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相关情况的公告

2017-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9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2017年1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屈素辉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屈素辉女士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屈素辉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详见2017年1月9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阮忠奎先生公司为第二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函。

2017年1月19日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对阮忠奎先生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提名委员会核查,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136,884,392股,阮忠奎未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提名委员会认为阮忠奎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推荐。同日,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阮忠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其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要求,能够胜任董事工作。

2017年1月19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2017年1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推荐阮忠奎先生做为增补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6日

附件

阮忠奎简历

阮忠奎,男,生于1966年7月,毕业于上海机械学院热能工程专业,工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主要工作经历:

2006年9月-2011年1月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2011年1月-2013年1月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

2013年1月-2013年12月 北京市委第五期区县局级领导干部研修班学员;

2014年1月-至今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2014年7月-至今 兼任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0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2月16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2月16日

至2017年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过大豪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议公告见 2017 年1 月20 日分别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7 年1 月26 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于2017年2月13日至2 月14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 30—5:00)到本公司企划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者,登记时间以公司企划证券部收到传真或信函为准。

2、个人股东会议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等。

3、法人股东会议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有效主体资格 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人:杨薇\王晓军

2、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 100015 电 话: 010-59248942、 010-59248940

传真: 010-59248880 电子邮箱: zqb@dahaobj.com

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