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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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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版)

(十六)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条款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份;

③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本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

③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增加资本金。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九)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二十)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可转债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2、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2、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本公司最近三年合并报表范围符合财政部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最近三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原因如下表: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注:2016年1月公司实施了配股发行股票,2016年9月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上表计算每股收益时对2014年和2015年的每股收益进行了调整。

(2)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注:上表中资产负债率已扣除客户资产。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6月16日修订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公司计算了2016年末的主要监管指标,并对2015年末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主要监管指标如下:

2、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资产的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以及2016年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41.90亿元、340.92亿元和403.65亿元。

公司资产由客户资产和自有金融资产组成。客户资产包括客户资金存款和客户备付金。2014年末、2015年末以及2016年末,客户资产分别为39.07亿元、54.09亿元和43.51亿元,2014年及2015年客户资产大幅增加主要受资本市场行情影响。客户资产规模的变动一方面受证券市场波动的影响,另一方面与证券市场投资品种日益丰富有关。2016年,受整体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客户资金减少。

公司自有金融资产以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主,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公司自有金融资产规模分别为85.52亿元、246.15亿元和307.12亿元,公司自有金融资产规模逐年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证券交易投资业务持有金融资产规模增加等因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比较低,资产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

2016年1月,公司完成了配股的募集,补充了营运资金,资产流动性良好、结构合理。此外,考虑到市场波动影响,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已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资产质量较高。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负债的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2014年末负债主要由代理买卖证券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应付职工薪酬构成,上述负债项目之和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95.16%;2015年末、2016年末负债主要由应付短期融资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应付债券构成,上述负债项目之和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93.06%、96.04%。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注:上表中资产负债率已扣除客户资产。

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总体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保持在2.08倍至3.11倍之间,短期偿债能力突出;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扣除客户资产)在31.00%至72.17%之间,公司近两年资产负债率大幅增加是由于最近两年发行大量债券所致,除此之外公司整体运营稳定,不存在长期负债偿债能力不足的问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03.6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18.17亿元,资产负债率(合并)为65.04%,流动比率为2.60。公司现金流充裕、资产流动性强、会计政策审慎,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充足的减值准备。公司总体上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4)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盈利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以及2016年度合并口径净利润分别为57,255.42万元、113,475.64万元及66,613.1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绝大部分来自于母公司主体的经营活动。

2014年至2015年,随着公司取得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多项新业务资格,业务投入力量加大,借助二级市场行情企稳及IPO开闸的机会,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提升,业绩较往年同期大幅增长。2016年,受市场整体行情波动的影响,公司业绩较上年大幅下滑。

(五)未来业务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在业务方面,公司将继续保持经纪和证投业务业绩的稳定增长,扩大信用业务规模;通过推进互联网金融发展,开展综合业务,促进经纪业务转型,为公司业务稳步增长奠定基础。同时把资管和固收业务作为业务的主要增长点,进一步发展壮大资管和固收业务,拓展新的业务领域,逐步在细分业务领域形成品牌,提升业绩排名。此外将重点加大对投行和研究院的投入,继续引进、招聘人才,培育团队;继续支持股转、直投和国际业务的发展。2015年太平洋特别并购公司成功登陆美国纳斯达克,2017年将继续推进SPAC并购业务。

在人员建设方面,公司仍将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作为公司的重点工作之一。鉴于证券行业和公司正处在持续扩张与竞争加剧的发展趋势之中,公司将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主动招聘的力度。其中,重点招聘或引进业务发展所需人员。

在管理方面,鉴于近年来整个行业发生了多起风险事件,公司将合规经营、规范管理作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公司将从岗位职责、权限管理、业务流程、操作规则、内部制度等方面进行梳理,规范管理,促进业务的良性发展。

面对创新发展的新形势,公司确立了长期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的目标和方向。

长期发展战略:致力于发展成为具有为客户提供多渠道的资本市场价值实现能力、成为以证券业务为核心的、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证券控股集团。

业务发展的目标和方向:以资管业务为切入点,各部门分工合作,打造企业投融资—资管产品设计—销售投融资产业链,有效连接、满足客户投融资需求。即公司将融合直投、投行、并购、资管四类业务,为各类客户提供资金融通—投资—上市(并购)—退出—财富管理—再投资的循环服务,即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服务;公司将发挥地缘优势,结合国内外资本市场的特点,在国内投行和并购业务的基础上,通过国际资本市场,为客户提供多渠道的资本市场价值实现。

四、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的净资本水平与行业内大型证券公司还有很大差距。净资本的雄厚程度直接影响到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实力,也是公司开展新业务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为顺应市场形式的变化,抓住证券行业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更加有利的地位、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公司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尽快提高公司资本规模。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含),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在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增加公司的资本金。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目及拟投入金额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不涉及向非全资子公司增资且其他股东没有等比例增资的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顺利完成,将有利于公司未来进一步扩充净资本规模,补充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规模,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7-2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6月13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8日发布的《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临2016-54)。

2017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相应调整发行方案有关条款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调整,将发行规模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原方案中其他条款不作改变。现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等方案进行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公司2017年二季度末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可转债第一年的票面利率为0.2%,该票面利率仅为模拟测算利率,不构成对实际票面利率的数值预测;

4、假设本次可转债融资的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17亿元;

5、假设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与2016年度持平。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5.36元/股(该价格为2017年2月2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2017年2月27日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假设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注:1、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2、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3、上述计算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分别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二、对于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股数相应增加,而公司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可能出现下降。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三、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一)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补充资本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范围和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高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尽量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总则、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就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与公司共同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所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支出,均将纳入年度预算并严格遵守公司财务审批及资金支付制度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按流程审批后方可安排付款。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定期接受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的现场调查,并由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公司稽核部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三)进一步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自2004年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诚信、专业”的经营理念,弘扬“守正出奇、宁静致远”的企业精神,规范经营、开拓进取,各项业务不断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经营模式和区域竞争优势的综合证券公司。相对于行业内其他大型证券公司,公司资本实力仍然偏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以后,公司将继续夯实传统业务,同时大力发展各项创新业务。根据市场情况及行业发展机遇的变化,适度扩大业务规模,全面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加大并优化对网点建设、营销服务渠道拓展和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业务体系,不断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四)优化公司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以后,公司的资本及资产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提高,会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扩大各项业务的发展空间。公司将根据行业监管要求,完善对各类业务的质量控制和风险控制,对相关业务和资产的增长实施稳健、审慎、灵活的管理,进一步健全风险内控隔离机制,在业务规模、风险控制及效益取得之间实现协调平衡,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内部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等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7-2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湖景酒店(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兴体路10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21日

至2017年3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2017年3月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本公司将不迟于2017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1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6、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云南惠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3、股东应于2017年3月17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详见附件2)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二) 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邮编:650224

电话:0871-68898121

传真:0871-68898100

(二)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注:

1、如为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自然人股东姓名;如为法人股东,“股东姓名”栏填列法人股东名称;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7年3月17日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7-2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更新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25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并公开披露,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2日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临2016-86)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及相应调整发行方案有关条款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基于此情况以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最新相关情况,公司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更新,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更新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对本次发行可转债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7-23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设分支机构开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关于核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兰州等地设立26家分支机构的批复》(云证监许可〔2016〕19号),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部分分支机构的设立工作,领取了《营业执照》和《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近期开业的分支机构具体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