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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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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
通知书》的公告

2016-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16-075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

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9日,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议案。

2016年11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接收了公司提交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申请材料,并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163424号)。

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163424号)(以下简称“《补正通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该申请材料需要补正,并要求公司在《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有关补正材料。

公司将严格按照《补正通知》的要求,积极准备补正材料并及时报送。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4 日

证券代码:600318 股票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6—076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

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投资”)通知,新力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5,970,000股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1月2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11月21日(以实际交易日为准)。

截止本公告日,新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8,400,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新力投资本次质押5,9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2.33%,占公司总股本的2.47%。

新力投资进行上述股票质押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