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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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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6-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序号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元)拟申购数量(万股)备注
1胡爱松 胡爱松 23.90 2,010 高价剔除
2詹立雄 詹立雄 14.93 2,010 高价剔除
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0.12 2,010 高价剔除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0.12 2,010 高价剔除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0.12 2,010 高价剔除
6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0.12 2,010 高价剔除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0.12 2,010 高价剔除
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证全指组合10.12 1,870 高价剔除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百年人寿股票组合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百年人寿股票组合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0.12 1,870 高价剔除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百年人寿股票组合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2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5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型保险产品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6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之星量化2号资管产品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7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8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9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20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2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12 1,450 高价剔除
2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23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24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25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丰晋信智造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12 1,800 高价剔除
26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27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12 980 高价剔除
28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12 790 高价剔除
29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12 930 高价剔除
30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31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转型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32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聚商享1期证券投资基金 10.12 900 高价剔除
33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搏股通金-聚安平台证券投资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34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聚多策略对冲3号基金 10.12 900 高价剔除
35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0.12 2,010 高价剔除
36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0.12 2,010 高价剔除
37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0.12 2,010 高价剔除
38厦门市高鑫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市高鑫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39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0.12 2,010 高价剔除
40上海健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健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健顺云2号证券投资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41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0.12 2,010 高价剔除
42上海映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映雪瑞阳一号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43上海映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映雪甘棠一号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44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0.12 2,010 高价剔除
45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0.12 2,010 高价剔除
46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0.12 2,010 高价剔除
47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0.12 2,010 高价剔除
48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49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50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51深圳市博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博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52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53北京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54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三号 10.12 2,010 高价剔除
55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一号 10.12 2,010 高价剔除
56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三号 10.12 2,010 高价剔除
57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价值成长投资组合 10.12 2,010 高价剔除
58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59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创新资本-武当1号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 10.12 2,010 高价剔除
60山东省企业托管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企业托管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61浙江诸暨华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诸暨华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62上海景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景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63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64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65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66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0.12 2,010 高价剔除
67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68浙江新大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新大集团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69北京九源恒通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九源恒通科技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70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71西藏京科信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京科信投资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72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73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74广东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75西藏思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西藏思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76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77苏州香塘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香塘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78安徽省能源物资供销公司 安徽省能源物资供销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79广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广东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80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81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82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83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84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85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86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沃中睿融创1号资产管理计划 10.12 2,010 高价剔除
87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沃中睿融创2号资产管理计划 10.12 2,010 高价剔除
88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沃中睿融创3号资产管理计划 10.12 2,010 高价剔除
89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沃中睿融创5号资产管理计划 10.12 2,010 高价剔除
90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91昆山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昆山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92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93上海科升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科升投资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94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95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盈盛1号私募基金 10.12 950 高价剔除
96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97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98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99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00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金麒麟顶端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12 690 高价剔除
101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金麒麟消费升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02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金麒麟核心优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12 1,970 高价剔除
103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问泽鑫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04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徐亚清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05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杨世宁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06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陈新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07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问泽鸿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08广东筠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筠业投资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09安徽钜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钜沣量化对冲一号证券投资基金安徽钜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钜沣量化对冲一号证券投资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10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 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11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12漳州公路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漳州公路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13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产品2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14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本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15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16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意投连增长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17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意投连积极进取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18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石油年金产品--股票账户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19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灵活配置资产管理产品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20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意资管-工商银行-稳健添利1号资产管理产品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21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意资管-农业银行-强势轮动资产管理产品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22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23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 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24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25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26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27上海量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量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28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29湖南金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湖南金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30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31新疆天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新疆天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32上海新工联(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新工联(集团)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33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34广东惠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惠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惠正长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35广东惠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惠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惠正平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36广东惠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惠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惠正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37广东惠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惠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惠正创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38上海宽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宽远优势成长2号证券投资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39上海宽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宽远价值进取二期证券投资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40上海宽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宽远价值进取证券投资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41上海宽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宽远价值成长五期证券投资基金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42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43江门市豪爵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江门市豪爵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44陈文团 陈文团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45高雁峰 高雁峰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46董卫东 董卫东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47吕志炎 吕志炎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48何雪萍 何雪萍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49张琴丽 张琴丽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50黄嘉棣 黄嘉棣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51章建平 章建平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52李威 李威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53邓怀玉 邓怀玉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54梅迎军 梅迎军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55朱泽 朱泽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56黄文礼 黄文礼 10.12 2,010 高价剔除

157欧海鹰欧海鹰 10.122,010高价剔除
158廖方红廖方红 10.122,010高价剔除
159钟勇钟勇 10.122,010高价剔除
160彭太平彭太平 10.122,010高价剔除
161朱兵朱兵 10.122,010高价剔除
162周蓉周蓉 10.122,010高价剔除
163张丽华张丽华 10.122,010高价剔除
164原绍彬原绍彬 10.122,010高价剔除
165李晋李晋自有资金投资账户10.122,010高价剔除
166孟祥龙孟祥龙 10.122,010高价剔除
167余新余新 10.122,010高价剔除
168张永胜张永胜自有资金投资账户10.122,010高价剔除
169苏军福苏军福 10.122,010高价剔除
170肖裕福肖裕福 10.122,010高价剔除
171廖咏姬廖咏姬 10.122,010高价剔除
172赵晓东赵晓东 10.122,010高价剔除
173周万沅周万沅 10.122,010高价剔除
174陈建郎陈建郎 10.122,010高价剔除
175沈沧琼沈沧琼 10.122,010高价剔除
176骆福光骆福光 10.122,010高价剔除
177徐永寿徐永寿 10.122,010高价剔除
178黄俊跃黄俊跃 10.122,010高价剔除
179谢志远谢志远 10.122,010高价剔除
180李跃宗李跃宗 10.122,010高价剔除
181万晓丽万晓丽 10.122,010高价剔除
182李琛李琛 10.122,010高价剔除
183张东京张东京 10.122,010高价剔除
184丁伟丁伟 10.122,010高价剔除
185张旭张旭 10.122,010高价剔除
186王武王武 10.122,010高价剔除
187李霞李霞 10.122,010高价剔除
188李海水李海水 10.122,010高价剔除
189肖敏肖敏 10.122,010高价剔除
190李结义李结义 10.122,010高价剔除
191谢仁国谢仁国 10.122,010高价剔除
192黄明娟黄明娟 10.122,010高价剔除
193詹建坤詹建坤 10.122,010高价剔除
194白溶溶白溶溶 10.122,010高价剔除
195张新阳张新阳 10.122,010高价剔除
196张虹张虹 10.122,010高价剔除
197严忠严忠 10.122,010高价剔除
198吴宏伟吴宏伟 10.122,010高价剔除
199涂江萍涂江萍 10.122,010高价剔除
200缪甦缪甦 10.122,010高价剔除
201谢演灵谢演灵 10.122,010高价剔除
202陈曦陈曦 10.122,010高价剔除
203何志坚何志坚 10.122,010高价剔除
204俞娥俞娥 10.122,010高价剔除
205吴克斌吴克斌 10.122,010高价剔除
206郭旭郭旭 10.122,010高价剔除
207王增锹王增锹 10.122,010高价剔除
208陈宇陈宇 10.122,010高价剔除
209沈锦华沈锦华 10.122,010高价剔除
210许芝弟许芝弟 10.122,010高价剔除
211陈国红陈国红 10.122,010高价剔除
212黄少名黄少名 10.122,010高价剔除
213孙家琳孙家琳 10.122,010高价剔除
214李宏李宏 10.122,010高价剔除
215张福全张福全 10.121,760高价剔除
216钱卫国钱卫国 10.122,010高价剔除
217苏钢苏钢 10.122,010高价剔除
218顾勇梁顾勇梁 10.122,010高价剔除
219李雪红李雪红 10.122,010高价剔除
220官木喜官木喜 10.122,010高价剔除
221曲叶丽曲叶丽 10.122,010高价剔除
222林建加林建加 10.122,010高价剔除
223叶钢叶钢 10.122,010高价剔除
224罗玉新罗玉新 10.122,010高价剔除
225杨剑锋杨剑锋 10.122,010高价剔除
226张艳君张艳君 10.122,010高价剔除
227黄鹂黄鹂 10.122,010高价剔除
228何昌珍何昌珍 10.122,010高价剔除
229柳毅柳毅 10.122,010高价剔除
230程万青程万青 10.122,010高价剔除
231曾少彬曾少彬 10.122,010高价剔除
232董方国董方国 10.122,010高价剔除
233茅贞勇茅贞勇 10.122,010高价剔除
234林若文林若文 10.122,010高价剔除
235陈智明陈智明 10.122,010高价剔除
236史娟华史娟华 10.122,010高价剔除
237孙慧正孙慧正 10.122,010高价剔除
238连明连明 10.122,010高价剔除
239林素芳林素芳 10.122,010高价剔除
240周伟青周伟青 10.122,010高价剔除
241翟珺翟珺 10.122,010高价剔除
242张敏张敏 10.122,010高价剔除
243陈伟利陈伟利 10.122,010高价剔除
244阮伟兴阮伟兴 10.122,010高价剔除
245王涌王涌 10.122,010高价剔除
246叶沛霞叶沛霞 10.122,010高价剔除
247宋磊宋磊 10.122,010高价剔除
248王淑霖王淑霖 10.122,010高价剔除
249赵云文赵云文 10.122,010高价剔除
250王许飞王许飞 10.122,010高价剔除
251陈钦武陈钦武 10.122,010高价剔除
252林国芳林国芳 10.122,010高价剔除
253杨远明杨远明 10.122,010高价剔除
254陈丽芬陈丽芬 10.122,010高价剔除
255王伟王伟 10.122,010高价剔除
256朱峥朱峥 10.122,010高价剔除
257张艳张艳 10.122,010高价剔除
258陈怀军陈怀军 10.122,010高价剔除
259俞立珍俞立珍 10.122,010高价剔除
260苏其云苏其云 10.122,010高价剔除
261罗成龙罗成龙 10.122,010高价剔除
262肖舟肖舟 10.122,010高价剔除
263楼栋楼栋 10.122,010高价剔除
264廖创宾廖创宾 10.122,010高价剔除
265邓子长邓子长 10.122,010高价剔除
266庆光梅庆光梅 10.122,010高价剔除
267张颖张颖 10.122,010高价剔除
268顾剑菲顾剑菲 10.122,010高价剔除
269林芸林芸 10.122,010高价剔除
270李绍君李绍君 10.122,010高价剔除
271李强李强 10.122,010高价剔除
272罗秀运罗秀运 10.122,010高价剔除
273古远东古远东 10.122,010高价剔除
274吴经胜吴经胜 10.122,010高价剔除
275李步春李步春 10.122,010高价剔除
276张中汉张中汉 10.122,010高价剔除
277陶涛陶涛 10.122,010高价剔除
278吴强华吴强华 10.122,010高价剔除
279沈浩沈浩 10.122,010高价剔除
280陆永兵陆永兵 10.122,010高价剔除
281钟伟澜钟伟澜 10.122,010高价剔除
282黄道盛黄道盛 10.122,010高价剔除
283孙强孙强 10.122,010高价剔除
284徐越徐越 10.122,010高价剔除
285陈云陈云 10.122,010高价剔除
286孙凤云孙凤云 10.122,010高价剔除
287聂宗道聂宗道 10.122,010高价剔除
288钟淑琴钟淑琴 10.122,010高价剔除
289吕煌吕煌 10.122,010高价剔除
290黄国珍黄国珍 10.122,010高价剔除
291韩汇如韩汇如 10.122,010高价剔除
292杨斌杨斌 10.122,010高价剔除
293郑安政郑安政 10.122,010高价剔除
294程敏程敏 10.122,010高价剔除
295熊冰熊冰 10.122,010高价剔除
296高翔高翔 10.122,010高价剔除
297陆楠陆楠 10.122,010高价剔除
298张雁南张雁南 10.122,010高价剔除
299楼晔楼晔 10.122,010高价剔除
300郝虹郝虹 10.122,010高价剔除
301杜江虹杜江虹 10.122,010高价剔除
302张能勇张能勇 10.122,010高价剔除
303罗婷罗婷 10.122,010高价剔除
304应海军应海军 10.122,010高价剔除
305杨悦明杨悦明 10.122,010高价剔除
306何俊杰何俊杰 10.122,010高价剔除
307黄文军黄文军 10.122,010高价剔除
308钟彩英钟彩英 10.122,010高价剔除
309张海斌张海斌 10.122,010高价剔除
310徐雪英徐雪英 10.122,010高价剔除
311李星李星 10.122,010高价剔除
312李文恭李文恭 10.122,010高价剔除
313卢震宇卢震宇 10.122,010高价剔除
314黄海峰黄海峰 10.122,010高价剔除
315陈军陈军 10.122,010高价剔除
316林大春林大春 10.122,010高价剔除
317刘才生刘才生 10.122,010高价剔除
318钟环钟环 10.122,010高价剔除
319彭士学彭士学 10.122,010高价剔除
320卢晓亮卢晓亮 10.122,010高价剔除
321王新堂王新堂 10.122,010高价剔除
322洪锦华洪锦华 10.122,010高价剔除
323罗斌罗斌 10.122,010高价剔除
324兰家旺兰家旺 10.122,010高价剔除
325温宗杨温宗杨 10.122,010高价剔除

(下转54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亚数控”、“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5]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均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定价方式、申购缴款、中止条件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应当自行选择参与网下或网上发行,不得同时参与。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T日)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T日)9:15-11:30,13:00-15:00。

2、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6年12月21日(T+2日)8:30-16:00,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中签投资者应根据《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资金账户在2016年12月2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4、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给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主营业务所属行业隶属于制造业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5),截止2016年12月1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80.9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0.1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5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3,336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10.11元/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3,75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3,38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0,375万元。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点提示

1、弘亚数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33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75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或“主承销商”)。股票简称为“弘亚数控”,股票代码为“00283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网上申购。弘亚数控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由英大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并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3、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3,336万股A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量2,0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25%;网上初始发行量1,32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9.75%。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6年12月13日(T-4日)完成。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10.1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5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1.6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网上和网下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之中的一种发行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6、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T日)9:30-15:00,网下申购简称为“弘亚数控”,申购代码为“002833”。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当参照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加网下申购。(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

主承销商会同见证律师在初步询价和配售签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向其配售。

7、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申购简称为“弘亚数控”,申购代码为“002833”,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10.11元/股进行申购。(详见本公告“四、网上发行”)

8、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6年12月20日(T+1日)的《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有关回拨机制的安排请见本公告“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五)回拨机制”。

9、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0、本公告仅对本次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刊登于2016年12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6年12月13日(T-4日,周二)至2016年12月14日(T-3日,周三)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截至2016年12月14日(T-3日)下午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2,13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504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申报总量为6.922,620万股。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附件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对2,136家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3,504个配售对象是否递交核查材料、是否存在禁止性配售情形进行了核查,并对网下投资者涉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103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递交核查材料或者属于禁止性配售对象,为不符合要求的报价,予以剔除,名单详见附件中备注为“无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全部配售对象涉及的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程序。

其余2,04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401个配售对象拟申购总量为6,717,470万股,报价区间为4.94元-23.90元。全部报价明细表请见附件一。

2,40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401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二)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有关情况

投资者初步确定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排序:

A、按照申报价格由高至低排序;

B、申报价格相同的,按照申购数量由少至多排序;

C、申报价格及申报数量均相同的,按照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时间由后到先排列;

排序后,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低于10%。由于本次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做剔除,对应最高报价的剔除比例为0%。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三)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综合考虑了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1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申购价格不低于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且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的网下投资者为有效报价投资者,共计1,027家,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共计2,510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941,850万股,成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名称、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见“全部报价明细表”(含无效报价情况和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

(四)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止2016年12月1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80.9倍。本次发行价格10.11元/股对应的2015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5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按照实施完成利润分配方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最新股本计算上市公司2015年EPS。

本次发行价格10.11元/股对应发行人2015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56倍,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336万股,全部为新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1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2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26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9.75%。

(三)发行价格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1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5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2)11.6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四)预计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3,75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8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0,37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不足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详细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6年12月7日(T-8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6年12月19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6年12月19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则中止发行。

3、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并将中止发行。

4、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6年12月20日(T+1日)在《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发行日。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如因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3、如初步询价后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网上、网下申购时间相应推迟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本次新股发行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1,027家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为2,510家,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4,941,850万股,可申购数量总和为2,01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请见附件一:全部报价明细表(含无效报价情况和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6年12月19日(T日)9:30至15:00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0.11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2,010万股。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16年12月19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2016年12月7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6年12月21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6年12月21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报价、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等信息以及列表公示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16年12月21日(T+2日)8:30-16:00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6年12月21日(T+2日)16:00前到账。

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833”,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注:以上账户信息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如有变化请以该网站上信息为准。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T+3日)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和方式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并采用按市值申购的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1,326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6年12月19日9:15至11:30,13:00至15:00)将1,326万股“弘亚数控”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0.11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弘亚数控”;申购代码为“002833”。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6年12月15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6年12月15日(T-2)前20个交易日(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6年12月15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3,0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最高申购量不得超13,000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13,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16年12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自行操作电脑使用账户所在券商交易系统买入或者委托买入,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6年12月19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6年12月20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6年12月20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6年12月20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6年12月21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4、确认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16年12月21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16年12月21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2016年12月21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6年12月22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处理

在2016年12月21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如果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2016年12月23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况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出现上述情况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启动时点、发行销售工作安排达成一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证监会备案。

七、余股包销

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6年12月23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网下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附件一:全部报价明细表(含无效报价情况和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