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7-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江苏超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超力”)控股权乃至100%股权,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红墙股份;证券代码:002809)自 2016 年 12 月22 日开市起停牌,并分别于2016年12月22日、2016年12月2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及《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经核实及论证,公司明确相关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星期五)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具体情况请参见2017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于2017年1月2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和保密协议,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同时,交易各方仍在就交易方案及细节进行进一步谈判和磋商。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信息披露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红墙股份,股票代码:002809)自2017年2月3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