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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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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17-013

债券代码:122287 债券简称:13国投01

债券代码:136793 债券简称:16国投电

债券代码:136838 债券简称:16国投控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3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207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曾鸣、邵吕威、黄慧馨、朱基伟、郭启刚、冯苏京因其他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戴刚、丁小亮因其他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杨林因其他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雅砻江水电为会理公司、冕宁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明玥、黄桂华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日