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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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7-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7-009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09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梁秀红拟将其所持公司77,409,85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转让给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晶茨),股权转让单价为25元/股。梁秀红为上海晶茨实际控制人颜静刚之配偶,与上海晶茨为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转让后,上海晶茨持有公司股票120,869,664股,持股比例增至23.42%,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梁秀红不再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梁秀红变更为颜静刚。经对前述公告事后审核,请公司就如下事项向有关股东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本次股权转让发生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其合计持股比例并未变动。请公司解释本次股权转让的主要考虑,并披露上海晶茨成为第一大股东对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二、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25元/股,较停牌前一段时间公司股价以及与前期上海晶茨受让公司其他股东股权价格均有一定溢价。请公司补充披露:(1)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及合理性,转让价格与公司股价、前次受让价格、经营状况存在重大差异的主要考虑;(2)受让方的资金来源、筹资方式及支付能力等。

三、有关股东在简式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制定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未来12个月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有关增减持股份的意向披露不明确。请公司使用客观、确定的语言,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披露未来12月内增减持意向,不得出现“暂无”、“不排除”等模糊字眼。

请财务顾问就前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之前对上述问题进行补充披露,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正积极会同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并准备相关回复材料。在此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公司回复《问询函》并取得相关监管部门认可后,公司股票将申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