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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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16-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6-272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交采购中心”)就与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二航三公司”)、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舜天船舶”)、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厂”)的买卖合同纠纷,于2015年11月20日向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中交二航三公司、扬州厂和舜天船舶连带偿付其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00万元及利息损失。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n.cn)上的《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5-339)。

二、判决和裁决情况

2016年12月19日,中交采购中心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如下:

准许中交采购中心撤回对中交二航三公司、舜天船舶和扬州厂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由原告中交采购中心承担。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 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所述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