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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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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6-76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刘冀鲁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重组进度安排,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运营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拟提名王卫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拟提名林哲莹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3、《拟提名张懿宸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4、《拟提名张锐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5、《拟提名刘澄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6、《拟提名杜浩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7、《拟提名罗世礼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8、《拟提名伍玮婷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请见附件。

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重组进度安排,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运营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拟提名金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拟提名周永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3、《拟提名周忠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4、《拟提名张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请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提请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本次增选董事、监事事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相应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详细参见附件《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 2016 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以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向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市顺泰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安排,公司拟根据于2016年6月14日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及安排,将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15年12月31日)的经评估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向为本次交易之目的而设立的拟置出资产承接主体马鞍山市顺泰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66万元人民币计入新增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资产及增资后马鞍山市顺泰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情况如下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候选人简历:

王卫:

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顺丰控股创始人及实际控制人,现任顺丰控股董事长及总经理。

林哲莹:

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法国雷恩商学院,工商管理学博士。1987年至2010年任商务部干部,2011年至2014年任汉科环境科技集团执行董事,2013年至2015年任中青基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至今任古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至今任顺丰控股副董事长、2015年至今任顺丰控股副总经理。

张懿宸:

男,1963年出生,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毕业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计算机科学学士。1987年至2000年历任格林威治资本市场公司、东京银行纽约分部证券自营交易业务负责人、美林证券大中华区债券资本市场主管,2000年至2002年任中信泰富执行董事及中信泰富信息科技公司总裁。2002年参与创建中信资本控股,目前担任中信资本控股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2013年至今任顺丰控股董事。

张锐:

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2009年至2015年历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产权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部长,综合交通部/海外业务部部长;2016年至今任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顺丰控股董事。

刘澄伟:

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苏州大学,金融学硕士,经济师、律师。2008年至2009年任苏州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年至2016年任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2012年至2016年兼任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2016年至今任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2016年至今任顺丰控股董事。

杜浩洋:

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国际贸易硕士、北京大学EMBA,律师、高级物流师。1997年至2004年任国家商务部外资司主任科员,2003年至2004年任香港贸易发展局中国商务顾问,2004年至2016年历任顺丰控股山东区总经理、深圳区总经理、总裁办及企业发展办负责人、集团副总裁兼顺丰速运华东经营本部总裁、集团高级副总裁、集团首席运营官。2013年至今任顺丰控股董事、2015年至今任顺丰控股副总经理。

罗世礼:

男,1962年出生,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拥有英国永久居留权。2002年5月至2012年11月任平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执行官,2016年4月至今任顺丰速运集团副总裁兼集团首席信息执行官。

伍玮婷:

女,1971年出生,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毕业于澳大利亚悉尼新南威尔士大学,会计及信息系统学学士,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1994年至2013年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香港)总监,2013年至2015年任顺丰控股财务本部总裁。2013年至今任顺丰控股董事、2015年至今任顺丰控股财务总监。

金李:

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2001年获得麻省理工学院博士学位。1992年7月至1994年5月就职复旦大学任国籍金融系教员,2001年7月至2007年6月任哈佛商学院金融学助理教授,2007年7月至2012年6月任哈佛商学院金融学副教授,2012年7月至今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讲席教授、牛津大学金融学终身教职正教授。

张力: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0月出生,会计学博士,注册会计师,教授。曾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现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永健:

男,1950年出生,中国香港, 为香港和英格兰及威尔士认可的职业律师。周先生于香港担任职业律师超逾34年,现为观韬律师事务所(香港)之高级顾问及全球主席。他是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会员及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周先生现为香港赛马会董事局副主席,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信星鞋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他曾任亚洲联合基建控股有限公司(前称中国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直至2016年10月11日)、福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直至2016年6月24日)、于1997年至2000年间为香港律师会会长,亦为香港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前任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于1998年,周先生获委任为太平绅士,并于2003年获颁银紫荆星章。

周忠惠:

男,1947年8月出生, 博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周先生现任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H股)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员会委员、中国评估师协会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委员。周先生于1980年9月至1998年8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于1985年至1986年,担任英国兰开斯大学国际会计研究中心研究员;于1988年至1992年, 担任香港鑫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于1992年3月至2007年4月,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主任会计师、资深合伙人;于2007年5月至2011年4月,担任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于2011年09月至2016年09月担任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6-77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卫星先生主持,审议并逐项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重组进度安排,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运营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拟提名官力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2、《拟提名刘冀鲁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3、《拟提名刘凌云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候选人简历:

官力:

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高性能计算机工程系统专业硕士。2002年至2005年任新加坡综合决策系统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2005年至2007年任北京经纬弈徳科技有限公司咨询顾问,2007年至2015年历任顺丰控股企业发展办公室战略规划高级经理、企业发展总监、战略管理组副总裁、创新管理副总裁。2015年至今任顺丰控股变革管理部负责人、2013年至今任顺丰控股监事。

刘冀鲁: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马鞍山市老科协副会长,安徽省冶金协会副会长,马鞍山市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马鞍山工经联常务副会长,当涂县人大代表。历任马鞍山市鼎泰金属制品公司总经理,马鞍山市鼎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刘凌云: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马鞍山市鼎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6-78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

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胡卫红、陈炬、赵颖坤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发生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上市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本届董事会的现任非独立董事在新任非独立董事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任董事产生之日,方为任期届满。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力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发生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拟聘任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本届董事会的现任独立董事在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任董事产生之日,方为任期届满。

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戴卫星、齐跃进、刘钊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发生变动,因此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上市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以上监事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公司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收到公司总经理刘凌云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发生变动,因此总经理刘凌云辞去总经理一职,刘凌云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上市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拟聘任其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胡卫红、陈炬、赵颖坤、张力、戴卫星、齐跃进、刘钊在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期间,刘凌云在担任总经理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此表示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6-79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长刘冀鲁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发生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刘冀鲁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上市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拟聘任其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刘冀鲁先生在新任董事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任董事产生之日,方为任期届满。

刘冀鲁先生在担任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此表示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6-80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集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6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8日(周三)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7日(周二)至2016年12月28日(周三)

其中: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8日(周三)的交易

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7日(周二)下午15:00

至2016年12月28日(周三)下午15:00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2月23日(周五),截至2016年12月23日(周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深圳软件产业基地5栋B座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选举王卫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2选举林哲莹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3选举张懿宸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4选举张锐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5选举刘澄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6选举杜浩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7选举罗世礼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8选举伍玮婷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1选举金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3.2选举张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3.3选举周永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3.4选举周忠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4、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1选举官力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4.2选举刘冀鲁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4.3选举刘凌云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议案2、议案3、议案4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于2016年11月8日、2016年12月10日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6年11月9日、2016年12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或《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

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12月26日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公司证券事务部

4、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公告之附件一。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5-6615993

传真号码:0555-2916511

联系人:李彩霞

通讯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银黄西路1号

邮政编码:243100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5、其他备查文件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对于累积投票制,请在各子议案填写具体表决票数,各子议案表决票数之和不应超过总表决票数)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2。

2、投票简称:“鼎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对上述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对于每个议案,1.00代表议案一的议案编码,2.00代表议案二的议案编码,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 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如议案 2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3为选举独立董事,则3.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累积投票的子议案不得设置分项的总议案,如议案4为选举监事,不得在议案4设置议案编码5.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议案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有候选人8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8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议案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有候选人4 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议案 4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有候选人3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15:00时,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