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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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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建设合同的公告

2016-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0

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建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建设合同的基本情况

为了加快平坝区白水龙国际旅游度假村项目建设,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贵州贵安新区中兴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于2016年12月29日签署了《安顺市平坝区白水龙国际旅游度假村项目(一期北区工程)投资建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主要施工内容为公园、广场等景观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工程估算暂定为3亿元人民币,由乙方全额垫资施工建设的方式实施本项目,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

贵州贵安新区中兴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政府平台的投融资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8日,为平坝县财政局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马龙,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注册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安平办事处平黎大道和谐小区D栋二楼,经营范围:资产经营(资产出让、出租、资产收购、资产置换)、项目融资咨询、项目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棚户区改造)建设;土地开发综合治理;城镇化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交通、水电能源、农村牧渔业投资开发利用;旅游项目及其他资源性项目的开发投资;商业贸易投资、建材销售。

贵州贵安新区中兴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建设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的范围及要求

项目建设的范围涵盖:室外水公园的水设备、土建、景观、道路及配套设施;婚庆主题广场、土建、景观绿化及配套设施;幸福花海、游步道、景观绿化配套设施;室内水公园的水设备、土建、景观及配套设施;演艺中心的土建、景观及配套设施。

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鉴于本项目建设时间紧,在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未完善的情况下如安排乙方先期进场施工,施工进度应在甲方指导下进行,在此期间完成的工程量每星期由施工单位申报,由此产生的建安费按照上报计量资料,经监理验收、跟踪审计审核、甲方确认后,于30个工作日内形成结算报告作为支付依据。

(二)建设期

工期暂定:7个月(以实际进厂施工时间为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及天气原因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三)总造价

一期北区工程估价暂定:叁亿元(¥300,000,000元)人民币,由乙方全额垫资施工建设的方式实施本项目,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

本项目实行监理和跟踪审计制度。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供工程结算书,由审计确定最终造价,并形成本项目的最终结算报告。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负责征地、拆迁、供电、供水工作使之完全达到开工条件,确保乙方有良好的施工建设环境,为乙方提供施工建设必需的文件。对该项目的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本项目的工程款及部分回购款的(利息)投资回报。

3、甲方有派代表和监理公司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管的权利。

4、甲方有权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根据设计图或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

5、甲方有对工程进行技术变更的权利。

6、甲方有义务排除施工场地内外妨碍正常施工的人为或者阻碍方面因素的义务。

7、甲方有义务提供或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接口在工程红线范围外50米处,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方代表和监理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签审和处理各种合法技术资料、乙方函件和结算资料等,及时确定材料品质标准。

9、甲方有权利监管乙方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10、工程完工后,甲方在1个月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若已交付使用则视为验收合格。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6个月内完成审计(乙方不配合的除外)。

11、甲方接收乙方完成合格工程和向乙方支付回购款的义务是不可撤销的。

12、由于甲方原因或地方矛盾未解决,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或导致乙方工程未按时交付的,甲方必须在施工当年支付已完工程量的40%的工程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

1、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组建项目部,调配较强实力的、规范的施工队伍,进行具体项目建设。

2、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可以入场施工及完成项目建设。

3、按照平坝区建设规划,积极参与平坝区建设,为平坝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贡献。

4、乙方享受平坝区招商引资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的签署,有利于公司抓住安顺市平坝区发展建设的机遇,帮助完善公司在西南地区业务的拓展与布局;

2、本合同的签署对2016年的经营业绩不存在任何影响。

3、本合同为全额垫资施工建设的方式实施本项目,将占用公司一定的现金流。

四、风险提示

本合同为投资建设合同,合同签订后还需履行相关招投标程序,公司能否中标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完善施工合同的签订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另行商议和约定。届时,公司将根据招投标结果及后续签署的施工合同的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备查文件

《安顺市平坝区白水龙国际旅游度假村项目(一期北区工程)投资建设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已于2016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地点为丹阳市南二环路99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董事吴群、范顺增先生因出差在外通过通信表决方式参加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国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文及正文。

审议结果: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17年1月16日下午2:00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2

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地点为丹阳市南二环路99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其中监事江鹏程先生因出差在外通过通信表决方式参加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雅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各位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不产生任何影响,对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与关联方江苏鱼跃医用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器材”)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鱼跃生命科技产业园道路、排水、雨污水管网办公区停车场工程》,合同金额暂定为4,425.00万元(最终按实结算,以双方审计确认为准)。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吴群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成玉宁、范顺增、施平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吴群、束美珍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最近12个月内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公司于2016年1月1日与苏州鱼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总计约为50.86万元的绿化养护合同和苗木销售合同,与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总价约为41.91万元的绿化养护合同。

2、公司于2016年2月5日与江苏鱼跃医用器材有限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以协议价格2,200.00万元承接其鱼跃生命科技产业园项目的土方、市政道路等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业务。

3、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与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总计约为56.29万元的上海虹桥鱼跃大厦绿化提升和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4、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与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总计约为43.50万的苗木销售合同。

5、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与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为期3年总计为240.00万元的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关联交易总额约为2,632.56万元,均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江苏鱼跃医用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8日,注册资本为4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吴光明,公司注册地址:丹阳市开发区金陵西路101号开发大厦11层1106室,经营范围:一类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医用软件的开发,五金件加工,医疗器械零配件生产、加工。

鱼跃器材为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23)的全资子公司,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吴群先生系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鱼跃器材系本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另束美珍系吴群表姑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6年12月30日,公司与关联方鱼跃器材在江苏省丹阳市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鱼跃生命科技产业园道路、排水、雨污水管网办公区停车场工程》,工程地点位于丹阳河阳,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价格和条件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工程的金额暂定为44,250,000元(最终按实结算,以双方审计确认为准)。工程完工后,公司编制工程决算报关联方鱼跃器材,由鱼跃器材审计部门审核,并经双方认可后最终的审核价为准,并以此审定数作为工程总价款的付款结算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基于鱼跃器材为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背景并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且双方公司同属一地,有利于双方日常关联经营活动的开展和双方总部管理层间的直接沟通对话,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问题的及时发现以及有效沟通与解决。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已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价格以关联方鱼跃器材审计部门的审核并经公司认可的价格为准,合同价款结算时间及方式符合通用工程条款,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占公司上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8.21%,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不产生任何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会前收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要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等相关材料。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现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江苏鱼跃医用器材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表决。

2、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江苏鱼跃医用器材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六、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07证券简称:花王股份公告编号:2016-34

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南二环路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16日

至2017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分别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吴群、束美珍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月11日上午 9:00 至下午 5:00。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丹阳市南二环路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电话:0511-86893666

传真:0511-86896333

邮箱:lihongbin@flowersking.com

联系人:肖杰俊

特此公告。

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花王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