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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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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2016-097

债券代码:122479 债券简称:15南铝01

债券代码:122480 债券简称:15南铝02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2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国际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程仁策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孟凡林、职工监事隋信栋因公出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1、议案2均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3为普通表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凌浩、穆铁虎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