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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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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

2017-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7-00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通知,集团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重大事项有可能涉及股份公司发行A股股份购买集团公司资产事宜。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当日申请紧急停牌,同时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9日起连续停牌,并于2016年12月9日发布了《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0)。

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2)确认上述重大事项构成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9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2016年12月30日分别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4、临2016-037)。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交易框架介绍

(一)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拟为发行A股股份购买集团公司资产,具体方案仍在论证中。

(三)标的资产的行业类型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包括金融、自动控制等行业的资产,具体资产范围尚未确定。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有关工作,已组织了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各项工作,对拟置入资产开展相应的业务和法律的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

截至目前,各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已初步拟定若干交易方案,交易方案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有关各方尚未签订相关交易框架或意向协议。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说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资产范围较广、相关事项情况复杂,公司、集团公司及有关各方仍需就相关事项继续深入协商,并论证交易方案,因此公司无法按期复牌。有关各方将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申请继续停牌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