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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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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一期)

2016-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版)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发展中”,该级别反映了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中国唯一的国家级科技城—绵阳科技城的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在土地资源划拨、股权、政府补助、多元化投资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公司盈利能力较弱、融资压力加大、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对外担保规模大、被担保企业多为民营企业且担保较为集中等因素对其信用水平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在开展绵阳科技城土地开发主业的同时,工业产品销售业务等板块比重增大,经营向多元化发展。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规模较大且被担保方多为民营企业,被担保企业四川绵阳好圣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存在经营情况恶化、信贷市场出现违约、债务人起诉等情形,目前好圣公司尚在资产债务重组进程中。公司就前述应偿还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已被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行起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7月18日冻结了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和股票账户,冻结资金合计约4.5亿元。后续事态发展是否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尚不确定,联合评级将对好圣公司资产债务重组事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持持续关注。综上,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发展中”。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次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2、优势

(1)绵阳科技城是中国唯一的国家级科技城,未来将持续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为公司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公司负责对绵阳科技城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进行投融资,在资本金注入、土地资源、股权划拨、政府补助等方面得到了绵阳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3)近三年,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总额持续增长。

3、关注

(1)公司以绵阳科技城公益性项目投资为主,自身盈利能力较弱,公司利润对政府补助的依赖性较强。

(2)公司土地出让业务规模受宏观经济及国家政策影响大,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3)公司债务规模持续上升,债务负担有所加重。公司未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大,存在一定的融资压力。

(4)公司对外担保规模较大,且部分被担保方经营状况一般,存在一定代偿风险;被担保企业好圣公司资产债务重组结果尚不确定,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未来存在较大的代偿可能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发行人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发行人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行人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评级公司网站(www.unitedratings.com.cn)予以公布,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联合评级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等。

三、主要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与银行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截至2016年6月底,发行人在各家金融机构授信合计为60.56亿元,公司间接融资渠道有待拓宽。公司近期无重大诉讼。

(二)业务往来违约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机构信用代码证:G10510701000544203),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无未结清不良关注类贷款,有已结清的不良关注类贷款11笔,均已正常收回。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合并范围内发行的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如下表所示: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本次债券经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后,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在公开市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为38.20亿元,占其截至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8.76%,未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

(五)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1、 合并报表口径

2、 母公司报表口径

注:上述财务指标分别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的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 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 / 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 / 存货平均余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 / 总资产平均余额

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 / 期末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 / 期末净资产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偿债计划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2、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其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1、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1年1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2、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二、偿债的主要来源

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及时、足额安排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稳步发展,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不断提高。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6月,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98,548.63万元、158,811.45万元、211,989.28万元和88,934.5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115.72万元、13,583.45万元、13,671.02万元和5,569.01万元。

此外,作为中国科技城(绵阳)的国有资产管理投资运营主体,绵阳市委市政府在发行人的建设和发展方面给予了协调和支持。随着中国科技城(绵阳)发展战略的实施,绵阳市委市政府必将加大对发行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巩固发行人在中国科技城(绵阳)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政府的支持能够为本期债券足额还本付息提供较为充分的保障。

发行人未来持续增长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将为发行人清偿本次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保证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部门与人员、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了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

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

1、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用。

发行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规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设立专项偿债账户

(1)资金来源

如本节“二、偿债的主要来源”所述,主要来自发行人日常经营产生的利润及现金流。

(2)提取时间、频率及金额

①发行人应确保在不迟于本期债券每个付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内,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余额不少于当期应偿还本期债券的利息金额。

②发行人应确保在不迟于本期债券每个本金兑付日前三个工作日内,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余额不少于当期应付债券本金与当期应付利息之和。

(3)管理方式

①发行人指定财务部门负责专项偿债账户及其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工作。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在本期债券兑付日所在年度的财务预算中落实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确保本期债券本息如期偿付。

②发行人将做好财务规划,合理安排好筹资和投资计划,同时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保证发行人在兑付日前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用于向债券持有人清偿全部到期应付的本息。

(4)监督安排

①发行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专项偿债账户监管协议》,规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监督偿债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专项偿债账户内资金专门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②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对专项偿债账户资金的归集情况进行检查。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三)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按照协议的约定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利益。

(四)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次债券的按期偿付工作,并通过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金和/或利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确保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能够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有效监督。

(六)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发行人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并确保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根据股东会决议及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

(七)其他保障措施

根据发行人股东2015年8月19日出具的《中国(绵阳)科技城管理管委会关于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的批复》,发行人股东授权董事会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派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四、偿债应急保障措施

(一)畅通的融资渠道

发行人与各家银行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世界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主要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605,617.12万元,借款余额为462,545.12万元。发行人畅通的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为偿还本次债券本息提供了支持。

(二)流动资产变现

发行人财务政策稳健,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流动资产余额为2,242,888.72万元,存货为1,413,647.76万元,货币资金323,208.41万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200.00万元、应收票据5,597.45万元、预付款项56,015.34万元、其他应收款193,006.13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未经审计的流动资产余额为2,452,587.92万元,存货为1,424,061.68万元,货币资金440,442.86万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387.86万元、应收票据3,687.87万元、预付款项54,124.49万元、其他应收款245,249.24万元。在现金流量不足且无法及时获得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发行人可通过及时变现部分流动资产作为偿债资金的补充来源。

五、针对发行人违约的解决措施

发行人保证按照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包括采取加速清偿或其他可行的救济措施。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发行人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基本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利息及兑付债券本金,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次债券本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发行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承担的违约责任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其中违约金按迟延支付的本金或利息的每日万分之二计算。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代明

设立日期:2001年7月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69.1087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70,069.1087万元

住所:绵阳科教创业园区

邮政编码:6210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联系人:蒋忠云

联系电话:0816-6339671

所属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721 企业管理服务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2980466-0

经营范围:对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商业、房地产业、金融衍生品、农业、生物工程、医药、医药器械、计算机软件及网络技术的投资及管理,土地综合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旅游、会展、体育,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开发、销售,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品除外)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对动产抵押物的仓储管理服务,货物仓库服务,体育场地场馆租赁,商业演出策划,国内旅游,机械设备租赁,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影视及多媒体制作,酒店管理服务,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餐饮管理,物业服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资产总计为2,614,642.40万元,负债合计为1,627,155.83万元,股东权益合计为987,486.57万元。发行人2013年、2014年、2015年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115.72万元、12,724.25万元和13,671.02万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未经审计的合并范围内资产总计为2,842,202.33万元,负债合计为1,856,589.76万元,股东权益合计为985,612.57万元,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65.32%。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2001年6月22日,发行人前身绵阳科教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绵阳市政府关于同意组建绵阳科教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绵府函[2001]100号)批准成立,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

2001年11月27日,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注册资本增加到2,000万元。

2002年11月25日,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资,增加注册资本5,000万元,增加后的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

2005年12月6日,《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绵阳科教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用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收资本的批复》,同意将资本公积金3,000万元转增为公司实收资本,增加后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

2008年4月25日,根据《中国(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国(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及《中国(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关于将绵阳科教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事宜的函》(科技城管委办[2008]21号),绵阳科教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6月13日完成注册登记。

2008年5月8日,根据《绵阳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将绵阳科教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绵阳科技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函》(绵国资产[2008]30号)文件精神,绵阳科教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名为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对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2008年12月18日,根据《中国(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偿划转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绵阳科技城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和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与科发集团签署了《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绵阳三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绵阳三江工程总公司、绵阳科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家的实收资本无偿划转给科发集团,由科发集团履行出资人义务,享有出资人权益。三江工程总公司根据《中国(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剥离三江工程总公司的批复》(科技城管委函[2010]143号)于2010年12月30日划出。

2009年2月23日,中国(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出具《中国(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的批复》,同意科发集团以资本公积人民币4亿元转增实收资本,本次增资后科发集团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

2010年12月6日,公司收到绵阳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款人民币1,000万元,根据绵阳市财政局、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绵财建[2010]162号文,此款项作为注册资本用于补充公司资本实力。

2011年2月23日,绵阳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增加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资本的通知》(绵财企[2011]3号),同意科发集团应补缴的三宗土地出让金190,69.1087万元作为政府对公司的资本金投入,相应增加注册资本。三宗土地的详细情况说明:(1)一宗位于高新区火炬南段111号城镇混合住宅用地,证号为绵城国用[2010]第07060号,延长住宅部分年限,容积率从2增加至≤3.5;一宗位于绵兴西段72号工业用地,证号为绵城国用[2010]第07059号,改变土地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增加使用年限;另外一宗位于高新区普明南路东段文体用地,证号为绵城国用[2010]第11036号,改变土地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增加使用年限。(2)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绵府函土[2010]184号文件、绵府函土[2010]243号文件、绵府函土[2010]359号文件批复,应补缴土地出让金共计19,069.1087万元。绵阳市财政局2011年2月23日出具绵财企[2011]3号“关于增加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资本的通知”,同意将公司应补缴的三宗土地出让金19,069.1087万元作为政府对公司的资本金投入,相应增加注册资本金(国家资本)。

截至2016年6月末,发行人注册资本70,069.1087万元。

单位:万元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发行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资产重组。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股权结构图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组织结构以及对外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1、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责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责如下:

(二)公司治理

集团公司经营层设总经理一名,副经理4名,财务总监1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公司内部机构设七部一室,即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党群法务部、融资部、投资发展部、资产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审计部,各部(室)设部长一名,主持部门工作

1、董事会

依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全体董事组成,其成员为七人,董事会成员由科管委委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科管委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每届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近三年以来,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运行。

2、监事会

依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其成员为五人,其中三人由科管委委派,二人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每届任期三年。

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滥用职权,侵犯股东、公司及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近三年以来,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运作。

(三)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了股东行使职责的方式,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确保发行人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发行人还进行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配套的制度规划和设计,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制订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公司的基本控制制度为基础,涵盖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人力资源管理、印章管理和使用等整个公司经营管理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四)公司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五)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合营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拥有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总共12家,情况如下:

2、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参股子公司总共46家,情况如下:

(五)发行人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无对外投资情况。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证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故不存在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发行人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对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商业、房地产业、金融衍生品、农业、生物工程、医药、医药器械、计算机软件及网络技术的投资及管理,土地综合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旅游、会展、体育,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开发、销售,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品除外)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对动产抵押物的仓储管理服务,货物仓库服务,体育场地场馆租赁,商业演出策划,国内旅游,机械设备租赁,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影视及多媒体制作,酒店管理服务,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餐饮管理,物业服务。

发行人主要职能包含对中国(绵阳)科技城管委会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职能;通过整合资源、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营运效益;积极推进国有资产营运,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从事各类经营开发和项目投资活动,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执行政府经济、产业决策,负责对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进行投融资,支持科技城产业发展;经科管委授权,对科技城园区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开发和经营,享有土地开发和出让收益,负责土地开发过程中的移民拆迁和安置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科技城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政府安排给科技城园区范围内的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等工程。科发集团负责对科技城范围内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进行建设,并且还担负着组织实施政府安排给科技城范围内的专项资金建设项目。

目前,发行人已控股11家、参股46家省、市优质企业,考虑到发行人的战略目标是成为综合实力较强的产业投资集团。因此,根据2011年第三次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的行业划分标准,发行人属于“企业管理服务”,行业代码为L721。

目前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分为五大板块:土地开发板块、统建房与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板块、工业产品板块及其他收入板块(建筑工程、租赁、物业、酒店、担保咨询等)。

2、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3-2015年,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5,651万元、154,013万元、209,757万元。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房产销售收入及工业产品销售收入,近三年,土地出让收入在公司各期主营业务中的比重分别为29.34%、20.62%、16.63%;房产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29.09%、24.02%、26.14%;工业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30.70%、34.43%、29.71%。2014年度房地产销售收入为3.70亿元,2015年度为5.48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48.18%,原因是高新建设上马观花府邸项目和科久置业西雅图项目一期销售良好;2014年度无不动产销售业务,其收入和成本均为0.2015年度不动产销售收入为2.37亿元,销售成本为2.13亿元,增长幅度较大,原因是公司出售创新中心二期形成的销售收入。

2013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新增工业产品销售收入,主要系发行人将四川六合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2013年,发行人认购六合锻造定向增发新股,成为其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6.64%。根据发行人与六合锻造签署的增资协议,本次定向增发新股后,六合锻造董事会7人中发行人占4席,因此发行人实质控制六合公司,自2013年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2013年发行人工业产品销售板块全年实现收入29,36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30.20%;2014年实现收入52,02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34.43%;2015年实现收入62,32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29.71%;2016年1-6月实现收入35,98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45.24%。

3、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土地开发收入

(1)经营模式

根据中国(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关于授权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科技城范围内土地整理和前期开发业主的批复》(科技城管委函[2008]68号),发行人为科技城范围内包括高新区、科创区、经开区和农科区内土地整理和前期开发主体,土地开发收入除上缴省、市级政府收益和有关税费外,其余部分划归科发集团。

(2)业务流程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科技城财政体制的通知》(绵府函[2008]112号),发行人对绵阳科技城范围内的土地进行一级土地开发。①拆迁安置:对片区内的居民进行拆迁安置;②基础设施建设:对片区内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管网工程等配套设施进行建设,使之成为可供出让的熟地;③土地招拍挂:发行人整理形成的土地通过绵阳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招拍挂出让,成功竞买的入驻企业将土地款全额支付给绵阳市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专户。

(3)盈利方式

发行人土地开发业务形成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成本返还和收益返还两部分。具体操作过程为:发行人前期对土地进行开发整理,达到出让条件后通过绵阳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招拍挂出让,成功竞买的入驻企业将土地款全额支付给绵阳市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专户。上述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四项费用(土地业务费、征地调节基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后分成本和收益两部分返还给发行人。土地开发成本通过绵阳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绵阳市财政局进行统一核算后,成本部分通过国土部门全额返还;收益部分按照以下原则返还发行人:工业用地出让净收益100%返还给发行人,非工业用地净收益60%返还发行人。

(4)收入及成本确认方式

土地开发收入的具体确认标准为:按照正常的土地出让程序,公司取得土地结算款权利,即客户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已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同时,公司已按约定完成前期配套工作,且已将土地交付客户,并与客户签订交地确认书。土地开发业务的成本结转方式为:土地开发业务的成本包括土地取得成本、项目用地成本以及为项目进行前期配套而发生的工程成本。土地取得成本主要为征用及拆迁安置补偿费,按项目进行辅助核算,根据土地审计结果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区域内储备土地的平均单位成本,并根据用地项目的面积计算该项目土地取得成本;用地成本主要为专为用地项目发生的成本,如支付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等,按项目进行辅助核算;工程成本主要为公司按照与招商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的要求进行项目前期配套发生的工程成本,如场地平整、配套设施建设等,按项目进行辅助核算。

(5)会计处理方式

土地开发业务的账务处理方式为:支付前期费用,借记“存货——土地整理开发成本”,贷记“银行存款”;确认收入:借记“银行存款”、“预收账款”或“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返还款全部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已经归集在存货里面,采用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下设的明细科目,贷记“存货——土地整理开发成本”。

(6)近三年发行人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发行人从成立到2015年底,累计平整土地面积约3万亩,累计开发总成本约56亿元;共出让土地约2万亩,总收入约69亿元。2013-2015年,发行人土地平整面积分别为4,238亩、3,275亩和1,698亩;出让面积分别为326亩、799亩和192亩。详细情况见下表:

2013-2015年以及2016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中土地开发成本分别为368,489万元、418,155.41万元、573,374.39万元和479,894.38万元,分别占存货的32.76%、37.18%、43.91%和33.69%。发行人的土地开发成本在未来流转过程中,将会得到全额返还,因此计入发行人存货,具体情况如下:集团本部负责的国债项目(主要是科创园污水管网建设,该项目总投资约6,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是科创园区内的10条道路配套的雨污水管网的修建)、世界银行项目(主要是利用世界银行借款实施的科教创业园区内的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是科教创业园区内的道路、地下管网及照明设备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项目区内的移民安置)、兴隆片区项目(主要是科教创业园区兴隆片区建设项目,总投资约4.7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是项目区内的道路、绿化,以及移民安置配套设施的修建等)、转移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9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是建设8万平方米道路、4,300米雨污水管网、10KV开闭所一座、污水处理设施一座、首期13.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2.5万平方米配套及服务用房等)、防灾园一期项目(项目总投资约6.4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是FY1-FY10、永安路改建共11条道路,全长12.65公里,以及雨污水管网25.3公里,道路照明、景观绿化、场地平整以及项目区域内的拆迁赔偿等)、智能手机项目(主要是智能手机项目所需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3 亿元)、双汇项目(主要是双汇专用变电站建设,项目总投资约5,800万元)、科创园老项目(主要是科创园区内零星的拆迁安置及基础设施建设);三江投资公司负责的农业生态园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4.65 亿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民新村建设、道路工程(含路灯、路牌标识、交通标志等)、污雨水管网工程、道路绿化工程等,供水、电力、通讯、天然气等管网按规划要求随道路工程建设同步实施)、世界银行项目(主要是利用世界银行借款实施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约3 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是科教创业园区内的道路、地下管网及照明设备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项目区内的移民安置)、南区统建房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2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是项目区内的道路55,500.05平方米,绿化17,872.54平方米,建筑总套数3,366套,建筑总面积319,441.10平方米的统建房及室外附属设施)、经开区老项目(主要是经开区内的零星拆迁安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科龙公司负责的好圣项目(主要是好圣变电站建设,项目总投资约9,600万元)农科区内的零星拆迁安置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科创园创新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项目总建筑规模38.36万平方米,分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孵化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科技成果交易展示信息中心、小型复合会展中心的整体建筑、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及地下室、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等、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及华正电子厂房项目等)。

(7)土地出让金返还具体模式和情况

中国(绵阳)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展壮大的决定》(科技城工委发[2008]7号)、《关于授权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科技城范围内土地整理和前期开发业主的批复》(科技城管委函[2008]68号)、《关于科技城各园区土地成本统一核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科技城管委[2009]28号)等文件明确了:科技城范围内有关土地依法供应后,土地收入除上缴省及以上政府收益和有关税费以外,其余部分按照有关程序划转科发集团;科技城范围内各园区出让土地的成本由国土部门返还科发集团;科技城范围内各园区协议出让土地的出让金预收款全额上缴国土部门土地储备中心,再按程序返还科发集团。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科技城财政体制的通知》(绵府函[2008]112号)文明确了:科技城范围内的土地收入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征收。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成本和按政策计提的各项专项资金后的净收益,工业用地部分全额返还科技城,非工业用地部分60%返还科技城。发行人在土地进行出让后,当地国土和财政部门根据宗地情况在半年内预返部分土地出让金,剩余部分待国土和财政部门进行核算后于八个月之内全额返还。截止目前,国土和财政部门均按政府的约定予以了返还,并按时足额到位。

2、房地产板块

公司房地产业务从2009年开始发展,主要由下属子公司绵阳高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绵阳科久置业有限公司负责运营。2013年,公司实现房地产业务收入27,829万元,主要为铂金时代一期及二期楼盘结转的销售收入;2014年公司实现房产销售收入37,000万元,主要为东方国际、铂金时代及阳光西雅图项目的销售收入;2015年公司实现房地产业务收入54,828.55万元,主要为阳光西雅图、铂金时代及上马观花府邸;2016年1季度公司实现房地产业务收入7,327.61万元,主要为铂金时代及阳光西雅图项目的销售收入。该部分收入的确认方式为:先签订销售买卖合同,收到款项后计入房地产销售收入。参照目前绵阳市楼盘均价、绵阳市楼盘供求总量,暂定销售平均单价约5,000元/平方米。发行人房地产销售收入预计2016-2018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0.5亿元。

(1)已建设项目及销售情况

已建项目及销售情况表

东方国际项目现已销售完毕,于2014年结转部分收入5,774万元;2015年结转收入0万元;铂金时代楼盘位于绵阳科技城内,一、二期总计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目前累计合同面积187,700平方米,约达到可售面积的93.85%,平均销售单价(包括商铺)达到4,700元/平方米。2014年结转房屋销售业务收入15,256万元,2015年实现房屋销售收入7,394.10万元,较上年或减少,主要系项目处于销售尾声,清盘中;阳光西雅图2015年实现房屋销售业务收入31,700万元,较上年增长,主要系1期全部开盘,销售进度加快;上马观花府邸2015实现销售收入15,734.45万元,2016年1-6销售收入为4725.86万元。

(2)在建项目及销售情况

在建项目销售预计收入表(单位:亿元)

在建的房地产项目主要包括集团下属的子公司绵阳科久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的阳光西雅图项目以及高新建设公司负责开发的上马观花府邸项目项目。阳光西雅图项目位于高新区核心腹地,总建筑面积428,200平方米,总投资约16亿元,截止目前累计已投资7亿元;上马观花府邸项目位于科创园区倍特景观湖附近,总建筑面积21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9.4亿元,截止目前累计已投资3亿元。

目前,所有房地产项目均具备相关资质,各项手续合法合规。项目开发主体均具备相应的开发资质。发行人在房地产经营方面的信息披露中不存在未披露或者失实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违法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发行人在房地产业务经营过程中诚信合法经营,未发生“囤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信贷违规”、“销售违规”、“无证开发”等问题,未受到监管机构处分、未出现造成严重社会负面的事件。

(3)拟建设项目及销售情况

按照国家宏观政策调控的需要,发行人将会在未来进一步扩展其他业务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重,包括扩展土地开发收入、工业产品销售收入、工业标准厂房的经营租赁及物业收入、建筑工程收入和咨询、担保收入。发行人承诺未来房地产收入占比不会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30%。

3、工业产品板块

发行人工业产品板块主要由子公司六合锻造负责运营。六合锻造是我国主要的汽轮机叶片用高品质特钢锻材锻件制造商,主要生产汽轮机用钢、高温合金、工模具钢、军工用钢、耐蚀合金等五类130余种产品,年产量2.5万吨,其中,汽轮机用钢0.8万吨,高温合金1.2万吨,工模具钢0.3万吨,军工用钢0.05万吨,耐蚀合金0.15万吨。公司是汽轮机叶片用钢、核电汽轮机用不锈钢、双相不锈钢国家标准起草单位,是东方汽轮机等我国三大汽轮机集团最主要的叶片锻材供应商。主要产品广泛用于超临界、超超临界和核电汽轮机组叶片、螺栓、加强环、转子等关键部件。公司是目前国内第一家实现从冶炼、锻造、热处理到叶片加工全流程的企业,是国内第一家实现叶片和锻件调质态交货企业。

六合锻造属于高品质特殊材料及锻件行业,该行业是将废钢、生铁及合金材料通过熔炼、锻造、热处理、机械加工工序将其制成与相关产业配套的关键重要部件产品的制造行业。原料经初次熔炼形成金属坯料后,在一定吨位的自由锻造机上进入锻压,使其产生塑性成形以获得具有一定机械性能、一定形状和尺寸的锻件,熔炼决定了金属坯料的化学构成,是保证产品品质的核心基础。锻造能够改善金属坯料的组织结构和力学性能,钢锭经过锻造加工,将坯料内原有的偏析、疏松、气孔、夹渣等压实和焊合,使组织变得更加紧密,提高了金属的塑性和力学性能。此外,锻造加工能保证金属纤维组织的连续性,使锻件的纤维组织与锻件外形保持一致,金属流线完整,可保证锻件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和使用寿命。锻件的机械性能一般优于同样材料的铸件,具有较强的金属塑性和力学性能,各类机械中负载高、工作条件复杂的重要零件主要采用锻件。

(1)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六合锻造采用的生产工艺均属国内领先,高品种特殊钢生产工艺为:非真空冶炼+炉外精炼+二次重熔+快锻机组;高温合金钢生产工艺为:真空冶炼+炉外精炼+二次重熔+快锻机组。与国际最先进设备和工艺路线相比,六合锻造冶炼环节的落后在于真空自耗炉,锻造环节的落后在于大吨位精锻机组。

(2)主要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

主要产品产能情况如下图:

特钢锻材锻件前三大产品产量情况表(单位:吨、%)

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如下图:

特钢锻材锻件前三大产品销售情况表(单位:万元)

注:由于企业产品数量达130余种,上表仅包括前三大产品销售情况。

(3)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①与上游产业的相关性

特殊钢锻材、锻件及材料制造企业主要原材料为高品质废钢(部分对产品质量要求更高、技术标准要求更严的企业甚至采用工业纯铁作为基础主原料)、合金材料。钢铁行业对特钢锻材锻件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特钢锻材锻件主要原材料是钢材,钢材价格在特钢锻材锻件制造成本中所占比例较高,钢材市场的波动将直接影响行业原材料采购成本及产品销售价格,从而对企业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第二,钢材作为特钢锻材锻件的母材,直接影响对特钢锻材锻件的各项技术要求,钢材的技术进步和品质提升,都会要求特钢锻材锻件的相应变化,钢材品种的发展和进步是推动锻材行业企业产品研发的重要因素。其它金属作为特钢锻材锻件中重要的添加元素,在其制造成本也占据了一定比例,这类添加金属的价格变化也会直接影响产品的成本及销售价格。

特钢锻材锻件原材料采购情况表

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注:前五大供应商均为非关联方。

②与下游产业的相关性

特殊钢锻材、锻件及材料制造企业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装备制造(含航空和高铁等先进运输装备、海洋工程装备、高端智能制造装备、风机装备、核电装备、冶金设备、环保装备、电子设备等高端制造)、石油化工、航空航天、军工等。目前六合锻造下游产业主要包括:一是汽轮机领域,国内主要汽轮机制造商均是六合锻造长期、稳定的客户;二是模具钢领域;三是其他高品质特殊钢客户,这些客户多数是高端装备制造企业或是军工的配套企业。

按销售区域情况如下:

销售区域分布表(单位:万元)

前五大销售客户情况如下表:

前五大销售客户表(单位:万元)

注:前五大销售客户均为非关联方。

(4)生产及销售模式

①生产模式

六合锻造在汽轮机材料领域实行直接面对厂家、订单式生产的模式;模具钢市场采用直接销售模具制造企业为主、模具钢经销商为辅的营销模式,也实行订单式生产。销售部通过上游整机厂家获取招标信息、根据企业的投标流程组织投标、中标后签订合同、排产、根据合同及生产进度回款。

②销售模式

六合锻造于2012年3月13日发布了《销售管理制度》,对销售定价因素、销售定价方式、销售定价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销售定价分为两种:一种是收到招标通知书形式的销售定价,需3名及3名以上投标委员会成员参加,方可确定投标价格;另一种是收到询价通知形式的销售定价,由市场营销部根据公司价格文件确定销售价格。

每年年初,公司投标委员会根据产品生产成本及预留利润讨论确定公司产品销售的基准价,讨论达成一致后下发公司价格文件,公司各相关部门应实时监测影响基准价格的因素,并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上报投标委员会,由投标委员会确定是否调整产品销售基准价。市场营销部接到招标通知书/询价单后,根据产品类型对订单分类:常规产品定为A类订单,不需要订单评审;新产品、核电、军工等定为B类订单,需要评审。针对投标方式,市场营销部合同管理员组织投标委员会委员商定投标/报价价格,投标委员会由总经理、分管营销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市场营销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组成,投标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年初下发的价格文件及相关产品核心原料价格浮动情况,结合公司产能情况及安排、上次中标情况分析以及相互合作关系的重要程度确定销售价格,形成《投标结果确认表》,并经与会委员签字确认,提交投标委员会主席审批。

投标委员会主席即总经理审批《投标结果确认表》,综合考虑投标情况,结合投标委员会委员确定的销售价格,确定最终销售价格,并签字确认。

市场营销部根据客户《询价单》中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等需求信息,综合考虑客户资信、规模、以往合作情况、未来发展趋势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公司下发的价格文件,确定最终销售价格,填写在《询价单》上并签字确认。

销售价格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四种:一是市场定价,市场已有品种按市场上公开、公平销售价格定价;二是企业定价,市场无相同产品,则按原材料+加工费+合理利润原则定价;三是参照定价,替代国外进口材料,按进口价格40%左右定价;四是国际市场定价,出口材料参照国际同类产品定价。

③结算模式

对于战略客户(军工、核电等)合作方面有以下几种结算方式:针对付款提货的情况,财务部会计根据经物流公司或客户签字的发运单、销售合同及其他相关凭证确认销售收入;针对货到付款的情况,财务部会计根据经客户签字确认的发运清单、销售合同及其他相关凭证确认销售收入;针对验收合格付款的情况,财务部会计根据客户反馈的产品质检合格表、销售合同及其他相关凭证确认销售收入。

订制的产品根据签订的销售合同进行生产,前期收取部分订金,交货时收取预留10%质保金以外的尾款,质保金账期大多为1年。

市场营销部外销员每月15日开始向客户发出付款通知,财务部随时将回款情况告知市场营销部,市场营销部部长每月末将本月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分别向营销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汇报。

(5)公司在竞争中的优势

① 较强的研发优势

六合锻造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目前已取得的资质包括:主要汽轮机制造企业的供应商资格、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已通过,待发证书)、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JB9001B-2009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合格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L)、中国船级社认证许可证、法国船级社认证许可证、美国船级社认证许可证。

六合锻造在研发时对新技术、新材料有一定程度的技术储备,主要是针对下游客户的发展方向进行前置式储备,这种储备一是自身根据市场发展进行,另一方面下游客户也会根据其发展方向来提出。例如为东汽研发的新材料XM-13、为贵州航宇提供的GH783等均是该单位的试验材料,目前材料性能、加工工艺等均处在研究阶段。依托国内钢铁材料最具权威的“钢铁研究总院”、“研究先进钢铁材料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支撑及专家理论指导、借助江油已有数十年特殊钢生产基地培养的人才和熟练操作工人的技术优势、在江油成熟的冶金配套产业环境下专注于汽轮机特殊用钢、高温合金、耐蚀合金、合金钢等材料等高端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具有得天独厚的先发优势。同时,六合锻造成立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门负责产品研发,中心拥有科研人员51人,占职工总人数的10.24%。2012年与成都理工大学合作建立了“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站”。达到科技创新和产学研合作,根据客户要求或客户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开发新材料、新品种。

②安全生产

2012年12月1日,六合锻造颁布《四川六合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六合锻造实际情况,经公司安全委员会讨论编制。

为了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应急救援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故事,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杜绝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有准备、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2013年5月30日颁布《四川六合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四川六合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规定,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便于展开安全工作,下设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六合锻造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合锻造各级行政正职对各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个岗位员工承担该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定期召开生产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职能部门生产安全工作的情况回报,检查安全工作部署完成情况。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奖励,事故责任者予以处罚。

六合锻造近三年一期来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② 基本上可达到无污生产

六合锻造2012年1月5日颁布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具体如下:(a)废水:建有循环水系统,循环利用之后无废水、污染水排放。(b)废气: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气。(c)噪声:生产中重要环节之一为锻造,要产生一定噪音,但因公司位于工业园区,周边无居民,不会出现因噪音影响经营的情况。同时,六合锻造也正在逐渐用无噪音的快锻机进行生产,逐步减少生产环节产生的噪声污染。(d)废渣:炼钢过程会产生一定的废渣,但废渣中含有部分可再回收利用资源,六合锻造将废渣全部出售给有环保处置资质的单位,由专业的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对环境不造成污染。

六合锻造对生产过程中废弃、污染物均已妥善处理,生产过程不会对环境产生破坏性的影响,不会因为环保问题影响企业正常生产。

六合锻造不涉及落后产能,近三年一期未发生环境事故或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4、其他收入板块情况介绍

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租赁收入、建筑工程收入、物业收入等。发行人租赁业务由绵阳科发长泰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目前租赁资产为发行人名下用于出租的标准厂房、办公楼、仓库以及住宅资产;物业方面,由发行人的子公司绵阳科发长泰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运营,主要负责发行人名下标准厂房、办公楼、仓库、住宅等资产的物业服务,2013~2015年,发行人租赁及物业收入分别为1,608万元、4,370.17万元和1,793.92万元,2014年大幅增长的原因为将会展收入及以下其他收入一并计入租赁及物业收入,2015年又从租赁及物业收入调出所致。建筑工程方面,发行人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钢结构三级资质,负责建设由政府制定的重大项目建设任务。截至目前,发行人子公司绵阳科发天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绵阳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子公司已完成包括绵阳华正电子一期厂房7、8#楼、经开区电子标准厂房1-8#楼等项目的建设任务。受到政府指定项目建设时间不确定性影响,发行人建筑工程业务收入呈现波动性,近三年收入分别为7,569.72万元、26,266.26万元、26,601.35万元。

(下转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