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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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2017-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7-005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赣证调查通字(2014)21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上述信息本公司已于2014年3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4-012)。

公司于2014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吉证调查字2014002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按期披露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上述信息本公司已于201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4-041)。

公司于2014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吉证调查字201405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上述信息本公司已于2014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4-078)。

2016年9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分别针对上述三项立案调查的三份《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16]82号、处罚字[2016]83号、处罚字[2016]84号),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相应行政处罚。

目前公司尚未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终处罚决定,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如公司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7-006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人履行完毕《债务清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发布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债务清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根据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技”)、大陶精密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大陶”)、北京天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成城”)、深圳市博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五家公司偿还公司欠款的情况。为厘清各方债务清偿及还款协议履行情况,明确后续还款计划,经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五家公司签订了《债务清偿协议书》。

公司2016年12月14日成立了债权债务清理小组,经债权债务清理小组向未清偿完毕的公司多次催要,至2017年1月13日,公司共收到深圳中技根据《债务清偿协议书》约定代香港大陶、湖南成城偿还的款项70,859,702.20元。鉴于深圳中技一次性支付完毕,公司不再就该款项另行收取利息和违约金。至此,与本公司签订协议的五家公司已履行完毕《债务清偿协议书》所约定的内容。

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