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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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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6-044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12月29日下午2:30在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航空产业园中航复材公司一号科研楼1102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董事戴圣龙同志、杨胜群同志、杜永朝同志因公务均委托董事张军同志代为表决,授权其对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公司监事、高管及候选董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波同志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所有议案,经书面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航高科人任【2016】10号文件精神,赵波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所规函【2016】3号文件精神,杨胜群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同意李志强、周训文两位同志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17年1月18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2016-045号公告:《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志强先生,1965年3月生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研究员。历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副所长、总工程师、党委书记、所长。现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所长、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基础技术研究院)院长、分党组副书记。

周训文先生,1965年10月生人,中共党员,EMBA,研究员。历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部长,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基础技术研究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现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副所长,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基础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2016-045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月18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中航复材公司一号科研楼一层大厅110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18日

至2017年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16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和2016年12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8月20日和2016年12月30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及上网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于 2017 年 1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 30~16:00 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南通市港闸区永和路 1 号

邮政编码:226011

联系人:吴晶晶

联系电话:0513-83580382 传真:0513-85512271

3、会议材料将登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便查询。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