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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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家瑞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的公告

2016-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2月 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16年12月5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机构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时,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申购金额限制。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生效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和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通过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其他投资人的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率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例1: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0.60%,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0.60%)=9,940.36元

申购费用=10,000-9,940.36=59.64元

申购份额=9,940.36/1.0500=9,467.01份

例2:某投资人(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0.06%,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0.06%)=9,994.00元

申购费用=10,000-9,994.00=6.00元

申购份额=9,994.00/1.0500=9,518.10份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单笔最低赎回份额;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生效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0日、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价格=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价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1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7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5=10,500元

赎回费用=10,500×0.75%=78.75元

净赎回金额=10,500-78.75=10,421.25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份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421.25元。

5.日常转换业务

5.1本公司所有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如下: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5.2日常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

(3)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5.3其它与转换相关的业务事项

(1)目前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和直销电话委托渠道开通与以下基金的转换:(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现金宝,基金代码:000773)、万家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和,基金代码:A类:002664,C类:002665)、万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益,基金代码:A类:001635,C类:001636)、万家瑞旭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旭,基金代码:A类:002670,C类:002671)、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盈,基金代码:A类:003734 ,C类:003735)、万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瑞祥,基金代码:A类:001633 ,C类:001634)) 。

(2)本基金在直销渠道转换最低转出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全部转出时不受此限制。

(3)本公司对通过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和电话委托进行的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实施优惠,详情如下:

1)由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的四折。但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高于0.6%时,优惠后申购补差费率不低于0.6%;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低于0.6%时,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执行。

2)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优惠费率之差的四折收取申购费补差。

3)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补差为零。

(4)有关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具体规则,请参看本基金管理人之前发布的相关公告。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楼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联系人:张婉婉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公众号:wjfund_e)

6.2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另行公告。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渠道申购、赎回,若未来开通此项业务,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6年12月5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2016年11月1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或95538转6)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相关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谨慎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品种。投资人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