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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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6-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6-178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短期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概述

(一)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赎回和购买的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择机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57、064和077号)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128、131和132号)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投资产品的协议对方均为银行。公司已对上述投资产品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协议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和其他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能保证投资本金安全。公司财务总监及资金部将对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经营绩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7.55亿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为18亿元。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编号:临2016-179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85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73,958,06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0元,共计募集资金5,499,269,98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437,176,556.1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46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于2014年12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专户(账号:1903010104001372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专户(账号:334601000018170533015)、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专户(账号:3310010010120100581425)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支取完毕,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