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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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7-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7-011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8,2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2月2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银川市东桥家电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56号),核准公司向银川市东桥家电有限公司发行1,375万股股份、向梁庆发行260万股股份、向王春华发行185万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合计共发行1,820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12.90元/股。

3、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4、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2月27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限售股股份数量及公司总股本均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限售股份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对象均严格履行了上述规定,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新华百货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新华百货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东桥家电、梁庆、王春华严格履行了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承诺;

(3)新华百货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此外,我们关注到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重组标的资产2016年度累计实现的扣非后的净利润数为27,990.61万元,比预测低337.70万元。根据《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东桥家电、梁庆需向公司补偿285,613股,该补偿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不影响对限售股的解禁。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8,2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2月27日(原定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2月25日,由于2月25日为非交易日,因此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17年2月27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

七、上网公告附件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