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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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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6-062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改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控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00万元。(详见临2016-06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O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贸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松公司”)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共同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贸贸易”)以现金方式增资7,000万元。本次增资后,东贸贸易的注册资本将从2,000万元增加至9,000万元,公司与东松公司对东贸贸易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公司控股55%,东松公司持股4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O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星期四)下午2:00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临2016-06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O票)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6-063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近日,接公司原审计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通知,负责公司2016年度审计的业务团队人员发生较大变动,立信无法按原计划完成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控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宜通知了立信,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立信多年来一直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此公司向立信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一日,注册资本5220万元,注册地北京。天职国际拥有财政部和证监会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国有企业审计查证资格证书等业务资质。目前天职国际在上海、深圳、湖南、安徽、浙江等十七个省市设有二十余家分支机构,在香港地区设立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分支机构——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全球第八大会计师事务所网络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在中国的唯一成员所。天职国际的主要服务领域涵盖审计鉴证、管理咨询、税务服务、资本市场、法务和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与并购融资等。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改聘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的审议,同意改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聘任的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改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公告编号:2016-064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月19日 下午2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东方国际大厦A座2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19日

至2017年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公告已于2016年12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7年1月13日17:00前公司收到的传真或信件为准),但必须附上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1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403室(近江苏路,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股东大会秘书处。

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A座 邮编:200336

电话:021-62789999*2023、2022,62785521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7年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6-065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海通证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16年12月23日,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股份1,380万股。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近期公司出售海通证券股票152万股,实现投资净收益约1,677万元,约占201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1.38%。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6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公告日,2016年公司累计已出售海通证券股票730万股,现持有海通证券股份余量为1,228万股。(详见临2016-033、034、059、061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6-066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现金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于2016年12月5日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华安证券首次公开发行8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于2016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华安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公司所持有的华安证券股份中划转617.50万股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对本公司划转华安证券股份事宜进行补偿,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划转的上述补偿款39,581,621.80元。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