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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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权益变动的公告

2017-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7-001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权益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1月22日,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汉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疆汉森”)通知,2017年1月20日,新疆汉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份14,331,000股,占截至2017年1月20日公司总股本296,000,000股的4.84%。本次减持后,新疆汉森持有公司股份139,487,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1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2、2014年9月5日、9月23日,新疆汉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46,300股、996,698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296,000,000股的0.32%、0.34%。2016年1月4日、1月5日,新疆汉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共增持了公司股份1,761,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截至本公告日,新疆汉森共减持公司股份14,512,7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1%。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新疆汉森承诺自公司 IPO 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新疆汉森承诺在2015年7月11日—2016年1月11日期间,以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数的1%,在增持实施期间、法定期限内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新疆汉森计划在2016年12月1日-2017年5月31日(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57)。本次减持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3、新疆汉森未在相关文件中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新疆汉森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后,新疆汉森持有公司股份13,948.7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1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5、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