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6—128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15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步森大道419号公司行政大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建飞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金融信息服务的战略转型,有步骤开展相关领域产业布局,逐步实现业务转型和产业升级,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鉴于对标的公司行业及业务前景的看好,结合公司能力,公司拟以现金 11,640万元收购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979%股权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方铭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董事会而无法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因此视为其自动弃权。此外,独立董事叶醒、林明波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综上,该议案获得董事会表决通过。
相关公告内容详细请关注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子公司拟出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
本次出资设立新公司主要是从长远利益出发以及战略转型的需求,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意义。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0票。
相关公告内容详细请关注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北京子公司拟出资设立新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6-129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1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15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步森大道419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红英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金融信息服务的战略转型,有步骤开展相关领域产业布局,逐步实现业务转型和产业升级,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鉴于对标的公司行业及业务前景的看好,结合公司能力,公司拟以现金 11,640万元收购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979%股权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相关公告内容详细请关注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子公司拟出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
本次出资设立新公司主要是从长远利益出发以及战略转型的需求,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意义。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相关公告内容详细请关注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北京子公司拟出资设立新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6-130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子公司拟出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展战略规划及业务转型的需求,公司北京子公司北京星河金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出资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事项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北京子公司北京星河金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 万
元人民币设立北京星河存多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注册登记机构核
定为准)。
公司于 2016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子公司拟出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中有关公司对外投资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星河金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星河存多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北京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电脑动漫设计;计算机维修;仪器仪表维修;办公设备维修;租赁机械设备;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以工商局核对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新公司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公司子公司北京星河金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出资设立北京星河存多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能够加快推进公司产业转型的步伐,拓展良好发展空间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设立新公司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子公司拟出资新设立公司是公司董事会从长远利益出发以及战略转型所作出的慎重决策,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体系、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等方式降低设立新公司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6—131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为配合公司金融信息服务的战略转型,有步骤开展相关领域产业布局,经协商公司拟以现金人民币11,640万元收购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稠州银行”或“标的公司”)0.979%股权并签订《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2、公司于 2016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3、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项目涉及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
4、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义乌市奥马针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鹏飞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住址: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53号
营业执照:9133078279762912XK
经营范围:袜子、服装、手套、围巾、帽子(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染色)制造、销售。
义乌市奥马针织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自然人黄贞、自然人杨爱萍。义乌市奥马针织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子军
营业执照:91330000609786330F
金融许可证号:B0158H233070001
成立日期:1987年 6 月 25 日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306,4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经营范围:(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八)从事同业拆借;(九)售汇、结汇业务;(十)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十四)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6年6月30日,稠州银行的股本为3,064,000,000股,股权结构情况为:股东共计103人,其中83个法人股东共持有股份3,043,177,688股,占稠州银行总股本的99.32%,20个自然人股东共持有股份20,822,312股,占稠州银行总股本的0.68%。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1-6月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已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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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拟以现金的方式,共计人民币11,640万元 的交易对价向交易对方购买稠州银行股份 3,000 万股,持股比例合计0.979%股权。 本次交易对价系公司及交易对方在参考稠州银行2016年半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及现有的经营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确定,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出资。
五、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 义乌市奥马针织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叁仟万股(3000万股)作价壹亿壹仟陆佰肆拾万元(11640万元)人民币(即每股3.88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同意,与本协议项下之股份转让相关的所有手续,均委托标的公司指定的负责人员代为办理。
三、附属于股份的其他权利随股份的转让而转让。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付清全部股份转让款。
五、甲方应向乙方出具《股份转让款收据》,作为本协议附件交由标的公司保管。
六、甲方应出具原股份凭证并将原股份凭证交回标的公司;若原股权凭证遗失,则甲方应在《股份转让款收据》上作出声明。
七、乙方应向标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
八、本协议双方均承诺遵守标的公司章程。
九、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违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由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印制,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标的公司一份,以备办理手续时使用。
十二、本协议附件三份,分别为甲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乙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股份转让款收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配合公司金融信息服务的战略转型,有步骤开展相关领域产业布局,逐步实现业务转型和产业升级,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鉴于对标的公司行业及业务前景的看好,结合公司能力,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收购稠州银行0.979%股权,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的合理交易规模,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交易在推进公司业务转型及产业升级的同时,也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
1、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风险。包括市场竞争风险、监管政策风险、知识产权风险、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等。上述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本次交易亏损的风险;
2、公司股票价格波动产生的风险。股票的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还受投资者心理、股票供求关系、所处行业的发展与整合、国家宏观经济状况以及政治、经济、金融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因本次交易而产生波动,直接或间接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对股票价格波动风险应有充分的认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股份转让协议》;
3、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浙江稠州商业银行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