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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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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6-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信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6年11月8日证监许可[2016]2550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为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3月2日,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平台和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网点销售认购本基金。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6.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认购申请。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本公司的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无须重复开户。

7.本基金的认购金额:通过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含认购费)人民币,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100元(含认购费)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元(含认购费)。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8.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允许撤销。

9.为进一步方便投资人通过网上交易方式投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招商银行”)、汇付天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汇付天下”)和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银联通”)合作,面向中国建设银行龙卡持卡人、招商银行一卡通持卡人、在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开通天天盈账户的投资者以及银联通基金业务所支持银行的持卡人,推出基金网上交易业务。持有以上银行卡或账户的投资人,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按照网上交易栏目的相关提示即可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交易及查询等业务。

10.销售网点(指销售网点和/或直销网点和/或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成交确认情况。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介和网站上的《信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认购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2.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业务办理日期和具体时间等事项以各销售机构在其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为准。

13.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4.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15.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购买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7.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人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8.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偏低风险收益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于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特有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发售,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具体而言,特有风险包括:

(1)管理风险

本基金可能因为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手段和技术等因素,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这种风险可能表现在基金整体的投资组合管理上,例如资产配置、类属配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目标;也可能表现在个券个股的选择不能符合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投资目标等。

(2)新产品创新带来的风险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不断发展,各种国外的投资工具也将被逐步引入,这些新的投资工具在为基金资产提供保值增值功能的同时,也会产生一些新的风险,例如利率期货带来的期货投资风险,期权产品带来的定价风险等。同时,基金管理人也可能因为对这些新的投资产品的不熟悉而发生投资错误,产生投资风险。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信诚稳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信诚稳鑫A,基金代码:004104;信诚稳鑫C,基金代码:00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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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