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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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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2016-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6-23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陆海亮先生、董事石育林女士、监事刘金凤女士递交的辞呈。因已到退休年龄,董事陆海亮先生、石育林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因工作变动,监事刘金凤女士向公司监事会提出辞去监事的职务。根据相关规定,以上董事、监事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继任董事和监事。

公司对陆海亮先生、石育林女士、刘金凤女士在任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6-24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6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7名,截止到2016年11月23日共收到表决票7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被否决后,经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维持公司正常经营,将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做出适当调整后,重新进行了审议。

2016年度,关联交易各项业务交易金额累计预测将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租赁及技术服务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广告经营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3,382万元。土地及物业租赁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618万元。

根据《公司法》规定,作为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须回避表决。在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即独立董事)3名,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陆海亮、石育林因已到退休年龄,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呈,辞去董事职务及相关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继任董事候选人张大光、刘金凤的简历及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继任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将以上人选作为增补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简历附后。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情请见相关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大光,1957年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经济学博士,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1984年至1989年在沈阳大学经济系任教。1996年至1998年在中兴信托任总经理助理。1999年至今在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曾任总经理助理、资产经营部主任,现任版权管理和法律事务部主任兼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主任。

刘金凤,女,1963年生,1987年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现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系财务会计专业,获学士学位,高级审计师。

1987年7月任职于北京市海淀区审计局,历任工业审计科科员、财政金融审计科副科长、局长助理兼行政事业审计科科长。

1998年6月起,任职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历任审计部高级项目经理、副主任,财务部副主任,审计部主任,现任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财务部主任。2014年9月25日至2016年6月27日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11月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6-25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保持公司业务稳定与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被否决后,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定价程序公平、公正。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维持公司正常经营,将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做出适当调整后,重新进行了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2015年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我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2016年度继续与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太湖影视城的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开展关联交易。

一、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5年,我公司及控股公司(包括北京中视北方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等),与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包括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等)就版权转让项目、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广告经营项目、制作项目等多种经营形式开展业务合作。截止报告期末,关联交易各项业务的实际交易金额分别为:版权转让及制作14,691.15万元,租赁及技术服务4,953.44万元,广告代理业务7,574.30万元,土地及物业租赁640.56万元,累计交易金额27,859.45万元,总体控制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预计框架范围内。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16年度,关联交易各项业务交易金额累计预测将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租赁及技术服务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广告经营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3,382万元。土地及物业租赁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618万元。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央电视台(所属部门包括大型节目中心、新闻中心、综合频道、电视剧频道、纪录频道、科教频道、技术制作中心、广告经营管理中心等)

单位住所:北京市复兴路11号

主要经营业务:从事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

关联关系:因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太湖影视城为中央电视台全资下属公司,故本公司与中央电视台构成关联关系。

2、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包括所属公司)

公司住所:海淀区复兴路11号

注册资本:273034.3 万元

主营业务: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音像制品的批发、网上销售、零售、出租;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出版文艺、社会教育方面的音像制品等。  

关联关系: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的全资子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

公司住所:无锡市大浮乡漆塘

注册资本:989.6 万元

主营业务:为国内外影视剧组摄制影视节目提供场景和设施服务、艺术景点的游览服务。

关联关系:无锡太湖影视城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故本公司与无锡太湖影视城构成关联关系。

4、央视后勤服务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

注册资金:3253.96万元

主营业务:中餐服务;零售卷烟、雪茄烟;销售饮料、酒等。

关联关系:央视后勤服务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央电视台和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等共同投资组建,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中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

注册资金: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影视文化、技术交流;场景道具、服装、化妆造型的设计、制作;影视咨询;电视技术咨询及设备的安装、维修、销售;广播电视通讯网络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安装、维修等。

关联关系:中视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中视科华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彩电中心1号住宅楼西侧1至2层全部

注册资本:20300 万元

主营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等。

关联关系:中视科华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北京中视远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139号1幢218室【园区】

注册资金:1000万元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视策划;制作、设计、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动画设计;图文设计、制作;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

关联关系:北京中视远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下属中视科华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复兴路乙十一号

注册资本:11573.507 万元

主营业务:住宿;制售中餐、西餐、日餐(含冷荤凉菜);销售饮料、酒、茶、定型包装食品;非医疗性美容理发;洗浴;棋牌;歌舞厅、KTV包间、酒吧;出租客房、公寓、写字间和会议厅;会议服务;劳务派遣;日用百货销售;为外国广播电视新闻采访和电影、电视节目交流制作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等。

关联关系: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子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单位住所:上海市闸北区恒丰路436号

主营业务:公司进行各种商业市场调查研究及日用商品消费者调查、报纸读者调查、电视收视率调查、广告知晓率调查和互联网使用率调查。

关联关系: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和TN索福瑞集团 (英国)等合资的股份制企业,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0、南海影视城

单位住所:广东省南海市松岗镇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拥有的南海影视城占用的土地及道路、附属设施等为中央电视台资产,由中视传媒南海分公司代为经营管理。

关联关系:因涉及资产为中央电视台所有,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梅地亚电视中心12层

注册资金:5000 万元

主营业务: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策划、设计等。

关联关系: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2、央视创造传媒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CF09-A

注册资金: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发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策划等。

关联关系:央视创造传媒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3、北京中视创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5号B座305室

注册资金:500万元

主营业务:组织文化交流活动;影视策划;电视节目传递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视设备租赁服务;演出景观策划与制作服务;电视设备销售等。

关联关系:北京中视创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下属中视科华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4、北京中视汉威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3号楼一层

注册资金:400 万元

主营业务:票务代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策划;翻译服务;摄影扩印服务;电脑动画设计等。

关联关系:北京中视汉威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视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组建,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 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情况:

1、版权转让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与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销售、购买电视节目的版权及其附属产品的业务系不时发生,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业务发生时订立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2、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向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提供专业广播级影视制作设备租赁和相应的技术服务以及影视剧后期制作、频道及栏目包装等技术服务,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业务发生时订立相关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3、广告经营项目

公司将承包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的部分广告时段。

4、制作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与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开展节目制作,并将制作成品的版权及其附属产品销售给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制作销售业务系不时发生,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制作销售业务发生时订立销售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5、土地使用权承租

公司因租赁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土地使用权,需向无锡太湖影视城支付土地使用权租赁费。

6、资产委托管理

南海影视城系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共同投资形成,所占用的土地及道路、附属设施等为中央电视台资产,由中视传媒南海分公司代为经营管理。双方就中央电视台在南海投资形成的资产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受托管理资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央电视台不就受托资产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佣金、管理费等)。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版权转让和制作业务

交易各方将依据节目题材、主要演职员的艺术水准、观众的认知度、场景大小、使用设备水平、服化道具水平及节目的版权价值、周期长短等诸多因素,并参照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其中,公司出售产品的价格参照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出让类似产品的价格,公司购买产品的价格参照公司从无关联第三方处受让类似产品的价格)。

2、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

对于设备租赁交易,其价格在考虑设备的折旧、维修维护、资金占用费及其它相关成本的基础上,由交易各方参照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该等价格参照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类似设备租赁的价格。

对于技术服务交易,其价格由交易各方在参照同类技术服务内容的市场价格和交易各方以往同类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确定。

3、广告经营业务

对于广告经营业务,按中央电视台确定的买断价格执行。

4、土地使用权承租

根据国土管理部门确认的土地评估结果,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5、资产委托管理

根据相关资产评估结果,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六、交易方式:

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项下制作、销售与购买的影视节目将经过购买方的任一方或多方的审查,参考影视节目的题材、主要演职员的艺术水准、观众的认知度、场景大小、使用设备水平、服化道具水平及节目的版权价值、周期长短等诸多因素,再由交易相关方商讨确定相关文件的条款。该等交易在经过公司任一方或多方或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的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之后最终结款。结算周期为季度、半年或一年。

在开展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时,公司任一方或多方应根据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的需求,遵循“市场竞争、同等优先”的原则及时向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提供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

在开展广告经营业务时,公司将按关联方通常的广告管理制度,依据所经营广告频道或时段的不同,获取买断价格。结算周期按具体文件约定。

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事先核查认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此次议案内容中涉及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为:公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市场行为,具有其必要性和持续性,定价公允合理。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关联交易议案的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合法、合理。交易价格在参照市场价格和交易各方以往同类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确定,体现了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关联交易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各项业务的延伸拓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关联方中央电视台是拥有多套全国覆盖频道的国家电视台,电视频道数量居全国各电视台之首,是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传媒机构,也是国内最强势的广告媒体和中国最大的电视相关业务市场。维持和加强与中央电视台的协作,向关联方开展节目制作、版权转让、设备租赁业务和技术服务以及开展广告经营,是保持公司业务稳定与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且将持续进行。

公司因租赁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土地,需向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支付土地租赁费,该协议自本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承租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系公司用作日常经营之持续场所,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南海影视城系我公司与中央电视台共同投资形成,具有旅游和拍摄影视作品两大项业务。双方签署南海影视城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协议委托管理的土地及资产系公司用作日常经营之持续场所,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2、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以及基于市场参考的协议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发展战略、业务模式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九、关联人回避事宜:

1、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十、其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为一年。有关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6-26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未获通过。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种类包括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租赁及技术服务、广告经营业务以及土地及物业租赁,涵盖公司广告、旅游、影视三大主营业务。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关联方中央电视台是拥有多套全国覆盖频道的国家电视台,电视频道数量居全国各电视台之首,是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传媒机构,也是国内最强势的广告媒体和中国最大的电视相关业务市场。作为以电视业务为主的传媒类上市公司,维持和加强与关联方中央电视台的协作,与关联方开展必要且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对公司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董事会根据公司2016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做出适当调整,将再次向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 截至10月31日,公司2016年已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二、 备查文件

1、 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意见书。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6-27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通讯表决的监事2名,截止到2016年11月23日共收到表决票2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关联交易议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合法、合理。交易价格在参照市场价格和交易各方以往同类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确定,体现了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关联交易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各项业务的延伸拓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2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刘金凤因工作变动,已向监事会递交辞呈,辞去相关职务。经过对监事候选人彭茹任职资格的审核,监事会决定,同意将其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增补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简历附后。

同意2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彭茹,女,汉族,1970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东交通大学,本科学历。

1992年至1997年就职于北京铁路工程总公司,任主管会计。1997年4月进入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计划财务部工作,历任中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西部频道节目制作开发部财务部经理,直管公司财务经理(事业部财务经理级别),计划财务部副主任,审计部副主任。2014年1月起,任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公告编号:2016-28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梅地亚中心第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9日

至2016年1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于2016年11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未来广告有限公司、北京荧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参会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授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登记时间:

2016年12月6日(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股东应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新天国际大厦17层A座中视传媒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电话:021-68765168

传 真:021-68763868

联 系 人:贺芳

六、 其他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其中,对第 2项、第 3项议案,股东应按照附件 2 的投票方式说明,若在各栏内填写投票数量,全部栏内打“√”即视为平均投票,部分栏内打“√”但部分栏内未打“√”的,为无效投票,视为弃权。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