦门国际邮轮母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9830.00万元,主要从事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港口旅客运输服务;船舶港口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等。

2015年12月末,国际邮轮母港总资产为16.99亿元,总负债为15.5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44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48亿元,净利润0.40亿元。

2016年6月末,国际邮轮母港总资产为17.29亿元,总负债为15.7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58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201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56亿元,净利润0.13亿元。

5、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建设”)

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公司名为“厦门港务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24日,注册资金12,300万元,主营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建设工程设备租赁。主要承担控股集团的港口建设工程,同时对外承接政府对外委托和其他业主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此外,港务建设下属子公司厦门港务地产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发行人的建材类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目前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地处厦门中心城区的国际邮轮城。

2015年12月末,港务建设总资产为25.50亿元,总负债为17.2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8.29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00亿元,净利润-0.026亿元。

2016年6月末,港务建设总资产为24.90亿元,总负债为15.06亿元,所有者权益为9.83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 201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19亿元,净利润0.81亿元。

6、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装箱码头集团”)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243,660.42万元,发行人持股60.00%。该公司系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新世界(厦门)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分别持有本公司的59.45%、6.20%、0.55%,13.80%、8.39%、10%和1.61%的股权。该公司前身为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厦门象屿新创建码头有限公司、厦门国贸码头有限公司以及厦门海沧港务有限公司。2013年11月2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商资批[2013]1311号文批准,并于2013年12月2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商外资资审A字[2013]00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3年12月13日取得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502004000460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成立后,厦门港区仅剩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漳州招商局码头有限公司两家经营外贸集装箱业务的码头与集装箱码头集团形成竞争关系,而集装箱码头集团在厦门港的集装箱业务市场份额已超过80%以上,形成相对垄断地位。

2015年12月末,集装箱码头集团总资产为84.09亿元,总负债为14.6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69.47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201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3.81亿元,净利润3.54亿元。

2016年6月末,集装箱码头集团总资产为86.86亿元,总负债为18.09亿元,所有者权益为68.77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201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42亿元,净利润2.07亿元。

7、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投资”)

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2日,初始注册资本3,000万元,发行人持股100%。根据发行人“厦港控企[2013]200号”文件批复、海峡投资公司章程修正案,发行人以货币资金3,000万元、持有的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100%股权、厦门港口商务资讯有限公司100%股权、港务西海(厦门)油脂仓储有限公司35%股权对本公司增资,增加本公司注册资本16,000万元,633.53万元转为本公司资本公积。经过货币资金及股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000万元,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办妥。海峡投资主要从事大宗商品贸易、海上运输、供应链物流、港口商务资讯等业务。

2015年末,海峡投资总资产为15.63亿元,总负债为11.9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71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24.26亿元,净利润-306.07亿元。

2016年6月末,海峡投资总资产为14.21亿元,总负债为9.8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34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201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3.56亿元,净利润0.16亿元。

(四)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主要合营及联营公司情况

单位: %

注:发行人通过港务发展的子公司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持有厦门港务货柜有限公司51%股权,根据相关协议、章程的约定为共同控制,故该公司未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系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企业,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其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出资比例为100%。

(二)股权质押及其他争议情况说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人员简历

陈鼎瑜,董事长、党委书记,男,1957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厦门港船务公司经理兼书记、公司副总经理,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方祖辉,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男,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厦门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处长、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曹承滨,副董事长,男,195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先后担任厦门港口建设指挥部工程处处长、厦门港务局基建处处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傅承景,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男,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先后担任厦门市财政局资金处副处长、工交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2、监事人员简历

蔡乾坤,监事会主席,男,1967年出生,本科,会计师。曾任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副局长、局长,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党工委书记。现任厦门市国有资产正处(副局)级稽查专员、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中共厦门市纪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委员、兼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苏永忠,监事会副主席、纪委书记,男,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福建省厦门市后江小学教师,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办公厅科员,福建省厦门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员,福建省厦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助理调研员,福建省厦门市纪委驻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福建省厦门市纪委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福建省厦门市纪委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副组长,现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纪委书记。

庄忠庆,监事,男,1969年出生,本科,经济师。曾任厦门市审计局干部,现任厦门市国资委副处级助理稽查员、兼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黄炜,监事,女,1978年出生,本科。曾任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干部、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干部。现任厦门市国资委副科级助理稽查员、兼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张桂仙,监事,男,1967年出生,硕士学历,审计师、经济师、工程师。曾任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工程师技术职务,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职员,现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鼎瑜,董事长、党委书记,简历详见“董事会成员”情况。

曹承滨,副董事长,简历详见“董事会成员”情况。

傅承景,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简历详见“董事会成员”情况。

陈志平,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男,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厦门市财政局干部、科员,厦门市财政局文教行政处副处长厦门市财政局调研员,厦门市开元区筼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主任,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现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蔡思伟,副总经理,男,1968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福建省厦门市自来水公司莲坂水厂副厂长、厂长,福建省厦门市自来水公司杏林水厂经理,福建省厦门市自来水公司制水公司经理,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厦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苏永忠,监事会副主席、纪委书记,男,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福建省厦门市后江小学教师,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办公厅科员,福建省厦门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员,福建省厦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助理调研员,福建省厦门市纪委驻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福建省厦门市纪委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福建省厦门市纪委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副组长,现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纪委书记。

蔡立群,副总经理,男,1969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厦门港务局东渡港务公司调度室计划调度员厦门海捷货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港务集团东渡港务公司调度室主任,厦门港务集团国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副经理,厦门港务集团东渡港务分公司副经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东渡分公司经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东渡分公司经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东渡分公司经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子榕,总工程师,男,1962年出生,历任厦门港务局东渡作业区机械队技术员、副队长,厦门港务局港机厂工作车间副主任、副厂长,厦门港集装箱公司(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分公司)副经理(其间:1998.02—2000.10参加厦门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海天港务分公司经理、集装箱分公司经理,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白雪卿,副总经理,女,1964年生,历任集美大学(原厦门水产学院)讲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历任副科长、科长(其间:1993.09—1996.06 参加厦门大学财金系(在职研究生)学习,取得货币银行学硕士学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副处长、处长、承保中心主任(其间:2007.01起兼任民建厦门市委副主任),中国太平财险有限公司总部非水险部负责人(其间:2012.12起兼任厦门市思明区人大副主任),中国太平财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发行人原董事罗建中已退休,原董事缪鲁萍已调职,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欠缺董事尚未任命。除此之外,发行人高管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权及债券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股权及债券的情况。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发行人是厦门市政府直管的十大国有企业集团之一,是福建省港口龙头企业,海峡西岸最大、最具实力的港口及综合物流运营商。目前发行人主营业务涉及港口综合物流、贸易、港口工程及建材、房地产等业务。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结构 (单位:万元/%)

注:该表为“营业收入”科目下“主营业务收入”的分类明细,不包含“营业收入”科目下“其他业务收入”的数据。

2013-2015年及2016年1-6月,发行人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27,576.78万元、1,186,299.87万元、1,239,499.81万元和614,659.93万元,主要来源于港口综合物流、贸易、港口工程及建材、房地产等业务。2013-2015年及2016年1-6月,发行人上述主营业务收入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97%、99.97%、99.21%和99.48%。201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加196,912.65万元,增长36.05%,主要原因一是发行人货物吞吐量规模增长带动港口装卸堆存及增值业务收入增长,二是贸易业务得到较快增长,增幅达50.51%,三是“营改增”导致代理业务收入由差额确认转为全额确认,代理业务收入增幅较大。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加458,723.09万元,增长63.05%,主要原因是港口综合物流业务和贸易业务较快增长,分别增长67.34%和119.08%,其中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收入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代理业务收入由差额确认转为全额确认,由此带来代理业务收入的增幅较大;贸易业务板块收入的增长主要来自于2013年新成立的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增长。2015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2014年增加53,199.94万元,增长4.48%,2016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为614,659.93万元,由于受宏观经济复苏缓慢的影响,2015年及2016年1-6月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速有所放缓。

(二)发行人主要竞争情况及经营战略

1、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厦门市政府直管的十大国有企业集团之一,是福建省港口龙头企业,海峡西岸最大、最具实力的港口及综合物流运营商。

2、竞争状况

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是发行人的传统核心业务,板块的主要经营实体为国际港务与港务发展,辅以其他下属子公司港务石湖山、海鸿石化码头、和平旅游客运等运营主体。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板块主要包含装卸堆存、物流运输、代理、理货、船舶助靠和免税零售六大业务。发行人的货物、集装箱和散杂货吞吐量分别占厦门港区的53.57%、84.06%和25.49%。总体来看,发行人的货物、集装箱业务在厦门地区处于领先甚至近乎垄断地位,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而散杂货业务方面,厦门港共有42家经营主体,漳州区域小型码头多、分布零散、民营资本介入较多。散杂货码头资源零散分割,导致了码头之间的无序竞争,影响了厦门港的整体竞争力,不利于厦门港散杂货业务的整体发展。

贸易业务方面,发行人对贸易业务的定位是“港贸结合,以贸促港”,货物通过厦门港口给公司带来搬运、理货、仓储等一系列的码头业务,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主业的发展。贸易业务主要由厦门港务发展的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港贸”)和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峡投资”)负责经营。厦门港贸主要从事供应链贸易和自营贸易,其供应链贸易收入占比已达60%,主要经营的商品有:煤炭、钢材、化工原料、金属硅、家电产品、锆英砂、皮革等,其中煤炭业务主要与中国神华合作。海峡投资主要从事供应链贸易,主要经营的商品有矿产品、棕榈油以及焦煤、煤炭等。两家企业在贸易品种上进行区分。基于发行人“港贸结合,以贸促港”的发展定位,发行人成功积累了大批优质客户,其市场竞争力较强。

发行人的港口工程施工及建材业务主要包括工程承包、航道疏浚及建材。在港口工程施工领域,发行人主要承担港口建设工程以及港口疏浚业务,同时对外承接政府对外委托和其他业主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其中港口建设及港口疏浚业务处于垄断地位,而政府代建业务则主要与厦门市政府开展合作,发行人在这一领域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发行人建材销售业务主要由其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发展下属子公司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负责经营。主营业务为销售商品混凝土和建筑碎石等建材,目前在厦门地区混凝土销售市场占有率为8.79%,排名第三;建筑碎石在厦门地区市场占有率为20%,排名第一,整体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发行人的房地产业务主要由港务建设旗下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地产有限公司经营,主要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地处厦门中心城区的国际邮轮城项目。目前,发行人无拟建房地产项目,未来,发行人将结合厦门市国际邮轮母港以及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及政府相关政策,选择性地参与相关房地产开发业务,通过项目品牌与企业品牌宣传交替进行的方式打造“港务地产”区域优势品牌。

3、未来发展战略

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定位为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以港口产业为核心业务的相关多元发展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

根据发行人战略定位、指导思想及远景规划目标,发行人主业发展将充分利用比较优势,在更高层次和更大规模上发展港口产业,按照“三线做大、两翼拓展、产融结合”原则,全力做大码头、物流、客运三大板块支撑集团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加快发展建设、投资两大板块拓展集团版图空间,培育建设金融控股平台,构建六大业务板块有机联动、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一是港口及码头经营产业。在厦门港集装箱码头资源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港口资源整合,提高对岸线泊位、港区园区资源的控制力度,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巩固集团在厦门港开发建设经营中的主体地位,推动实现厦门港经营一体化。同时,加快实施“走出去”步伐,在“十二五”期间业已获取潮州小红山港区、古雷港区、龙池港区等相关码头岸线资源和租赁经营福州马尾港区8#泊位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收购兼并、投资合作等方式伺机在肖厝港区、泉州湾港、长乐松下港区等省内其他地区建立内支线码头及大型散货码头,强化集团在厦门港乃至海西港口群的龙头地位。集团应充分利用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的优势整合港内、外优质码头资源,把国际港务打造成中国东南沿海地区规模最大、功能齐全、服务卓越的集装箱港口物流服务商。

二是港口与现代物流产业。在保持港口配套业务传统优势的基础上,既要加强集团内部各物流企业的整体营销与资源整合,大力发展与港口产业相关的保税仓储、区港联动、海铁联运、陆地港建设等项目,还要结合自贸区业态创新,积极发展保税商品展示、跨境电商与物流配送、跨境结算等现代物流业务和第三方物流,充分利用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上市的优势,加快走出去布点扩张物流服务网络,打造中国东南沿海一流的港口与现代物流产业经营平台,加快推动由港口物流服务商向现代综合物流运营商的转型升级。

三是海上客运与旅游产业。按照“互联网+海上旅游”发展思路,依托厦门国际邮轮母港的建设与运营,结合鼓浪屿整治提升,进一步整合集团内部及厦门港海上客运旅游资源,打造集客运旅游、旅游商业、邮轮包租、公海游离岛游、海上游海岛游、网上票务、船舶供给、免税品经营与保税仓储等为一体的邮轮母港及海上客运旅游产业链,打造厦门港乃至中国东南沿海地区领先的港口客运旅游服务提供商。

四是工程建设产业:将厦门港务建设集团作为集团工程建设产业经营平台,在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港口疏浚领域成为厦门乃至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领先者和主导者(行业第一);房地产业以积极融入东渡港区转型升级和厦门自贸区建设为契机,利用三旧改造政策,大力发展包括高端物流地产在内的临港特色地产开发,打造区域市场“港务地产”知名品牌,发展壮大房地产业成为集团建设板块支柱产业;资产经营及物业管理成为区域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五是展新兴产业投资:以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为新兴产业投资及运营平台,集中资源发展海运、供应链、电子商务以及相关产业,重点培育石材、粮食等大宗货物交易市场,突出大宗货物供应链运营与投资功能,研究探索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并择机介入互联网相关产业、现代农业、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或业务领域,为集团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服务。

六是金融投资业:借助集团资源优势组建金融控股平台,大力推进产融结合,推动港口物流业向供应链运营、供应链金融、供应链投资延伸,积极布局融资租赁、小额贷款、消费金融、P2P、担保、交易中心等非银综合金融业务与港口金融业务,谋划组建财务公司、港航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参与银行、证券、保险、金融租赁、基金、期货、担保等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打造一家在海峡西岸区域内和港口物流行业内有影响力的金融控股集团。

(三)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港口综合物流业务

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是发行人的传统核心业务,2013-2015年及2016年1-6月,发行人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收入分别为345,103.38万元、577,511.33万元、564,487.11万元和217,857.50万元,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47.43%、48.68%、45.54%和35.44%,毛利占比分别为50.49%、77.47%、84.46和81.12%。

发行人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板块的主要经营实体为国际港务与港务发展,辅以其他下属子公司港务石湖山、海鸿石化码头、和平旅游客运等运营主体。港口综合物流业务板块主要包含装卸堆存、物流运输、代理、理货、船舶助靠和免税零售六大业务。

综合物流业务流程图

货物装卸、仓储 →物流运输→货运和船舶代理→船舶助靠业务→ 港口装卸

发行人港口综合物流业务经营情况(单位:万元/%)

(1)装卸堆存业务/码头业务

发行人港口装卸堆存业务可分为集装箱和散杂货两大类。发行人已经营的集装箱码头及万吨级以上生产性泊位主要包括:海天码头(5#-16#泊位)、国贸码头(20#泊位)、海沧码头(1#-6#泊位、18#、19#泊位)、嵩屿码头(1#-3#泊位)和福州中盈码头(8#泊位);散杂货装卸码头主要包括:石湖山码头(18#、19#)、海沧码头(7#、8#)、国贸码头(21#泊位)。液体化工码头:海鸿石化码头(9#泊位)。除福州中盈码头和海沧8#泊位(即明达码头)码头外,上述码头皆为发行人下属或控股码头,福州中盈码头和明达码头为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国际港务的租赁码头,中盈码头租赁期限10年(2012-2022年),明达租赁期限3年(2012 -2015年),到期后续签。此外,发行人在建的码头有三个,即嵩屿港区二期工程4#-7#泊位(集装箱码头)、刘五店港区6#-8#散杂货泊位工程(散杂货码头)和海沧港区码头20#-21#泊位(通用码头)。

截至2016年6月末,发行人所属码头已开辟31条远洋干线、58条近洋班轮,14条内支线、34条内贸线;其中包括北美航线10条、欧地航线9条、中东红海线5条、非洲线3条、中南美线 3条、东南亚20条、台湾线11条、日本线13条、韩国线9条等,每周内外贸航班数多达165班。班轮航线通达欧洲、美西、美东、波斯湾、非洲、俄远东、南美、日韩、东南亚及中国香港、台湾等5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0余座港口,内支线辐射汕头、福州、上海等国内主要港口。

2016年1-6月,发行人完成货物吞吐量5,938.36万吨,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90.74万TEU,完成散杂货吞吐量1,453.48万吨。2016年1-6月,发行人的货物、集装箱和散杂货吞吐量分别占厦门港区的58.51%、84.82%和29.24%。

截至2016年6月末发行人已运营的生产性泊位情况

A.集装箱业务

发行人的集装箱业务全部集中在国际港务,且国际港务下属子公司港务发展是厦门港区唯一从事内贸集装箱业务的港口企业。发行人旗下拥有福建省最早最大的海天集装箱码头,与和记黄埔集团合资经营的国际货柜码头、控股的嵩屿集装箱码头以及海润集装箱码头。集装箱业务盈利来源主要为装箱到港、离港装卸等服务收入,外贸与内贸的货源皆来自相关贸易进出口公司。

厦门港区经营集装箱业务的运营主体除了发行人之外,还包括中远太平洋、和记黄埔和马士基航运等,各主体间激烈的竞争格局导致厦门港区集装箱装卸收费标准长期处于较低水平。为支持厦门加快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高厦门港集装箱码头岸线利用水平,减少无序竞争,提高厦门港总体服务水平和竞争力,发改基础[2013]1931号文同意对厦门港口集装箱资源进行整合,合资设立厦门港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底厦门港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已正式成立,纳入合资范围集装箱泊位24个,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其68.24%股权,且该公司由发行人控股统一经营。本次集装箱业务整合将为发行人集装箱业务带来积极影响:①本次整合后港口吞吐量实现较大程度的提升。2014年,按照整合后的数据统计,发行人完成货物吞吐量11,386.44万吨,占整个厦门港区55.53%,占比较整合前提高8.38%;完成集装箱吞吐量731.46万TEU,占厦门港区85.33%,占比较整合前提高16.64%,其中完成外贸集装箱533.31万TEU,占比高达87.81%,内贸集装箱198.15万TEU,占比79.3%。②厦门港区集装箱尤其是外贸集装箱业务长期以来处于各主体低价竞争的局面,整合后公司外贸集装箱业务议价能力将显著提升。③通过此次整合将增强集装箱码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提高码头生产服务效率,并进一步带动船代、货代、引航、拖轮、船检、海事、边检、导航、修理、报关、供水供电等一系列港口直接相关产业。

从集装箱业务结构来看,外贸集装箱是发行人集装箱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近年来,发行人积极培育国际中转业务,并在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背景下,积极抓住两岸“三通”的历史机遇,大力拓展对台航线,外贸集装箱吞吐量保持稳定增长。2013-2015年,外贸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为414.72万TEU、533.31万TEU和595.05万TEU,占同期集装箱吞吐量的比重分别为75.41%、78.04%和76.21%。同时发行人利用赣龙铁路、大京九铁路的运输网络,拓展新腹地,积极发展内支线航运业务,2013年发行人完成内支线运量18.89万TEU,同比增长47%,其中福州支线的货量占福州支线市场约55%的市场份额。此外,发行人加大对江西、湘南、安徽、粤东等内陆腹地的开发和无水港的建设,内贸集装箱吞吐量增长迅速。2013-2015年,内贸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为135.28万TEU、197.85万TEU和185.71万TEU。

近年来,发行人在巩固传统腹地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手段积极争取集装箱货源,包括加强与相关航运商的联系沟通,通过更优良的服务和营销配套,与航运商签订长期服务协议,稳定客户群,并重点开辟中东等新兴消费地区班轮航线;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成运作吸引台湾地区的货物到厦门中转;利用赣龙铁路、大京九铁路的运输网络,拓展新腹地,加大对内陆腹地的开发和无水港的建设;同时公司强化腹地营销网络的建设,培育出口拼箱市场;适时整合海铁联运营销资源,争取有效的政策支持及铁路部门的支持及合作,提高了自身海铁联运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发行人近三年集装箱吞吐量情况(单位:万TEU)

B.散杂货业务

发行人是目前福建省规模最大的散杂货港口装卸企业,是厦门港从事散杂货港口装卸业务的支柱企业。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国际港务是厦门经营大型粮食及化肥装卸泊位的唯一企业,同时也是中国处理进口石材的一个主要分拨中心。发行人拥有散杂货堆场面积近60万平方米,仓储能力40余万吨;粮食筒仓22座(其中12座为中央储备粮库直接管理),仓储能力27万吨。其中,国际港务经营供散货及大部份件杂货装卸的东渡码头2个泊位,主要业务品种为粮食(大豆)、化肥、钢材及石制产品等;石湖山码头运营3个散杂货泊位,其中位于海沧港区的7号泊位,是目前厦门港惟一能接待15万吨级“好望角”型船舶的散货泊位,所进口的铁矿砂、煤炭通过海铁联运,为福建中西部、江西籍钢厂及电厂服务;下属海鸿石化码头,最大可停靠5万吨级船舶,为公司与中石油合作项目,目前拥有17个库容都为3,000M3的公用液体化工品储罐。此外,发行人加强与国际友好港口的密切合作,争取让国际知名的铁矿公司把厦门港作为出口铁矿的中国重要枢纽港。

2013-2015年及2016年1-6月,发行人完成散杂货吞吐量分别为2,607.00万吨、2,905.24万吨、2,858.50万吨和1,453.48万吨。2014年,发行人散杂货吞吐量完成2,905.24万吨,较2013年增长7.32%,占厦门全港的27.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发行人通过拓展腹地货源,改进生产工艺,优化输运方式等措施,促进了散杂货吞吐量持续增长,2015年发行人散杂货吞吐量完成2,858.50万吨,较2014年减少1.64%,主要受钢铁、煤炭整体市场环境趋弱,市场需求下降,导致钢铁、煤炭等吞吐量有所下降。分货种来看,煤炭、铁矿石是发行人散杂货业务主要品种,2015年上述货种吞吐量各占总额的32.42%和30.84%,除以上主要品种外,其他散杂货品种主要是砂石等。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散杂货明细情况

单位:万吨/%

(2)港口配套增值服务

发行人的港口配套增值服务主要是以港口配套物流为主,包括港口配套物流输、货运和船舶代理、船舶助靠业务、理货业务以及加工冷藏等。2013-2015年及2016年1-6月,发行人港口配套增值服务业务收入分别为17.39亿元、37.91亿元、35.14亿元和14.59亿元,2014年该板块收入同比增长118.00%,主要是由于受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影响,发行人当年调整了代理业务的收入和成本的核算方法,将货品价值也计入收入和成本,导致业务收入和业务成本大幅增加;2015年该板块收入同比减少7.31%,主要是受港口装卸堆存核心业务略有下降的影响,导致港口配套的增值服务也有所下降,但变化幅度较小。

2013年-2015年及2016年1-6月,发行人港口配套增值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0.64%、6.38%、12.48%和13.86%。2014年该板块毛利率较2013年下降4.26个百分点,主要也系代理业务核算方式调整所致。2015年发行人港口配套增值服务业务的毛利润较2014年增长6.10%,主要是因为2015年发行人增加了运输、理货等毛利空间较大的业务份额,从而提高了港口配套增值服务的整体毛利水平。

发行人的港口配套物流运输业务运营主体主要是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目前福建省最大的专业性港务物流公司,集装箱场装业务量省内市场份额约15.00%。港口配套物流运输盈利模式主要是出租集装箱,为客户提供船运物流业务。港务物流经营的厦门保税物流园区是国家批准的7个保税物流园区之一,可享受“境内关外”的优惠政策。2013-2015年及2016年1-6月,发行人运输业务收入规模分别30,821.43万元、72,218.09万元、87,226.72万元和37,089.05万元。

发行人的货运和船舶代理业务运营主体为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目前厦门港最大的船舶代理企业,外轮代理是我国东南沿海成立最早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在厦门港区集装箱班轮公共船务代理市场份额占比为75.84%,在散杂货船务代理市场份额占比为34.67%,在小三通客运船务代理市场份额占比为100%。为适应未来厦门邮轮母港业务的发展,更好地提供专业代理服务,2013年外轮代理独资设立厦门外代邮轮代理有限公司。2013-2015年及2016年1-6月,发行人货运和船舶代理业务收入分别为113,978.61万元、276,533.29万元、232,293.46万元和93,233.75万元,其中,2014年代理业务由于“营改增”导致收入由差额确认转为全额确认,导致代理业务收入大幅增加。

发行人的理货业务运营主体是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目前厦门港两家可以从事外轮理货的公司之一。理货业务盈利模式主要是为进出港船只提供货物清点,审核业务,收取费用。发行人的理货业务目前占厦门港区集装箱班轮理货市场的份额约为73%、件杂货理货市场的份额约为89%。2013-2015年及2016年1-6月,理货业务收入规模分别为5,588.25万元、5,918.16万元、7,571.99万元和3,971.71万元,收入规模较为稳定。

发行人的船舶助靠业务运营主体为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厦门港唯一从事港口船舶助离泊的企业,目前港务船务的拖轮及代管拖轮作业分布广,除厦门港外还涵盖了海南洋浦及三亚、广西涠洲、漳州古雷、泉州石湖及围头深沪、福州罗源港区等。船舶助靠业务盈利模式主要是为到港船舶提供的迁引、驻靠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港务船舶的外部市场业务占该板块业务量的比重为34%。2013-2015年及2016年1-6月,该业务收入规模分别为23,537.56万元、24,496.56万元、23,934.22万元和11,382.56万元,业务收入规模较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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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5楼)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签署日期: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