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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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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7-006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20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NEO大厦B座17楼D单元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2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世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转让公司应收账款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盘活账面资产,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时回收流动资金,缩短应收账款回款期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持有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福建三元达控股有限公司,转让的应收账款原值为人民币43,935.92万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9,887.36万元,转让金额为32,850万元。本次交易预计对2017年将产生约2,962.64万元的收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转让应收账款债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全部与本次转让应收账款债权有关的补充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申请银行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开展业务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向福建海峡银行闽都支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1.2亿元,向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8.2亿元。公司管理层在执行本议案时,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合理控制借款规模。在2017年度,超出本议案内容的新增贷款,依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其中,公司向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额度可用于: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国内信用证与押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电子与纸质)、开立担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包括与纸质与电子银承)贴现(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等授信业务(其中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担保函由公司提供保证金)

以上银行业务在具体操作时,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业务往来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本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420.15万元,预计将减少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0.15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3月8日下午14:30在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一层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三元达控股有限公司之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

4、《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应收债权项目评估报告》;

5、《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7-007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应收账款债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元达”)拟将持有的部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福建三元达控股有限公司,转让金额为32,850万元。本次交易预计对2017年将产生约2,962.64万元的收益,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应收账款风险,支持公司新业务的发展,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该项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前提下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盘活账面资产,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时回收流动资金,缩短应收账款回款期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指定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福建三元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达控股”),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为人民币43,935.92万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9,887.36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即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公司指定转让的应收账款评估值为32,471.56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2,850万元。本次应收账款转让后,公司不再享有对应应收账款的权利。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三元达控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黄国英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三元达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应收账款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名非关联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三元达控股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产业基地二期7#楼三楼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福州

5)主要办公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产业基地二期7#楼三楼

6)法定代表人:黄国英

7)注册资本:5000万元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0001JLL30

9)主营业务:对通信业、电子业、工业、农业、林业、贸易业、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制造业、建筑业的投资;投资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批发、代购代销;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黄国英

2、公司财务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三元达控股所有者权益2,169.95万元人民币,2016年度营业收入15.89万元人民币,2016年度净利润-129.95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三元达控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黄国英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元达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指定账面原值为43,935.92万元的应收账款,账面净值29,887.36万元,评估值32,471.56万元。

交易标的不存在担保、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2月20日出具的《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应收债权项目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3067号),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即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本次转让的应收账款的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32,471.56万元,经过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确认目标应收账款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2,850万元。

1、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的部分应收债权,主要为应收客户的工程款、设备销售款等,共400项,账面余额43,935.92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4,048.55万元,账面净值29,887.36 万元,账龄在大多在1-5年。

2、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确定采用综合分析法进行评估。首先通过查阅相关账簿、凭证和合同并对大额款项进行函证等方式对应收账款进行核实,核实内容主要为应收款的形成过程、账面值的构成、账龄等,其次通过与企业相关人员访谈、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各款项的类型、债务人的性质、业务特点、历史年度坏账损失率、平均收账期、收账费用率等,而后将评估范围内的应收款分类确定相关评估参数进而计算得出其评估值。评估计算式如下:

评估值=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坏账损失率-收账费用率)×折现系数

3、评估结论

评估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应收债权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并选用综合分析法进行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委托评估的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应收债权账面余额为43,935.92万元,账面净值29,887.36万元,评估值32,471.56万元,增值额为2,584.20万元,增值率为8.65%。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三元达控股有限公司

1、标的债权

本次交易标的债权为三元达享有的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三元达指定的账面原值43,935.92万元的应收账款。

2、转让价款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即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三元达指定的账面原值人民币43,935.92万元的应收账款评估值为人民币32,471.56万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以人民币 32,850万元将标的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人民币32,850万元受让标的债权。

3、转让对价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应当将受让标的债权的对价共计人民币32,850万元以银行转账方式按以下进度支付至本协议指定的甲方银行账户:第一期价款: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8,000万元;第二期价款:2017年6月30日前,支付剩余价款人民币14,850万元;

4、陈述与保证

在本次标的债权完全收回或灭失之前,本次标的债权的催收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由转让方提供协助。对于不便于由受让方催收的,由甲方以自身名义催收。甲方需在收到本次标的债权回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回款划转给受让方。甲方催收标的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甲方不承诺标的债权的回收率或保证标的债权不受损失。

5、交易双方应各自承担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根据中国法律应由其缴纳的任何税款,依据中国法律有代扣代缴义务的一方有义务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中国法律未对承担方进行规定的,由各方共同分担。

6、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且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三元达董事会会批准本次交易。

(2)三元达股东大会会批准本次交易。

7、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目标债权转让价款,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转让价款总额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限将所收回款划转给乙方,逾期划转的,每逾期一日应按该笔逾期回款金额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应收账款转让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和催收成本,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新业务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本次交易预计对2017年将产生约2,962.64万元的收益。

为了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本次应收账款转让受让方三元达控股的实际控制人黄国英出具了《承诺函》,承诺:“保证受让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期限购买该等资产并支付对价,本人在受让方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向公司支付本次交易全部对价时,就本次交易对价的未支付部分款项的支付承担一切无限连带责任。”上述承诺降低了本次交易的回款风险,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合法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三元达控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2,850万元,含本次交易金额。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本次拟转让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审计和评估,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转让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三元达控股有限公司之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

4、《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应收债权项目评估报告》;

5、《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 2017-008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16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6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2016年末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部分存货已无转让价值,应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处理。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

(一)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按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凡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清偿后仍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逾期未能履行偿债义务,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该等应收账款列为坏账损失。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将年末余额大于200万元的应收款项,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发生了减值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金。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组合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将应收账款区分两个组合,组合1为未逾期应收账款及合并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组合2为逾期应收账款,对于组合1,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组合2,按照逾期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确定计提比例如下:

注:逾期起始日根据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确定。

本公司将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为两个组合,组合1为各类押金、保证金和合并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组合2为其他往来款,对组合1不计提坏账准备,组合2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确定计提比例如下:

本公司将应收保理款分成两个组合,组合1为融资方、债务方有提供存单、银行汇票、仓单、重大资产等质押确保未来无风险的情况,视为无风险类应收保理款,对组合1不计提坏账准备;组合2为其他的应收保理款,组合2按客户欠款是否逾期未收,以及欠款已逾期的期数划分以下各类客户风险类型:正常类(未逾期客户)、关注类(超过付款期未超过宽限期等)、次级类(逾期 6个月以内)、可疑类(逾期 6-12个月以内)及损失类(逾期 12个月以上)等 5种风险类型客户,以已逾期账龄区分各类风险类型客户制定相应坏账计提比例。组合2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1、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金计提及转销情况:

1)应收账款

公司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3,935.92万元 ,根据坏账准备金计提政策规定比例计算应计提坏账准备金14,048.62万元,年初坏账准备金余额为 12,842.32万元,本年新增计提1,206.30万元。

2)、其他应收款

公司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2,539.67万元。根据坏账准备金计提政策,全年计提坏账准备金23.31万元, 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因部分其他应收款无法追回,本期核销坏账准备0.61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账面余额52.83万元。

2、本核算期内,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金计提及转销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二)存货

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年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原材料及产成品等库存存货,以及已开工或存货已发出但预期无法与客户结算的发出商品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按上述会计政策,对本核算期内存货(含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本年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1,189.01万元,转销跌价准备金32.83万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金额23,300.82元,已提存货跌价准备金2,413.45万元。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

截止2016年 12月 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年末账面余额为17,396.50万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257.97万元,年末减值准备金余额为607.97万元,年初已计提减值准备金余额为350.00万元,本期计提主要是本公司对子公司深圳市零一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计提减值准备金。

(四)固定资产

截止2016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固定资产保值保全程度良好,账面价值真实地反映了资产的使用价值,未发生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420.15万元,预计将减少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0.15万元。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坏账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公司2016度坏账及资产减值准备。

六、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七、备查文件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7-009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17年 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2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7-010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7年3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7日—2017年3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7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3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一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1、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以上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2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因公司大股东黄国英先生为本次会议议案1的交易对象,本次转让应收账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黄国英先生将回避表决议案1。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3月6日-2017年3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会议其他事项:

1、公司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8号楼

联系人:钟科、骆丹丹

电话:0591-83736937

传真:0591-87883838

邮编:350003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会议备查文件: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会议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股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417;投票简称:三元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 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7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8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