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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3版)

A、在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的转变下,加强对消费领域公司的关注;

B、在农业基础领域和新农村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的大环境下,加强对农田水利、农村服务业及粮食领域的关注;

C、在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过程中,加强对高端制造领域的关注;

D、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过程中,加强对相关新兴产业领域的关注。

(3)自下而上的股票精选策略

中国是全球增长速度最快的大型经济体,中国企业是全球最具成长潜力的企业,而中国上市公司中的中小盘企业则是此类企业的典型代表。因此,我们将通过自下而上的方法精选出成长型企业进行个股投资。

通常来说,成长型企业通常需要具备以下四个因素:

A、具有切实可行的或者是独特的商业模式;

B、能对产品和市场的发展前景能做出正确的预估;

C、清晰的发展战略;

D、具有科学的管理机制,团队执行力强。

我们的基本面选股思路是:首先对中小盘企业的竞争优势进行定性分析,同时对公司财务进行定量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挑选出需要进一步进行研究的中小盘股票;最后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调研之后按照以上四个条件进行筛选,精选出能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的股票进入本基金股票池。在具体投资时,还需再参考中长期估值水平决定投资时机。

3.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投资主要目的是风险防御及现金替代性管理,一般不做积极主动性资产配置。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将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为资产配置原则,采取久期调整策略、类属配置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个券精选策略等,以兼顾投资组合的安全性、收益性与流动性。

(1)久期调整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进而调整所持有的债券资产组合的久期值,达到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的目的。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是指对各市场及各种类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的比例进行适时、动态的分配和调整,确定最能符合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具体包括市场配置和品种选择两个层面。

(3)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代表长、中、短期债券收益率差异变化,相同久期债券组合在收益率曲线发生变化时差异较大。本基金将在确定资产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根据利率期限结构的特点,以及收益率曲线斜率和曲度的预期变化,一般情况下,在债券收益率曲线变陡时,采取子弹型策略(bullet strategy)组合表现较好,在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平时,采取哑铃型策略(barbell strategy)组合表现较好。

(4)个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通过对个券基本面和估值的研究,选择经信用风险或预期信用风险调整后收益率较高的个券,收益率相同情况下流动性较高的个券或者具有税收优势的个券。

在个券基本面分析方面,本基金重点关注:信用评级良好的个券,预期信用评级上升的个券。在个券估值方面,本投资组合将重点关注估值合理的个券,信用利差充分反映债券发行主体的风险溢价要求的个券,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与市场收益率曲线比较具有相对优势的个券。

4、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除具备一般信用债特征外,其投资人具有在一定条件下转股、回售的权利,同时也有被发行人赎回的风险。本基金投资于可转债,目的在于除享有一定信用债收益外,通过拥有较为廉价的期权获取较高的预期收入。

(1)一级市场申购策略

本基金将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选择发行条款优惠、期权价值较高、公司基本面优良的可转债进行一级市场申购,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稳定收益。

(2)二级市场管理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摊薄率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其中债券收益率较高、投资人期权实现概率较高、转股溢价率相对较低、流动性较好、估值水平偏低或合理的品种进行投资,以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定价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违约率等。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基本面因素,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天相中盘指数收益率×40%+天相小盘指数收益率×4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包括科伦药业(证券代码:002422)。

根据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发布的公告,该上市公司安岳分公司收到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食药监药罚(2016)4号),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对安岳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02,714.80元,并处以417,316.00元罚款。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科伦药业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11.3其他资产构成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 部分, 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主要人员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部分代销机构,并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

5、在“八(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更新了本基金首次申购及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6、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7、在“十、基金的业绩” 部分,更新了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8、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自本基金上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以来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9、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