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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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码: 临2017-07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 12 月 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互联网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17年1月18日14: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年12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18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17日下午15:00 至2017年1月18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互联网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本公司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月1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本公司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表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住所地变更的议案》

2、《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3、《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住所地、〈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的第2项议案须经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 2016 年 12 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股东登记: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或持有本公司股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亲笔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1月17日9:00—17:00之间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

具体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1层, 信函上请注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明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及传真:010-81030656

电子邮箱:SD000611@163.com

联 系 人:姜琴

2、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1层

邮政编码:100020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和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611

投票简称:“天首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的意见表达代表对所有议案的意见表达;对不同议案有不同意见的应对每一议案分别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 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1 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表指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股东账号: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思表决:

□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2、经传真登记后请将委托书原件与股东登记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本公司。

3、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