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1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6-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6-060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7,586,20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2月5日(原定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2月3日,由于12月3日、4日为非交易日,因此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16年12月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核准情况

2015年11月9日,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7号),核准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登记情况

2015年12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四)非公开发行限售期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限售条件的锁定期为自2015年12月3日起12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1,573,1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6,471,930.9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21,573,103股,并以2016年5月25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完成。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导致公司股本数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投资者承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除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持有人无特别承诺。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限售股持有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九洲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7,586,206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2月5日(原定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2月3日,由于12月3日、4日为非交易日,因此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16年12月5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