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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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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2017-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212 证券简称:*ST江泉编号:临 2017-006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

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4月1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安排

若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提示说明

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预计2016年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00.00万元左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800.00万元左右。公司已于2017年1月20日披露了《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临2017-002号)和《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临 2017-003号),于2017年1月26日披露了《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临 2017-005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在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