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17-00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月1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当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过表决,一致通过:
1、《关于提名李顺通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股东天津博迈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李顺通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 1 月 13 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姓名:李顺通(汉)
性别:男
年龄:41岁
出生年月:1976年09月
籍贯:河北
学历:河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士)
主要资质:高级工程师
主要工作经历:
2012年12月-至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质检部经理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根据公司安排,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确保公司质量方针的贯彻落实和质量目标的实现;
2、根据公司安排,负责组织全公司产品质量的检验工作,组织开展材料进场、模块建造和成品模块的检验和试验工作,确保产品质量指标的完成;
3、负责组织对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
4、负责审核检验和试验记录,签发产品质量检验证书;
5、协助管理者组织公司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活动,协助管理者实施管理评审活动,组织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相关的各种工作会议;
6、负责全公司的技术质量监督工作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负责质量成本的管理。负责组织全公司质量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考核。
2007年10月-2012年12月: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质检部副经理
1、负责公司QA工作;
2、负责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项目的检验管理。
2006年7月-2007年10月: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检验经理
1、负责项目的检验及焊接工艺试验;
2、焊接工艺制定;
3、负责检验程序的制定;
4、负责项目的检验管理及协调工作。
2005年7月-2006年7月: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检验工程师
1、负责项目的检验及焊接工艺试验;
2、焊接工艺制定。
2003年7月-2005年7月: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焊接工程师
1、焊接工艺试验;
2、焊接程序制定。
2000年7月-2003年7月:中港天津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检验员、工艺员
1、结构检验;
2、焊接试验与焊接工艺制定;
3、材料检验与试验。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2017-00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24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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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天津博迈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1月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7.381%股份的股东天津博迈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2017年1月1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7年1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天津博迈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二届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名李顺通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增补为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5项议案进行审议。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编号为“2017-005”号公告,此议案不属于特别议案,为累计投票议案,无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1月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1月2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408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24日
至2017年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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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4项议案已经2017年01月0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01月07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告及上网文件;上述第5项议案已经2017年01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01月07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及上网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3日
报备文件
(一)关于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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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