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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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公告

2017-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7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2月15日开市起复牌。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22日开市起停牌,后经核实及论证,公司筹划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17年1月6日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22日、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13日、2017年1月20日、2017年2月3日、2017年2月10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经公司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2月15日开市起复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现金购买江苏超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超力”)控股权乃至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江苏超力与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同属混凝土外加剂行业。

本次交易前,公司与江苏超力及其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关联交易。由于公司拟以现金购买江苏超力股权,因此江苏超力各股东不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选聘了中介机构,并与江苏超力股东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和谈判。公司和中介机构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设计,并将方案与相关各方进行了沟通、咨询和论证,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阶段工作进行了相应安排。各中介机构启动了对江苏超力开展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同时,公司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及决策程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启动至今,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就交易方案及细节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协商,但最终未能就交易方案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基于上述原因,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未与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签署任何协议或作出任何承诺,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及交易各方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各方协商一致后的结果,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相关承诺

根据《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规定,承诺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2月15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由衷感谢。

公司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09证券简称:红墙股份公告编号:2017-01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6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6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编制合并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6,923,437.4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8%;受原材料价格上升影响,产品毛利率出现下滑,当期实现营业利润74,264,378.5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91%;利润总额78,782,608.0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136,102.7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92%。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18,744,696.3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85,932,052.3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8.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1.0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58%;其主要原因是公司于2016年8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公司股本由6,000万股增加到8,000万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增加资本公积和增加经营收益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2016年10月21日披露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6-023)预计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6,193.82万元至8,258.42万元,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25.00%至0%,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