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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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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重新质押的公告

2016-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16-051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豫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商集团”)的通知,豫商集团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解除了原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进行了重新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解除原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况

豫商集团于2016年11月30日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东吴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本公司28,820,000股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52%)中的15,3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98%)解除质押,并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上述原质押事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发布的公告(编号为2016-007 号)。

二、关于重新质押的情况

豫商集团于2016年11月30日重新将其持有本公司15,100,000股流通股与东吴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2月1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12月1日。质押期间内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日前,涉及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豫商集团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28,823,3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52%。其累计质押股份数为28,59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9.1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34%。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