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7-002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7年1月2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金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甲酸二期项目的议案》。
公司自投运甲酸装置以来,工艺运行稳定,产品质量优良,应用领域广泛。结合国内外市场行情变化,公司将依托园区的一体化、集约化、园区化、智能化优势,利用甲酸一期的建设和管理经验,拟投资建设甲酸二期年产20万吨项目,继续提高甲酸的市场占有率。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建设甲酸二期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7-003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投资建设甲酸二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投资概述
1、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自投运甲酸装置以来,工艺运行稳定,产品质量优良,应用领域广泛。结合国内外市场行情变化,公司将依托园区的一体化、集约化、园区化、智能化优势,利用甲酸一期的建设和管理经验,拟投资建设甲酸二期年产20万吨项目,继续提高甲酸的市场占有率。
2、该项目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聊城煤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
经营范围:甲酸、硫化钠、硫氢化钠、碳酸钡的生产与销售。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计划投资5.2亿元建设甲酸二期年产20万吨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采用甲酸甲酯水解法工艺路线,工艺技术成熟先进,充分发挥园区的综合优势,不仅可以综合利用园区资源,还可以减少资金投入。该项目已经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取得聊发改备(2017)2号文件。
目前公司征用的土地能够满足新建项目的需求,项目建设使用货币资金,主要通过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等方式,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四、项目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风险
体现园区资源循环利用的特点,依托公司甲酸一期的建设、运行管理和技术优势以及公司的设计制造安装优势,可有效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利用好现有销售渠道,并进一步优化,继续提高甲酸产品的国内外市场占有率,提高产品盈利能力。
项目建设期间,投资成本将受到原材料、劳动力成本、实施进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成本;项目试开车、原料价格、未来产品市场销售方面具有不确定性,新建项目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存在一定的风险;本项目建设资金除银行贷款和自筹外,公司将积极研究其他融资渠道和方式,防范和降低资金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对项目进行了详尽的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投资建设甲酸二期年产20万吨项目,体现了公司循环发展的特点。可以继续提高甲酸的国内外市场占有率,提高产品盈利能力,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该项目建设。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