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16—033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 2016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6-032)。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1 月23 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 月22日下午15:00至2016年11月 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太原市西矿街318号西山大厦九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6、主 持 人:董事长王玉宝先生

7、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8、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50,551,4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55.5519 %。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50,460,6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5.549%。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0,7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29%。

(3)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6,336,3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1.153%。

9、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乡西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750,529,3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票2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36,314,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2%;反对票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8%;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西临汾西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山西古县西山登福康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750,529,3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票2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36,314,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2%;反对票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8%;弃权票 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爱珍、王半牧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