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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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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7-01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铿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2月24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2017年2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因公司租赁的位于正中工业园8栋2层的厂房已经退租,同意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厂区7栋1、2、4层厂房、8栋2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厂区7栋1、2、4层”,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全文请参见2017年2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请参见2017年2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于2017年2月24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7-013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风险投资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3、投资品种

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即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投资,包括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基金投资;信托产品投资;期货投资;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

4、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风险投资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董事长指定相关部门进行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财务部负责风险投资所需资金的筹集、划拨和使用管理;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会计核算,并检查、监督其合法性、真实性,防止公司资产流失;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负责及时对风险投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并进行相关档案的归档和保管。

3、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后,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投资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审计委员会可以对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履行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相关意见。每个会计年度末,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三、投资风险

1、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3、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效益。

六、相关承诺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期间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承诺进行本次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七、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4、保荐机构意见:公司就风险投资事项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风险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7-01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生产线转移至惠州子公司,公司租赁的位于正中工业园8栋2楼厂房已经退租,故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厂区7栋1、2、4层厂房、8栋2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厂区7栋1、2、4层”。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相应调整。

一、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第五条原文为: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厂区7栋1、2、4层厂房、8栋2层。

修改为: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厂区7栋1、2、4层。

二、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7-015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3月14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3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13日—2017年3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7日(周二)。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2017年3月7日(周二)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二楼公司研发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2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登记请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3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部,梅梦凡收,联系电话:0755-29918075,邮编:51810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段轶群女士 梅梦凡女士

电话:0755-29918075

电子邮箱:invest@clickele.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2日

附件一: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2;投票简称:“可立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7年3月14日召开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打印或复印本委托书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