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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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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6—085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董事。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的内容、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股设立中国建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12月2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12月27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继江、吴文贵、吴志旗回避表决。

二、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12月2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12月27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继江、吴文贵、吴志旗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12月2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12月27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继江、吴文贵、吴志旗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1月11日下午15:3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丹霞山街666号6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12月2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6—086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监事。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会议的内容、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股设立中国建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与关联方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中建三局”)共同出资设立中国建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其中,我公司出资7,350万元,持股49%;关联方中建三局出资7,650万元,持股51%。

二、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12月30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12月30日。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其他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6—087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中建三局”)共同出资设立中国建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简称“中建矿业”)。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股设立中国建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邵继江、吴文贵、吴志旗回避表决。

3.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昌区武珞路456号

法定代表人:陈华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503,986.5万元

成立时间:1986年10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177738297E

经营范围:可承担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民用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各种类型的钢结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各类型的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各类型建设项目中预应力专项工程的施工;各类建筑(包括车、船、飞机)的室内、室外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设计、科研、咨询;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备、机电安装;房地产经营;工程监理与总包管理;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建筑、装饰、金属、化工材料销售;建筑机械、料具修造与租赁.(含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范围一致)。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建三局的股东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关联关系:中建三局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控制。

三、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公司与关联方中建三局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中建矿业(暂定名)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货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中建矿业(暂定名)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其中,我公司出资7,350万元,持股49%;关联方中建三局出资7,650万元,持股51%。

2.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建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住 所:湖北省武汉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投资开发利用;货物进出口;矿山设备及配件的租赁及销售;矿业开发及管理咨询;矿业技术服务;矿业股权投资及资产管理,以及与矿业投资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融投资业务(以工商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参与砂石矿业开发能够扩大公司砂石资源储备,有力地支撑公司混凝土主业的发展,同时公司也可以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落实“十三五规划”中砂石骨料业务发展策略。参股中建矿业,有利于公司在砂石矿产开发领域培养人才、锻炼队伍,有利于提升主业竞争力,推进战略转型升级。

五、存在的风险

由于本次投资在目标区域可能存在行业竞争、经营管理、市场、政策等方面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年3月15日至披露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所属公司发生非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160,055.22万元以内。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湖北省武汉市设立中国建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有利于公司在砂石矿产开发领域培养人才、锻炼队伍,有利于提升主业竞争力,推进战略转型升级。同时,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额为7,350万元,投资规模较小,预计不会对公司2016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该投资事项构成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该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参股公司。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6—088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16年3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1号)。2016年12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五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12月30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和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6—089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下午15:3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丹霞山街666号6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月10日—2017年1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日15:00-2017年1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5日(星期四)

4.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丹霞山街666号6楼会议室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 议案1、2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凡2017年1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7年1月6日、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22楼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志伟

电话:028-83332761

传真:028-83332761

邮编:610017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02,投票简称均为“西部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如股东对所有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00元。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具体如下表所示。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资料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3.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请在相关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6—090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各级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包括延期使用2014、2015年已分配的担保额度和2016年新增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16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15日。其中,公司对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北方有限公司(原中建商品混凝土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提供的担保授信额度为2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6月1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2016年11月27日,在16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共发生6起未到期的担保事项:公司为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湖南有限公司提供的12,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公司为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贵州有限公司提供的8,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公司为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西南有限公司提供的20,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北方公司提供的5,000万元和5,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公司为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提供的20,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

2016年11月28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北方公司向中信银行西安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7,2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对北方公司的担保授信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中建西部建设北方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1年2月10日

3. 注册地址:西安市航天基地航天大道59号金羚大厦十层1002室

4. 法定代表人:曾昭德

5.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6.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商品混凝土及轻质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及咨询服务;商品混凝土的检测服务;建筑材料的开发、生产及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监控、易制毒化学品)。(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三、关联关系

四、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备注:经公司第五届十四次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产权重组的议案》,其中公司以中建商品混凝土西安有限公司为载体,整合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在陕西、天津、山西、沈阳的资源,组建北方公司。上述内部产权重组于今年10月份完成,故201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中建西部建设北方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即自北方公司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六、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为子公司北方公司提供担保,是保证北方公司开展业务的经营需要,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利于经营业务的开展,也将为公司经营带来积极影响,此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2. 此次被担保的北方公司是公司的子公司,不需要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

七、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到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77,200万元,全部为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9.24%。

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 最高额保证合同

2.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公告

3. 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