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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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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0版)

本基金加总上述四个方面的量化评分即可得到资产配置加总评分并据此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利率策略

① 久期管理策略

由于久期反映了利率变化对债券价格的影响程度,因此本基金将根据对宏观经济趋势和利率走势的预判,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组合的久期进行积极管理。本基金还通过市场上不同期限品种交易量的变化来分析市场在期限上的投资偏好,并结合对利率走势的判断选择合适久期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② 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确定投资组合久期后,本基金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周期以及不同期限券种供求状况等的分析,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可能变化,并相应选择子弹型、哑铃型或梯形策略,以获取因收益率曲线的形变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③ 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相对陡峭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对应的是债券价格走高,本基金通过骑乘策略获得价差收益。

④ 息差策略

息差策略是指利用市场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投资于债券的策略。市场回购利率往往低于中长期债券的收益率,为息差交易提供了机会。本基金充分考虑市场回购资金利率与债券收益率之间的关系,选择适当的杠杆比率,谨慎实施息差策略,以提高投资组合收益水平。

(2)信用策略

本基金力争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较高的收益,所以在信用债券的选择时特别重视信用风险的评估和防范。本基金通过分析宏观经济趋势和信用风险历史情况,判断当前信用债券市场整体的信用风险水平,从而确定信用债券整体投资比例。本基金根据信用债券发行人的行业前景、行业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信用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同时根据信用债券的特别条款,评估信用债券的信用风险。

(3)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可转债发行公司的基本面研究和定价分析,选择行业前景看好、基本面良好、定价偏低的公司的可转债进行投资。本基金还基于对利率走势、到期收益率、可转债特别条款、发行公司信用风险、个券流动性等因素,分析可转债的债券投资价值。同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算可转债的转换期权价值。综合以上因素,对可转债进行定价分析,制定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可预测未来现金流的资产组成资产池并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基础的证券品种。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5)流动性策略

本基金还将根据个券发行总量、流通量、上市时间、交易量等流动性指标,决定该个券投资总量的上限。

3.非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的新股申购策略包括新股发行和股票增发的申购策略。在股票发行市场上,股票供求关系不平衡经常导致股票发行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之间存在一定差价,从而使新股申购成为一种风险较低的投资方式。本基金同时也认为,该差价是暂时现象,新股申购策略是一种阶段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公司基本面研究和定价分析,选择行业前景看好、公司基本面良好、定价偏低的个股进行申购,规避质量较差的公司。

本基金还综合考虑新股中签率、上市首日涨幅、锁定期限内股价表现和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选择网上申购或网下申购及申购数量。所中签的新股在上市交易后择机卖出。

(2)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不主动投资权证但可持有因持有股票或可分离债而获得的权证。在个券层面上,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公司的基本面研究和未来走势预判,估算权证合理价值,同时还充分考虑个券的流动性,谨慎进行持有并择机卖出。

(二)投资决策

1、投资决策依据

投资决策依据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微观企业运行趋势;证券市场走势。

2、投资决策原则

合法合规、保密、忠于客户、资产分离、责任分离、谨慎投资、公平交易及严格控制。

3、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投资的主要组织机构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事业部负责人、基金经理、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投资过程须接受监察稽核部的监督和基金运营部的技术支持。

其中,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基金投资决策的最高机构,对基金投资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在必要时做出修改。

投资事业部负责人负责本事业部内投资管理和内外部沟通工作,并监控、审查基金资产的投资业绩和风险。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原则和决议精神,结合股票池及有关研究报告,负责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向中央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并监控组合仓位。

4、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通过对不同层次的决策主体明确投资决策权限,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投资运作流程:

(1)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主持,对基金总体投资政策、业绩表现和风险状况、基金投资授权方案等重大投资决策事项进行深入分析、讨论并做出决议。

(2)在借助外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研究部同时进行独立的内部研究。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和会议决议,在研究部的研究支持下,拟定投资计划,并进行投资组合构建或调整。在组合构建和调整的过程中,基金经理必须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及其他要求。

(4)中央交易室按照有关制度流程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并担负一线风险监控职责。

5.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

数量分析师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就投资目标实现情况、业绩归因分析、跟踪误差来源等方面,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基金经理可以据此评判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将跟踪宏观经济状况和发展预期以及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当期的申购和赎回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与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6年第3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未涉及股票相关投资。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12月2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16年9月30日。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LOF)A

数据来源:中欧基金 Wind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LOF)E

2.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2月2日至2016年9月30日)

数据来源:中欧基金 Wind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E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0月12日-2016年9月30日)

注:自2015年10月8日起,本基金增加E类份额。图示日期为2015年10月12日至2016年9月30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上市费;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托管费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7月刊登的《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2号)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2月1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的描述。

(二)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相关信息。

(三)“四、基金托管人”的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

(四)“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更新了直销机构的办公地址和代销机构的基本信息;

2、更新了注册登记机构的基本信息。

(五)“九、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转换与赎回”部分

更新了申购与赎回的交易限制。

(六)“十二、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的内容,数据截至2016年9月30日。

(七)“十三、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数据截至2016年9月30日。

(八)“二十三、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信息和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九)“二十四、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信息和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十)“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自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12月1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以下为本基金管理人自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12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