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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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6-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 13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能交总”)通知,自增持首日(2015年7月10日)至2016年11月30日,能交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票合计为17,902,075股,增持均价为7.26元/股,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份(1,460,612,195股)的1.23%。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为响应证监会[2015]51号通知的精神,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集团”)通过能交总自2015年7月9日起2个月内,以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吉电股份股票。同时,中电投集团及能交总承诺自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吉电股份股票,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15-069)。

已增持的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9月1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15-101)和2016年10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16-114)。

二、本次增持情况

自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1月30日,能交总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380,000股,增持均价为6.22元/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本次增持完成后,能交总持有公司232,565,129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2%。

三、拟继续增持的计划情况

能交总将在不超过2亿资金范围内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能交总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能交总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将继续关注能交总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