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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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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6版)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103)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258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 吴国华

联系人: 杨彩格

电话: 0551-62865999

传真: 0551-628658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8707

网址: www.hsqh.net

(10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 芮敏祺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10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权唐

电话: 010-85130588

传真: 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二、登记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容同基金管理人)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021- 31358666

传真:021- 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陈熹

四、基金的名称

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创业成长型公司,挖掘该类型公司的投资机会,力争为基金持有人创造出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对创业成长型公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投资部分的80%,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债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所指的创业成长型公司是:从企业生命周期的角度看,处于成长阶段的启动期和高速成长期;从股票市场的结构看,主要集中在中小板、创业板和A股主板中小型成长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还包括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即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和债券,新股/债券的申购或增发,法律、法规或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包括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做出调整以符合上述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创业成长型公司,投资策略主要体现在:在股票投资的宏观层面,本基金投资策略更强调自上而下选择潜力行业,特别关注于应用创新,而非科技发明的公司;在微观层面,本基金投资策略本质上更重视自下而上选择高成长公司,从多角度判断公司价值;同时,加强公司实地调研,尽可能低地降低投资风险。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从全球视野的角度审视中国经济与中国资本市场,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上而下”的分析,在对宏观经济环境、股票市场走势、利率变动及各类资产风险收益形成一定预期的基础上,决定股票和固定收益证券等大类资产在给定区间内的动态配置。

本基金根据主要的经济信号指标对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分析,判断经济所处的经济周期阶段、景气循环状况和未来运行趋势。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中小板、创业板以及主板的中小型成长公司,挖掘该类型企业的投资价值,分享创业成长型公司带来的较高回报。

创业成长型公司相比主板成熟期公司,在发展前景、资料可获得性、风险等方面都具有显著的不同,因此需要特别关注此类企业的特殊性,并为其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本基金认为,创业成长型公司的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创业成长型公司大多处于企业生命周期的成长期,属于初创阶段,缺乏可供参考的历史业绩;

创业成长型公司大多具有高成长性,导致相关财务指标波动性较大;

部分创业成长型公司是在各自细分行业处于龙头地位的小公司,一方面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细分市场内,可比公司少,缺乏完善的行业研究。

根据以上提到的创业成长型公司的特殊性,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如下:

(1)宏观层面上,强调自上而下选择潜力行业,特别关注于投资应用创新,而非科技发明的企业

创业成长型公司大多处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启动期和高速增长期,营业收入开始增长,但发展还不稳定,未来经营业绩受行业、经济形势影响较大。因此,从宏观面,自上而下寻找未来具有增长潜力的行业,更有利于寻找能够长期增长的优质标的。

从行业筛选的角度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投资主题方面。对于投资者来说,创业成长型公司的市场表现部分取决于该公司是否具有清晰的投资主题。本基金主要寻找目标公司清晰可持续盈利的投资主题,具有这样投资主题的股票的价值中枢是持续向上的。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投资主题,但核心是具有竞争优势的成长。

第二,战略与行业分析方面。挖掘不同企业的成长特征,关键是寻找企业竞争优势、增长动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这涉及到公司战略分析,本基金主要采用PORTER的竞争优势和价值链分析方法,通过调研和洞察力对企业所在的产业结构与发展、企业的竞争策略和措施和企业价值链进行深入判断,并用财务和运营等相关数据进行验证。

(2)微观层面,从本质上重视自下而上选择高成长公司

对创业成长型公司的筛选,本质上强调自下而上寻找真正具有持续高成长性的企业,才能获得好的回报。具有持续高成长性的企业一定是建立在创新基础上,只有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才可能获得超越市场的回报。本基金重点关注基本面,着眼成长性与创新性,具体分两种情况:

对于过往业绩期限较长的企业,根据基金管理人多年积累的价值投资方法,主要考量的有三方面:业务结构及主营产品竞争力;企业管理团队的领导与创新能力;企业经营业绩与财务指标。

对于过往业绩较短,资料较少的企业,将采用3P原则更进一步深入评估企业价值:即采用(人(people)+过程(process)= 业绩(performance))来判断一个企业。

3、股票投资决策流程

本基金采用从上至下的行业潜力判断、以及自下而上选择高成长性公司的方法构建投资组合。

第一步:成长性评估。创业成长型股票通常处于高速成长期,较高的成长性成为其未来获取高额收益的前提。因此,本基金投资决策的第一步即为严格考察企业的行业属性、行业成长前景、业务模式、盈利机制、行业地位、管理能力等,以评估企业的成长性,从而选择具有高速成长潜力的企业作为备选投资对象。

第二步:品质过滤阶段。创业成长型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具有较大的空间,本基金第二步将考察企业的基本素质,进行品质过滤。在考虑投资限制的基础上,基于公司的财务信息和股票的价格信息等,按照既定的品质评估模型对公司的财务品质进行过滤,对比市场价格,从潜力行业中筛选出具有高投资回报率、可持续成长能力、合理的价格、低边际成本的样本股票,建立备选股票池。

第三步:价值精选阶段。由于市场对创业成长型股票的成长性预期较高,通常市场估值也较高。本基金在以上初选形成备选股票池的基础上,对公司的财务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等进行诊断,剔除信息严重失真公司,再根据对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及公司的深入研究与分析,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司进行财务诊断、竞争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和成长性分析,同时通过实地调研、尽职调查等方式考察管理团队能力,并运用恰当的破产概率模型,评估风险投资退出价值,采用最合适的价值评估手段进行估值,精选出与市价比较最有投资机会的公司,建立精选股票池。

第四步:构建目标投资组合阶段。遵循组合投资与价值投资的理念,运用价值评估模型对公司价值进行精确定价,通过目标价格与实际交易价格的比较,进一步确定真正低于公司内在价值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4、组合管理策略

(1)控制风险、坚持稳健投资

相较于主板成熟期公司,创业成长型公司的成长不确定性较大,业绩稳定性差,经营亏损与破产的概率也相对较大,投资时更需注意分散风险,控制风险。首先,判断企业所属生命周期阶段,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其次,估算风险价值,确定合理风险溢价水平;最后,坚持分散投资原则,构建投资组合,不断跟踪调整组合配置。

(2)采用成长为主,动态调整的投资策略,寻找最佳的组合增长动力

在实际的组合管理过程中,本基金采用成长为主,动态调整的投资策略,寻找最佳的组合增长动力。

5、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组合将通过信用、久期和凸性等的灵活配置,进行积极主动的操作,力争获取超越于所对应的债券基准的收益。

(1)自上而下的分析

根据各种宏观经济指标及金融数据,对未来的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做出判断或预测。根据货币市场运行状况及央行票据发行到期情况,对债券市场短期利率走势进行判断。根据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状况及各交易主体的资金需求特点,对债券的发行利率进行判断,进而对债券市场的走势进行分析。根据近期的资金供需状况,对债券市场的回购利率进行分析。

(2)自下而上的分析

根据债券市场的当前交易数据,估计出债券市场当前的期限结构,并对隐含远期利率、当期利差水平等进行分析,进而对未来的期限结构变动做出判断。根据债券市场的历史交易数据,估计出债券市场的历史期限结构,并对历史利率水平、历史利差水平等进行分析,进而对未来的期限结构变动做出判断。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实施资产配置、券种配置、久期选择、凸性管理和个券选择策略。并随时根据宏观经济、市场变化,以及基于流动性和风险管理的要求,对构建组合进行调整。

6、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权证投资的主要标的为创业成长型公司发行的权证,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如果市场上存在持有股票的认沽权证时,在预期市场下跌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股票无法顺利卖出时,可以使用认沽权证工具来保护股票的价值。如果市场上存在拟持有股票的认购权证,且价格相对于价值出现大幅折让时,可以使用认购权证工具来获得标的股票的头寸暴露。

7、组合构建与调整

根据各类资产投资策略,在各资产类投资品种确定的前提下,构建基金组合。

对于股票类资产,由于创业成长型股票的市值通常较小,构建组合时需要充分考虑组合流动性的问题,包括组合资产买卖交易时的市场冲击等。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700指数收益率×75%+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5%。

如果今后市场出现更具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编制该指数,或有更具权威、更科学的复合指数权重比例,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收益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仓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仓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其他资产构成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创业成长A:

2、创业成长C:

十三、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0%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中4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表4: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2、赎回费用

表5: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表

注:1年指365天,1指月30日

3、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7月14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更新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代销机构、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更新;

4、在“八、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5、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新增了基金业绩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6、在“二十二、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 2016年11月1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 2016年11月0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 2016年10月2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3季度报告》;

(四)、 2016年10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五)、 2016年09月2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六)、 2016年09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七)、 2016年09月0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深圳前海欧中联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八)、 2016年08月3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华信证券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九)、 2016年08月2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一)、 2016年08月2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十二)、 2016年07月2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三)、 2016年07月2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四)、 2016年07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2季度报告》;

(十五)、 2016年07月1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六)、 2016年07月1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七)、 2016年07月1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更新说明书2016年第2号(摘要)》;

(十八)、 2016年07月1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开通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投业务并参加其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开通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定投业务并参加其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九)、 2016年06月3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加交通银行网上及手机银行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十)、 2016年06月2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十一)、 2016年06月1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十二)、 2016年06月1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东方证券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十三)、 2016年06月0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定投、最低持有数量限制的公告》;

(二十四)、 2016年06月0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二十五)、 2016年06月0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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