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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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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2017-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0 900930 证券简称:上海普天 沪普天B 公告编号:临2017-009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起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120,000,000元及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双方已达成初步和解意向,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无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被告一”)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原告”或“平安银行上海分行”)诉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开庭传票等材料。

目前,本公司与平安银行上海分行正在进行良好沟通,已达成初步的和解意向,并正在积极推进和解方案。

(一)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二)被告一: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受理机构名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一)案件事实及理由

2015年12月1日,被告一与原告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额度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同意给予被告一综合授信额度3亿元,额度期限一年。2016年3月23日至8月26日期间,被告一与原告签订了四份《贷款合同》,原告向被告一总共发放贷款1.2亿元。被告二对《额度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现根据《额度合同》、《贷款合同》的约定,被告一已构成违约,因此原告起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诉讼请求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银行贷款本金、贷款利息及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并判令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若本公司败诉,本公司将承担还款责任。目前,本公司与平安银行上海分行已达成初步和解意向,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无影响。本公司将及时关注和了解本案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披露诉讼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7 日

报备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