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2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决议公告

2016-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82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0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万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7,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6-084。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83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万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7,0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84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林股份”)现将本次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万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林供应链”)实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及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9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5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4,622.4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957.55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对本次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及相关支出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5)第1067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开设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及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0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1,820,93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381,494.1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435,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946,494.12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该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6)第0908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开设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及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85,038.15万元,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实缴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物流网点工程”的建设需要,拟以现金形式对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万林供应链实缴注册资本7,000万元。本次缴款资金来源为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完成后,万林供应链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实收资本7,500万元,仍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对象的基本情况

万林供应链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履行的程序

2016年7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在上海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万林供应链,以作为公司“物流网点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关信息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1)。

2016年7月19日,万林供应链完成了相关工商注册登记工作,并取得了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6年8月25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万林供应链实缴注册资本500万元。

2016年12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万林供应链实缴注册资本7,000万元。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实缴注册资本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万林供应链实缴注册资本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万林供应链作为“物流网点工程”的建设主体,亟需资金以满足各物流网点建设所需。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实缴注册资本事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该事项也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用于实缴注册资本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万林供应链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续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万林供应链、银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对该笔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公司通过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万林供应链实缴注册资本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万林供应链实缴注册资本7,000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万林供应链实缴注册资本7,000万元。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万林供应链实缴注册资本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万林供应链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已履行公司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2016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确认,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万林股份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