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23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2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7年2月2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3名独立董事全部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对外捐赠行为,进一步加强捐赠事项管理,更好的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制定了《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议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日
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7-24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2月18日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公告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2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美好未来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98,828,40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5.58%)向公司董事会发出的《关于提请在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追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美好未来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提出临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外,公司于2017年2月18日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期限、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内容不变。
现将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9日-2017年3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9日15:00至2017年3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6年度财务报告
5、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2017年度经营计划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土地储备事宜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议案
10、关于控股股东名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2017年度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12、关于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进口设备采购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向湖北美好社区志愿者公益基金会捐赠的议案
15、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8日、3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劵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10至2017-18、2017-23)。
上述议案中,第8项和第9项议案属于特别提案,须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3月6日至3月9日,9:00—12:00;13:30—17: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五楼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于本次会议登记期间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确认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达力
电话:027-87838669 传真:027-87836606-678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号水果湖广场五楼美好置业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30071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委托人在该议案后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一项打“√”;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说明: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须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67”,投票简称为“美好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