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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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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止《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2017-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7-001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止《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南站大型居住社区C18-43-01号地块的议案》,同意授权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上海汇德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汇德置业”)参与竞拍该地块,并授权竞拍金额为人民币83,547万元。当日,汇德置业成功竞得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南站大型居住社区C18-43-01号地块(地块公告号:20161240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成交总价为人民币83,547万元。汇德置业于竞拍结束后与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下称“松江规土局”)签订了沪松规土(2016)出让合同第25号(1.0版)《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营性用地)。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2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6-079)、(临2016-080)。

自签订合同后,汇德置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于2016年12月6日已向松江规土局支付部分土地出让金167,094,000元。

2016年12月15日,汇德置业收到上海市松江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下称“松江文广局”)作出的松文广局字(2016)75号《关于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C18-43-01地块建设的停工通知》称,因地块考古需要,根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汇德置业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现场,配合市考古部门开展相关文物工作。

基于松江文广局的通知要求,汇德置业与松江规土局经协商一致,于2017年1月9日达成协议,中止沪松规土(2016)出让合同第25号(1.0版)《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营性用地)并就该合同中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松江规土局在收到松江文广局作出的《复工通知书》后应及时告知汇德置业,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就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事宜签订补充合同(即2.0版合同)。届时,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中止《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使未来开发经营该地块存在着不确定性,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